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中一

青龍寺翻經講論沙門良賁奉 詔述

觀如來品第二明觀照般若。

從此第二明觀照中文分為二。且初第一波斯匿王問。

經。波斯匿王白佛言諸法實性清淨平等非有非無智云何照。

解曰。舉前法性以問智也。諸法實性者即諸法性也。清淨者非塵染也。言平等者無高下也。非有非無者舉如問智也。法若是有稱有而知。法若是無稱無而解。既非有無智云何照。從此第二如來正答於中分三。一明諸法空。二諸法假有。三聖智次第。初法空中文分為二。初明境非有後明智照空。初境非有文分為二。初法自性空後生滅明空。初法體空文複分三。且初第一答智有無。

經。佛言大王智照實性非有非無。

解曰。明能照智稱境而觀。非有非無通境智矣。睿法師云。萬物非無。宗之者無相。虛宗非有。照之者無心。故聖人以無心真智照無相虛宗。內外兩冥境智俱寂即其照也。從此第二徵其所以。

經。所以者何。

解曰。智照實性非有無者何所以也。從此第三釋諸法空文分為二。且初第一總明法空。

經。法性空故。

解曰。法者諸法性者實性。法及法性悉皆空故。然於諸法執見不同。凡夫於法執有是非。外道於法執我執法。小乘於法執實色心。大乘於法達無自性。了法即空名法性空。從此第二即法明空。

經。是即色受想行識十二處十八界七大六界十二因緣二諦四諦一切皆空。

解曰。謂蘊處界士夫六界外道異生執實起倒。舉以明空。十二因緣明獨覺觀。言四諦者明聲聞觀言二諦者明菩薩觀。悉無自性一切皆空。前四後一如上已明。緣生二諦至下當悉。從此第二生滅明空文分為四。且初第一標生滅空。

經。是諸法等即生即滅即有即空剎那剎那亦復如是。

解曰。前明諸法無自性空。此明諸法生滅故空。隨對有情當根破執。是諸法等即生即滅即有即空者。謂前蘊等諸有為法體不堅住念念遷流。若疾炎過同懸流度。隨生即滅念念皆空。然有為相或說四者。如婆沙論。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異。能壞名滅。生居未來。餘三現在。又唯識雲。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說為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暫有還無無時名滅。前三現在。滅居過去。此為正也。說三相者如俱舍論引經說三。一起二住異三盡。論有兩解。如常今別。說二相者如此經云。即生即滅。瑜伽同此。如彼論雲。生及住異俱名生品。滅名滅品。諸弟子眾應觀諸法生滅而住。說一相者如經偈云。諸行無常。諸者眾也行謂遷流。通曰有為總名諸行。言無常者如瑜伽論八十一雲。有起盡故名無常也。合生滅二總名無常。五十二說。若由此相起厭思惟。為令厭患離欲解脫。合說生滅為無常故。何謂無常。有非恆有無非恆無。二無常相故云無常。經言生滅乘略明故。剎那剎那亦復如是者。言剎那者時極少也。如言極微色極少也。生滅有二。一者剎那二者一期。此非一期雲剎那矣。何名剎那。緣和合法得自體須。又行動法度一極微如是名為一剎那量。重言剎那者破情計也。有情妄倒執法常有。謂聞諸法生滅故空即作是念。唯現在法剎那生滅。過去未來體應常住。為破此計故明諸法無始時來過去已滅現在今滅未來當滅念念遷流皆剎那滅。是故經云剎那剎那亦復如是。問即滅為同剎那。為復異世。答然以一念有多剎那。於一剎那有多生滅。以多生滅成一剎那。即體明空故同念也。此同華嚴偈云。譬如長風起鼓拂生動勢。二俱不相知。諸法亦如是。生滅即空不相知也。從此第二徵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諸有為法剎那生滅者何所以故從此第三釋多生滅。

經。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經九百生滅。

解曰。從麁至細轉捩明空。諸有為法漂馳不住。過去已無未來當無。現在一念勿謂實有。拆此一念有九十剎那。勿謂剎那而有實體。拆一剎那有九百生滅。以多生滅成一剎那。剎那無體以多剎那合成一念。念無實體。故說諸法念念皆空。問念於別境明記為性。如何此雲念生滅空。答念名即同所因有異。彼別境念明記為性。此不相應時中假立一生滅頃假立念名。念無實體悉皆空也。從此第四結諸法空。

經。諸有為法悉皆空故。

解曰。結有為法生滅故空。及顯無為寂而常矣。從此第二明智照空文分為二。且初第一標智照空。

經。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照見諸法一切皆空。

解曰。如宗中解。略屬文者。甚深般若即淨慧也。波羅蜜多彼岸到也。言照見者。照謂智體見謂智用。照體即見目無相心。由此淨慧達彼岸故。言諸法者謂所照境。境智俱寂故經說雲一切皆空。問前四諦下一切皆空。此諸法下一切皆空。二文何別。答前唯境空此亦智空。雖境與智皆自性空。顯智照如智即無相故合明矣。從此第二曆法明空文分為六。且初第一明內外空。

經。內空外空內外空。

解曰。自下經文明其正智。即有觀空有十八也。此十八空與大般若後四文別。如五十一善現發問世尊具答。略引彼經釋此文也。言內空者。內謂內法即是眼耳鼻舌身意。此中眼由眼空。鼻等亦然。非常非壞本性爾故。上言眼者謂即眼處。由眼空者眼無自性。眼處即空餘皆悉矣。如智度論四十六說。若不習空必墮二邊。以空破有亦不著空。無我我所。本性爾故。下文皆同恐繁故略。言外空者。外謂外法即是色聲香味觸法。此中色由色空。聲等亦爾。內外空者謂內外法。內六根處外六塵處。此中內六處由外六處空。外六處由內六處空。前別後總偏俱空故。從此第二明二諸空。

經。空空大空勝義空。

解曰。言空空者。謂一切法空。此空由空空。言大空者。謂即十方東南西北四維上下。此中東方由東方空。南等亦爾。勝義空者。勝義謂涅槃。此勝義由勝義空。二俗一真相性空故從此第三為無為空。

經。有為空無為空。

解曰。有為空者。謂欲界色界無色界。此中欲界由欲界空。色等亦爾。無為空者。謂無生無住無異無滅。此無為由無為空。相無相空故。從此第四明三世空。

經。無始空畢竟空。

解曰。無始空者順古譯也。新雲無際空。謂無初中後際可得。及無往來際可得。此無際由無際空。畢竟空者。謂諸法究竟不可得。此畢竟由畢竟空。世非世空故。從此第五明性相空。

經。散空本性空自相空一切法空。

解曰。言散空者。謂有放有棄有捨可得。此散由散空。彼經次雲無變異空。謂無放無棄無捨可得。此無變異由無變異空。前有後無。相對相故。此雖闕無義影對故。言本性空者。謂一切法本性。若有為法性若無為法性。皆非聲聞獨覺菩薩如來所作。亦非餘所作。此本性由本性空。言自相空者。謂一切法自相。如質礙是色自相。領納是受自相。取像是想自相。造作是行自相。了別是識自相。如是等若有為法自相若無為法自相。此自相空。言一切法空者。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若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法。此一切法由一切法空。從此第六明因果空。

經。般若波羅蜜多空因空佛果空空空故空。

解曰。般若波羅蜜多空者觀照智空。因空者等覺已前諸菩薩等一切皆空。佛果空者諸佛所有力無畏等諸不共法體寂故空空空故空者智度論雲。空空者先以諸空破內外等諸法皆空。又以此空破前諸空。是名空空。問前空空與此空空何別。答前破諸法故云空空。此破前空故名空空。若爾由諸法有破故云空。空既非法。空何所破。答破諸法已唯有於空。空亦應捨故須空空。如藥治病盡捨藥。藥若不捨藥復成病。恐空成病以空捨空。故云空空。從此第二諸法假有於中分二。初明諸法有後明我法空。初諸法有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標諸法有。

經。諸有為法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

解曰。前明正智所照皆空。此方便智不壞諸法。即空觀有。諸有為法者。此句總標世出世間有為法也。下別明有。法集故有者。五蘊積集名法集有。受集故有者。領納作業名受集有名集故有者。名謂表詮。習故有。雖此三集義通無漏。此上下文唯約有漏。從此第二明世間有。

經。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六趣故有。

解曰。因集故有者。有漏善染所造諸業是三有因。集諦故有。果集故有者。於三界中總別業感淨無記果。苦諦故有。六趣故有者。趣謂異熟。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六。能趣即因所趣即果。前別後總明三界矣。從此第三明出世有。

經。十地故有佛果故有一切皆有。

解曰。十地故有者。文言十地義攝三賢。菩薩因有。佛果故有者。三身故有亦得說雲。因位進趣道諦未圓。果位智品道諦圓故。解脫法身滅諦圓故。對前苦集即四諦矣。一切皆有者。此句總結世出世間一切皆有。又料此文最初一句總標有為。中間分三三。集故有.世間故有.出世故有。最後一句總結有為如文悉矣。從此第二明我法空。於中分二。初明我法空後明不起見。初我法空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標我法相。

經。善男子若菩薩住於法相有我相人相有情知見為住世間即非菩薩。

解曰。謂菩薩雖觀於有不應住故。住於法相者。即前有為總名為法。一一皆有軌持相故。謂若菩薩雖觀諸有。而不壞法通達實性不應住相。若住相者即有執生。迷杌謂人理必然故。有我相者。我人知見四如前解。外道執我亦名有情。作業受果皆計為我。為住世間即非菩薩者。住我法相即是凡愚為住世間。非菩薩故。從此第二徵其所以。

經。所以者何。

解曰。住我法相何所以故非菩薩也。從此第三結諸法空。

經。一切諸法悉皆空故。

解曰。不了諸空即非菩薩。悟一切法悉皆空寂於有不住即菩薩矣。從此第二明不起見。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不起見。

經。若於諸法而得不動不生不滅無相無無相不應起見。

解曰。此明菩薩即法觀空。若於諸法而得不動者。若諸菩薩雖觀諸法達有即空。空故不動。空不動故不生滅也。言無相者。相謂諸法無相即空。悟相即空故云無相。無無相者。非謂遣相住於無相。無相亦遣故無無相。不應起見者。於相住即見生。不住有無即無見也。故肇法師云。般若之門觀空。漚和之門涉有。涉有未始迷空故處有而不染。不厭有以觀空故觀空而不證。斯之謂矣。從此第二徵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以不應起見故也。從此第三釋法皆如。

經。一切法皆如也諸佛法僧亦如也。

解曰。初舉諸法後舉三寶。無論勝劣一切皆如。寶性論雲。如三器異空界不別。一切眾生菩薩諸佛皆無差別同一如也。從此第三聖智次第。於中分四。且初第一明初聖智。

經。聖智現前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名歡喜地。

解曰。自上所明智照空有不辨位地。但是通論。准此下文方明登地。及顯自上多約地前智離有無修不住故。又解。此明觀照賢聖通論。自下委屬明聖位故。聖智現前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者。謂真見道最初現斷無始已來分別二執種子永盡具諸德故。由此言者。於三賢位一劫修行所有功德不可比此最初念故。何謂具足八萬四千。對所治惑有斯數也。如俱舍雲。如實行對治。所治貪等八萬行別能對治道其數亦然。言八萬者。謂貪嗔等十種煩惱一一皆以九為方便足成一百。前分一百後分一百合成三百。置本一百就前分一百一一皆以九為方便合成一千。後分亦爾復成一千。兼本一百成二千一百。已起未起各有二千一百足滿四千二百。約彼多貪多嗔多癡著我思覺五人。一一皆有四千二百成二萬一千。對治三毒等分四人。一一皆有二萬一千遂成八萬四千。此諸煩惱若約一人。長劫相續亦不違理。離真見道無此品殊。就所治種言八萬矣。又賢劫經廣說其相。所謂最初波羅蜜多乃至最後分佈舍利。於中總有三百五十波羅蜜多。一一各有六到彼岸成二千一百。對治十患四大六衰合成二萬一千。復對四患多貪瞋癡及等分者故成八萬四千諸波羅蜜多。此通對治義如常說。又解。由無始來二障麁重。能障淨慧所生功德有如是數。於初見道二障斷也。為無為德最初生顯有斯數故。名歡喜地者。生如來家住極喜地。下廣明也。從此第一通明十地。

經。障盡解脫運載名乘。

解曰。通十地也。言障盡者。俱生二障十地分斷金剛盡故。言解脫者。解謂離系脫謂自在。隨於十地障斷顯如。金剛心後解脫圓滿。言運載者即乘義也。運具四義。運障令盡.運理令顯.運行令滿。運果令圓至究竟位。此則釋其乘之運用。乘體所謂教理行果。如前解矣。從此第三明等覺地。

經。動相滅時名金剛定。

解曰。動相滅時者第十地末最後定也。言動相者如起信論雲。如風依水而有動相。無明依真而起業相。今等學位如風滅故動相隨滅而水不滅。彼無明滅業相隨滅而真不滅。故說此位言動相滅也。名金剛定者。謂諸菩薩至此位中所依勝定猶如金剛。悉能斷除微細障故。從此第四明如來地。

經。體相平等名一切智智。

解曰。體相平等者此有二種。一體平等。一切諸佛所證等故。二相平等。一切諸佛恆沙功德亦皆等也。名一切智智者此有二智。一切智者即證如智。下言智者一切種智後得智也。真俗二智諸佛皆等。此即觀照般若因果位故。從此第三文字般若。如本記雲。有四無上。一說者無上。二信受無上。三所說無上。四智慧無上。且初第一說者無上。

經。大王此般若波羅蜜多文字章句百佛千佛百千萬億一切諸佛而共同說。

解曰。所證實相能證觀照彼二般若必有能詮。然就能詮諸佛國異。如維摩經。或以香飯或以光明或以園林或無言說。此堪忍界即以音聲文字般若而為佛事。有此文故。言文字者。梵雲便膳那此翻為文。文即是字。如言恶阿。依聲所顯。是不相應行蘊中字非墨書字。言章句者。梵雲缽陀正翻雲跡義翻為句。句者章也。詮義究竟。即如經云。諸行無常等章句也。正雲跡者謂如像跡。像有四跡尋跡得像。偈有四句尋句得義。文字般若體即四法。謂名句文及與音聲。名詮自性如呼色等。色等諸法自性別故。句詮差別。說無常等苦空無我差別法故。文則是字顯名句故。聲則音聲耳所聞故。依聲屈曲說名句文。彼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聲合為般若。解脫因故。此經文字勿謂唯是世尊獨說。百千萬億一切諸佛共同說故。從此第二信無上。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財施劣。

經。若有人於恆河沙三千大千世界滿中七寶以用佈施大千世界一切有情皆得阿羅漢果。

解曰。舉喻校量。言恆河者新雲殑伽河也。河中多沙。取一一沙數大千界。此多沙界滿中七寶如常分別。以用佈施大千世界一切有情者。彰施廣也。以多沙界所貴七寶持以佈施大千世界六趣四生一一有情。皆悉等施。故經總說一切有情。皆得阿羅漢果者得勝果也。彼受施者一切有情發聲聞心修自利行。依舊經云得七賢四果。此直舉勝言羅漢果。顯所施中至最勝果。從此第二彰信受勝。

經。不如有人於此經中乃至起於一念淨信何況有能受持讀誦解一句者。

解曰。信心澄淨眾善之本。若常信者無已比方。但取於經一念淨信。勝前福故。何況等者。少信尚勝何況有能受持讀誦心生正解。勝無等故。受持等者。受謂領受持謂不忘。對文背本讀誦異也。如辦中邊論十法行頌云。書寫以供養。施人聽故讀。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前八為聞後二思修。謂即三慧。此有彼四。三聞一思舉。其少解即勝前故。問沙界七寶廣施有情。彼復修行至無學果。具茲三勝何乃劣於一念信耶。答七寶是財。由住相施彼二雖廣有分別故。阿羅漢果自求解脫。是小乘故。所以劣矣。此般若教是諸佛母出生諸佛。廣大甚深勝無等者。一念信等即超彼故。若於前文不住相施及以法施無畏施等無相相應。與此淨信受持何別。而言彼劣。從此第三所說無上。於中分二。且初第一徵問所以。

經。所以者何。

解曰。所以淨信持讀勝者何也。從此第二釋勝所由。

經。文字性離無文字相非法非非法。

解曰。文字性離無文字相者明能詮教。言文字者表詮。諸法無自性故。故云性離。以性離故即無相也。故淨名雲。文字性離即是解脫。言非法者文字空故。非非法者離相所詮體非無故。又非法者所詮理智非有相故。非非法者是所修證不同兔角非無法故。由教及理俱離二邊故無上矣。從此第四智慧無上。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般若空。

經。般若空故菩薩亦空。

解曰。即此文字所詮顯也。般若空故者境智空也。菩薩亦空者能行照者菩薩亦空。從此第二徵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所以故菩薩亦空。從此第三釋空所由。於中分二。且初第一菩薩因空。

經。於十地中地地皆有始生住生及以終生此三十生悉皆是空。

解曰。舉所依空顯能依空。於十地者。謂歡喜等依持生長故名為地。始生已下明十地空。於一一地皆具有三。且如初地。最初見道名為始生。於初地中具修勝行時既經久名為住生。初地將滿進求後地於最後心名為終生。即入住終以為三也。餘九例此即成三十。雖後三地無別勉勵。任運加行亦有三故。悉皆是空者總即十地別三十生。此之因位能依所依悉皆空故。從此第二明佛果空。

經。一切智智亦復皆空。

解曰。一切智智者謂佛所有本後二智。不唯文字及以所詮並菩薩空。乃至佛果諸相永寂亦復皆空。上來別解三般若中皆通因果。如文釋竟。大文第二總明般若。於中分三。一總標境智。二別釋境智。三總結皆如。且初第一總標境智。

經。大王若菩薩見境見智見說見受即非聖見是愚夫見。

解曰。此文通明聖凡二也。為前別明三種般若令諸菩薩如是證修。境智雖同猶迷悟別故。此下凡聖對明。然諸菩薩所見境者即是實相。言見智者即是觀照。見說受者即是文字。謂於前二以無相心常證修說。不壞於相得無住者真是菩薩。若心取相所見境者即是六塵。言見智者妄分別智。見說受者著相說受。迷性取相愚夫見也。問凡境智說與諸菩薩境智說三體為同異。答住相故非同。照解故非異。故無定矣。從此第二別明境智。於中為三。一明凡境智。二明聖境智。三別明說聽。初凡境智於中分三。一總標果報。二釋三界業。三結業果空。且初第一總標果報。

經。有情果報三界虛妄。

解曰。下明三界分段生死。言有情者有情世間。言果報者六趣業果。言三界者外器世間。言虛妄者此二因果皆不實也。如不增不減經云。清淨法身為諸煩惱之所漂動往來生死名為眾生。明諸有情本性清淨。謂因無明業所漂動。長眠三界流轉六趣往來生死。

猶如伎兒種種變現。皆虛妄故。從此第二釋三界業。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欲界業。

經。欲界分別所造諸業。

解曰。言欲界者食慾二貪所屬之界。謂四趣全天趣一分及所依處皆名欲界。言分別者。欲界有情諸識散動。身異想異種種苦樂起妄分別。言所造者謂身口意妄想造作。言諸業者業體是思福非福行如前解矣。從此第二明色界業。

經。色四靜慮定所作業。

解曰。色謂色界。四靜慮地如前已解。所言定者心一境性。所作業者略有三類。一者尋伺。謂初靜慮有尋有伺。若中間禪無尋唯伺。上三靜慮無尋無伺。與此三種相應淨定即不動行能生彼故。從此第三明無色界業。

經。無色四空定所起業。

解曰。無色二字如前已解。言四空者。一空無邊處。二識無邊處。三無所有處。四非想非非想處。定義如前。唯無尋伺有勝淨定之所起業。如俱舍雲。修如行時思無邊空離第四禪生立空無邊處。依此分近諸無間道厭下有漏。麁苦障三隨一行相。諸解脫道欣空根本。靜妙離三隨一行相。得生彼四蘊成身。依命根眾同分壽二萬劫。識等三處准此應知。壽四萬劫六八萬劫定漸勝故。從此第三結業果空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業果空。

經。三有業果一切皆空。

解曰。言三有者欲有色有無色有也。言業果者。業謂有漏善不善業及煩惱障緣助力故。果謂所感諸趣異熟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分段果故。一切皆空者。彼無自性皆空無也。從此第二結無明空。

經。三界根本無明亦空。

解曰。根本無明者如唯識雲。第七識俱恆行無明雖恆相續非能發業。第六識俱迷理起者唯取能發福等諸行。緣生之首為根本矣。如起信說。無明有二。一者根本二者枝末。枝末細相謂業轉現。依此現識起事識等。即楞伽雲。境界風所動七識波浪轉。平相引發受分段生即枝末也。言根本者。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此根本也。言亦空者。豈唯業果無自性空。即彼所依根本無明無自性故而亦空矣。從此第二明聖境智。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變易空。

經。聖位諸地無漏生滅於三界中餘無明習變易果報亦復皆空。

解曰。言聖位者此明得人非凡得也。言諸地者依舊經云。三地九生滅。言三地者八九十地。地地皆有始住終生九生滅也。又四卷楞伽雲。菩薩摩訶薩得無生法忍住第八地。轉捨心等得意生身。又第四雲。大慧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離不思議變易生故。又夫人經云。一者阿羅漢二者獨覺三者已得自在菩薩受變易身。言自在者即是八地於相及土得自在也。又楞伽第三雲。有三種意生身。所謂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覺法自性性意生身。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屬十地者。初至七地得初身矣。其第八地得第二身。九至十地得第三也。由此言者。直往菩薩三文皆同。聲聞獨覺兩經皆說。二乘無學迴心向地前亦得受變易身況諸菩薩發地者矣。言無漏者此明因也。漏謂煩惱起過無窮。此智無彼故云無漏。言生滅者。雖根本智自體生滅。證不生故非變易因。此唯後得緣生滅法有分別故。為變易因故。唯識雲。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為此因故。於三界中餘無明習者此為緣也。障有二種。得變易者無煩惱故唯所知障。是三界中煩惱之餘故。所知障即無明。夫人經云無明住地。慈恩譯雲。無明習地從無始來由無明故數熏習也。唯識第八雲。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故為緣也。無漏為因所知障為緣故感殊勝細異熟果。言變易者此列名也。變是改義易是轉義。改轉身命名變易也。此有三名。唯識論雲。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或名意成身。由悲願力意願成故。亦名變化身。由無漏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言果報者。謂諸菩薩依欲色身隨諸界地令彼改轉。細妙光潔異熟無記五蘊性故。唯自類身及復勝位菩薩等境非劣境故。故何用資感有漏果。為自證菩提利樂他故。謂菩薩等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如是定願力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彼復何須所知障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勐利悲願。又所知障障大菩提。為永斷除留身住故。又楞伽雲。隨所憶念本願境界。為成熟眾生得自覺聖智。由如是等故資感也。以此而論。變易生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增上果。若有聖教說為無漏出三界者。隨助因說。如佛地說。有妙淨土出過三界。十地菩薩當生其中。准此悉矣。亦復皆空者。豈准分段無自性空。此無自性亦復空故。從此第二明等覺空。

經。等覺菩薩得金剛定二死因果空一切智亦空。

解曰。等覺菩薩者於十地後等覺位也。得金剛定者最後勝定也。二死因果空者。謂此菩薩由有所治分段變易二種生死微細障也。如何此位有分段耶。由煩惱種。是彼因故。又由無漏延分段蘊為變易故。又本無明從本向末。是彼因故。一切智者能斷智也。彼能所斷皆無自性故云亦空。從此第三明果德空。

經。佛無上覺種智圓滿擇非擇滅真淨法界性相平等應用亦空。

解曰。佛上覺者梵雲佛陀。義如上也。勝無與等雲無上覺。此總標也。種智圓滿者。種即事智智謂理智。智德圓矣。擇非擇滅者謂即擇滅非擇滅也。擇即淨慧斷惑顯如名為擇滅。緣闕顯如不由擇力名非擇滅。解脫圓故。真淨法界者。真謂真如清淨法界。法身圓故。性相平等者。性謂真如相謂智等。悉皆圓極即平等也。言應用者。大悲感赴應化之身用而常寂。應化圓故。如來所有恆沙功德三身三德亦皆空故。從此第三明說聽空。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說聽空。

經。善男子若有修習般若波羅蜜多說者聽者譬如幻士無說無聽法同法性猶如虛空。

解曰。若有修習般若等者。謂若說聽亡說聽相。譬如等者舉喻明也。兩句喻人兩句喻法。譬如幻士者。幻化之士或如木人。彼雖轉動無主宰故。觀身如幻。雖有說聽亡說聽相。不分別故。法同法性猶如虛空者。上言法者所有悟解理事之法。同法性者即真如也。於所悟解熾然修行。了相即性如虛空故。從此第二結人法空。

經。一切法皆如也。

解曰。若有分別見人法異住。無分別一切皆如。大文第三總結護果。

經。大王菩薩摩訶薩護佛果為若此。

解曰。如上所明總別問答廣辨修行無分別相。護佛果者為若此也。總是第二別問答竟也。大文第三直問直答。於中分三。初如來發問。次波斯匿王答。後如來印結。且初第一如來發問。

經。爾時世尊告波斯匿言汝以何相而觀如來。

解曰。前明般若果德已彰。此問如來即相觀性。又彼時眾雖聞勝空未解亡相。故佛興問令正觀矣。爾時等者文如前解。汝以何相者。以有為相以無為相而觀如來。從此第二波斯匿王答。於中分三。一直明實相。二約法別明。三結觀如來。且初第一直明實相。

經。波斯匿王言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解曰。世尊先告問觀如來。波斯匿答觀身實相問答不同者有四義故。一令觀者悟因知果。觀自實相與如來同。法身一故。二令觀者悟果知因。如來法身與己同體。但證理圓即成佛故。三令觀者悟因果同。於自身處具有如來恆沙功德。應至求故。四令觀者悟因果同。所修二利皆不住相。即證平等實相法故。具斯眾義故舉自身。言實相者真實無相名為實相。言觀佛者佛有三身。一觀化身權應示現。二觀報身真常五蘊。三觀法身二空所顯。真常法身今此所觀。化即法故。然此下文與涅槃經金剛身品及梵行品念佛之文。無量義。

經。嘆佛法身。

維摩經中阿閦佛品。無垢稱經觀如來品。與此經文同小異耳。言亦然者觀自實相同佛法身雲亦然矣。

從此第二約法別明。於中總有六十五句類分為五。初約色心文有八對。二約事相文有八對。三約垢淨文有六對。四約知見文有十對。五約廢詮文有兩對。總別不同。三十三對。最初第一約色相明。於中八對。且初第一三際俱無。

經。無前際無後際無中際。

解曰。所言際者是際畔義。謂有為法墮三世故。三世有二。流轉三世已往稱前如前日等。未至稱後如後日等。法行三世未至稱前如言前路。已往稱後如言過後。色心之法相自遷流遂成三世。無為實相無前後中故云無際。從此第二三際即離。

經。不住三際不離三際。

解曰。前說無為體無三際。此說無為不住三際。雖無為法有自相住。不同此中有住不住故為異也。謂由實相性自空寂。不可說言住此住彼。故云不住。遍一切法不可言離。體非住離得說住離。若定住離即不俱也。自下諸文准此應悉。從此第三五蘊即離。

經。不住五蘊不離五蘊。

解曰。五蘊色心積聚為義。實相非聚故言不住。遍色心故云不離。從此第四四大即離。

經。不住四大不離四大。

解曰。言四大者地水火風。謂堅濕等至下當悉。起必俱有。無色處無。實相非彼故云不住。體遍四大故云不離。從此第五六處即離。

經。不住六處不離六處。

解曰。言六處者眼耳鼻舌身意處也。前五是色。如俱舍論。身根九事。十事餘根。第六意處是心法也。皆心心所生門處故。實相非彼故云不住。體遍六處故云不離。從此第六三對合明。

經。不住三界不離三界不住方不離方明無明等。

解曰。第六對者三界即離。實相體非生死業果不住三界。體遍於彼故云不離。第七對者十方即離。所言方者依色而立。日出為東日入為西。亭午為南夜半為北。方之隅角名為四維。觀待上下為十方故。又一塵上皆有方。今此言住離義有二解。一遣相門。無處可住云不住方。無處可遠云不離方。二顯德門。實相超有云不住方。用遍法界云不離方。第八對者明闇即離。明無明者義有二解。一依色辯。晝夜異故。又體有光體無光者。明闇異故。實相非明闇故。二依心辯。無漏淨慧名之為明。有漏迷闇名曰無明。實相非心非明闇故。所言等者。非住離也。從此第二約事相明文有八對。於中分二。初之四對雙非以明。

經。非一非異非此非彼非淨非穢非有為非無為。

解曰。初一異對。言一異者義有二解。一離相門。不被有拘故云非一。體遍有無故云非異。二顯德門。體具萬德故云非一萬德皆如故云非異。由此故云非一非異。二此彼對。言此彼者。此謂生死彼謂涅槃。生死涅槃迷悟對待。離言絕待本來平等。何此彼哉。又此物依色處說如。非即離非此彼故。三淨穢對。言淨穢者義有二釋。一依色辯。一切聖眾所居淨土。一切凡愚所居穢土。又聖與凡各多淨穢。實相非色故非淨穢。二依心辯。諸無漏慧名之為淨。客塵煩惱名之為穢。實相非心故非淨穢。由此故云非淨非穢。四為無為對。非有為者。諸有為法念念遷流。實相空寂故非有為。非無為者。然其實相即真無為。為遮定執故云非也。從此第二後之四對雙無以明。

經。無自相無他相無名無相無強無弱無示無說。

解曰。一無自他對。言自他者依色心立。互相形待對他說自。對自說他。實相絕待無自他故。二無名相對。言名相者。名謂能詮相謂所詮。通有無也。實相非彼無名相故。三無強弱對。言強弱者謂色力等依觀待說。實相非彼無強弱故。四無示說對。言示說者有相故可顯示。有名故可演說。此無相故不可示。無名故不可說也。從此第三約垢淨明文有六對。

經。非施非慳非戒非犯非忍非恚非進非怠非定非亂非智非愚。

解曰。然六度行對六弊垢。觀待善惡有施慳等。實相絕待。非彼等故。從此第四約知見明文有十對。於中分二。且初六對約相以明。

經。非來非去非入非出非福田非不福田非相非無相非取非捨非大非小。

解曰。一來去對。諸有動法有來有去。實相不動無來去故。二入出對。迷入生死悟出生死故有入出。又往來法有其入出。實相寂然非入出故。三福田非福田對。所言田者如婆沙論有其四種。趣苦恩德生長福義。實相非有故非福田。實相非無非不福田。又性空故而非福田。具眾德故非不福田。四非相無相對。實相常寂故非有相。妙用隨緣故非無相。五非取捨對。有為之法可取可捨。實相無為非取捨故。六非大小對。有形質法可定大小。此無形質非大小故。從此第二後有四對。約境以明。

經。非見非聞非覺非知。

解曰。實相非色故非見。非聲故非聞。非香味觸故非覺。非法塵故非知。從此第五文有兩對。約廢詮明。

經。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同真際等法性。

解曰。心行處滅者心緣慮息也。言語道斷者言說不及也。同真際等法性者。謂波斯匿王觀身實相。體同真際量等法性。然諸有情無始時來為我法倒。熏習力故自他差別。由業力故所感身形六趣差異。論其實相皆同真際等法性矣。從此第三結觀如來。

經。我以相而觀如來。

解曰。波斯匿王言。我以上來所說之相觀如來也。上直答竟。從此第三如來即結。於中分二。且初第一印述所說。

經。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說諸佛如來力無畏等恆沙功德諸不共法悉皆如是。

解曰。善男子實如汝說不唯實相。而實諸佛證智平等所有十力四無畏等恆沙功德諸不共法悉如汝說皆如是也。從此第二辯觀正邪。

經。修般若波羅蜜多者應如是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解曰。修般若者應如是觀。言他觀者。但於上文隨偏取一。即非正觀盡名為他。即邪觀也。大文第三聞法獲益。

經。說是法時無量大眾得法眼淨。

解曰。謂佛答王說護佛果。無量大眾得法眼淨。法眼淨者無漏慧也。若證我空謂即初果。證法空者即初地矣。

菩薩行品第三

將釋此品文分為三。初辯來意。謂前品初所申二問先陳果德。前品已明。次辯勝因。具彰於此。令修行者觀果修因欣仰進修有此品矣。次釋品名。言菩薩者如序品明。所言行者起悲智也。修二利行無住道故。舊云教化約利他門。得同體悲利他即自亦不違也。品第三者無勞釋矣。從此第三分文解釋。於中分三。第一波斯匿王問。第二如來正答。第三聞法獲益。且初第一波斯匿王問。其義者何。

經。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護十地行菩薩摩訶薩應云何修行云何化眾生復以何相而住觀察。

解曰。護十地行者牒先問也。菩薩摩訶薩者彰能護人。未修已修俱標問故。應云何下正申三問。意問。發趣修大乘者云何修行。若修行者云何化利。若修若化如何觀察即得離障至果德圓。正為希求無上果德。從初至末種不斷故興此三問不增減故。然此三問即是發心求菩提者三種妙觀。厭離有為欣求菩提悲愍有情。三種之心生起次第斷修化利未為初故。又亦得名三聚淨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攝律儀戒。治斷次第修行化利遠離諸障順三問故。即智恩斷三德之因。如次能得報化法身究竟果故。從此第二明佛別答大分為三。一明答修行。二明答化生。三明答觀察。就初修行文分為二。初略明五忍。後廣明五忍。初略明中文複分三。且初第一總標五忍。

經。佛言大王諸菩薩摩訶薩依五忍法以為修行。

解曰。此總標也。從此第二別列五忍。

經。所謂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皆上中下於寂滅忍而有上下。

解曰。所言忍者。忍謂忍可印許之義。以慧為體。相應助伴具五蘊性。言伏忍者謂折伏也。於三賢位未親證理。依勝解力所修正觀福智二門自他二利皆未亡相。分別二障不起現行。二取隨眠伏而未斷故名伏忍。即忍之忍。忍有彼伏。三釋得名。即起信中相似覺也。言信忍者。信謂證信。初二三地名為信忍。順謂順向。順向無生。四五六地名為順忍。無生目如。七八九地慧常照理名無生忍。寂滅即如。十地佛地照寂寂照名寂滅忍。皆通持業依主二釋。大果難感故經五忍。萬行難備漸次而修。從因至果為十四忍。然此五忍經論有異。如本業瓔珞經略為六性。一習種性即十住故。二性種性即十行故。三道種性即十迴向故。四聖種性即十地故。五等覺性金剛心故。六妙覺性如來地故。亦名六慧。聞慧思慧修慧無相慧照寂慧寂照慧如次六性。於彼六生具明四十二賢聖。故雖此五忍與彼六性列數不同。合彼後二為寂滅忍。即與此經義不違也。又瑜伽四十七說十三住。第一種性住。即本性住種性。未入僧祇。即同此經十善位也。彼雲。謂諸菩薩性自仁賢性自成就菩薩功德。菩薩所應眾多善法亦有顯現。由性仁賢逼遣方便令於善轉。非由思擇。有所制約有所防護。住此住中住持一切佛法種子。於自體中已具足有一切佛法。一切種故。不能現起上煩惱纏造無間業或斷善根。廣如彼矣。第二勝解行住。即同此經伏忍三品。彼雲。謂諸菩薩從初發心乃至未得清淨意樂所有一切諸菩薩行。當知皆名勝解行住。於此住中普於一切餘菩薩住及如來住皆名發趣。然前住中雖修諸善。性仁賢故所已為之非為菩提。故意作也。未名發趣不入僧祇。此住所修皆名發趣。故與前別。然此住中思擇力勝所作加行。以彼修慧未得堅固相續無退。慈恩法師云。此說無漏。修慧未得非有漏慧此住不得。或此所說初發心時。十信菩薩八相成道未超五畏。所有修慧未堅固也。又於三處忘失正念。一於境界可不可意色等六境。其心顛倒忘失正念。二於受生彼彼身中。既受生已忘前生事。三於所受所持諸法。久作久說有所忘失。或於一時具足聰慧。為他說法勉勵而轉。如闇中射或中不中。或於一時於大菩提雖已發心而復退捨。或時棄捨先所受學淨戒律儀不能受學。或時捨於利樂有情而生厭倦利益安未能廣大。於諸菩薩所學之中未能普學。菩薩相中未皆成就。在家出家二分菩薩正加行中未等顯現。於此所說諸行相狀。下忍轉時諸行上品。中忍轉時諸行中品。上忍轉時諸行下品。漸輕微故。入初地時此一切相皆無所有乃至廣說。第三極歡喜住。亦名淨勝意樂住。即是此經信忍下也。第四增上戒住。即信忍中也。第五增上心住。即信忍上也。第六覺分相應增上慧住。即順忍下也。第七諸諦相應增上慧住。即順忍中也。第八緣起流轉止息相應增上慧住。即順忍上也。第九無相有功用住。即無生忍下也。第十無相無功用住。即無生忍中也。第十一無礙解住。即無生忍上也。第十二最上成滿菩薩住。即寂滅忍下也。第十三最極如來住。即寂滅忍上也。雖十三住對十四忍數即少一。彼乃廣也。初種性住忍所不攝。同下頌中十善位也。若以十善為忍方便。即彼與此無寬狹故。攝大乘論從初十信乃至佛地。於中說有三十四忍。地前三忍於十地中地地分為三十忍。佛地為一三十四也。又真諦記釋此五忍各治三障。瑜伽四十九說為七地。唯識論說五位修習。皆與此經五忍相攝。講者敘焉。問經列忍等雲上中下。順理應雲皆下中上。何不次耶。答據能行行理實應然。約所治障亦不違理。從此第三結示修行。

經。名為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

解曰。結也。從此第二廣明五忍。於中分二。一廣明五忍。二結修諸忍。廣明五忍文即為五。初明伏忍於中分三。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三道種性。初習種性於中分三。初標位辯相。次正解修行。後結為聖胎。且初第一標位辯相。

經。善男子初伏忍位起習種性修十住行。

解曰。伏忍位者五忍之中伏忍居首。伏忍之內三中最初創入僧祇故云初也。

伏謂折伏。忍義如前。位者位次此下忍也。起習種性者。起謂生起。超前十善入忍位也。習者修習。言種性者順理相應為後勝因故得名種。現種熏習習成性故。修十住行者此經略標不列住名。如華嚴經十住品雲。所謂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辯住行相至下悉矣。從此第二正辯修行。於中有四。且初第一明發心相。

經。初發心相有恆河沙眾生見佛法僧。

解曰。初發心相者長耳三藏雲。初習種性有三相發心。一假想發二輕想發三信想發。假想發者藉三種力。一善友力謂善知識。二者行力謂受律儀。三者法力通別二因。通謂如來藏別謂信等五根也。由此三力於佛菩提假起菩提想。以求自安諸有情。猶如聲聞觀諸非青假起青想而能伏惑。此中亦爾名假想發。此後後想修習不已義尚難識。譬如輕毛無所倚著名輕想發。此後後心信珠顯現名信想發。得入十信名發心相也有恆河沙眾生者。此顯發心其數雖多至於不退入忍位者其數甚少。譬如魚子菴羅樹花彼二雖多成實極少。見佛法僧者明發心緣。或復聞說一體三寶自性常住。或見別相住持三寶。猶教誨力於三寶中發起無上良福田想。而生定信入十信也。從此第二明十信心。

經。發於十信所謂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戒心願心護法心迴向心具此十心。

解曰。初句總標。言信心者。澄淨為性善順三寶。離不信故。言念心者明記為性令心不斷。離忘念故。精進心者。遍策三業皆令不退。離懈怠故。言慧心者。簡擇為性令心治斷。離惡見故。言定心者。專注為性令心不動。離散亂故。此上五心即是五根遍生一切諸功德故。亦即五力不為一切自所治障所屈動故。不退心者。令五根力具大堪能。必不退起上品邪見普斷善根作闡提故。故下卷雲。若至忍位入正定聚。不作五逆不謗正法。由此而言。至第六心不為不善所退動。故四不退中信不退也。言戒心者。遮防身語令心調柔離破戒故。言願心者出體如前。求菩提願利有情願不間斷故。護法心者守護六根。離塵境故。守護餘九令不失故。或於三寶不惜身命常守護故。迴向心者所修前九及諸勝行迴施眾生。迴求菩提。迴向涅槃。不求世間及二乘故。又瓔珞經云。謂十信心各互相資心心有十。即是修行百法明門。常發無量有行無行大願。得入習種性故。具十心者。明於十信心須具修。於中隨闕即非此位。然則此十皆言心者。心謂緣慮而為主故。初信等五是心所法。恆依心住。起必相應。不退等五是其勝用。心自在故俱雲心也。此前標雲初伏忍位起習種性修十住行。今列十信雲具十心。即顯具修十信心者方入十住。何以知者。瓔珞經說。通賢及聖有此二。初雲十住。華嚴經中具明行位。地前三十十住為初。無別十信。不應十信。判為外凡。即違此中伏忍位故。由此十信於十善位雖即修行。有退有進猶如輕毛。於十千劫修習增勝具足不退方名入劫。稱習忍位。即十住中發心住攝。從此第三利生分齊。

經。而能少分化諸眾生。

解曰。明利他也。如下說雲。習種銅輪化二天下。華嚴經云。此住菩薩勸學十法。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嘆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第三主導世間即此輪王。第十為苦生依即八相成佛故。此經云化諸眾生。即是華嚴世出世化。舉初攝後。十住應知。若爾如何名少分化。答望前十善可雲廣大。望後位雲少分矣。從此第四超二乘地。

經。超過二乘一切善地。

解曰。超過二乘學無學果。一切善地者。依大般若。三乘共行十地。一乾慧地。二性地。三八人地。四見地。五薄地。六離垢地。七已辦地。八獨覺地。九菩薩地。十如來地。於此十中菩薩第九。今習種位由發大心雙修二利故。雖下忍即超前八故。雲超過一切善地。又以義言。二乘皆有見修無學。菩薩超彼故云一切。又大乘同性經。三乘及佛各有十地。此超前二雲一切矣從此第三結為聖胎。

經。是為菩薩初長養心為聖胎故。

解曰。於三賢位俱名聖胎。舉此攝餘皆聖胎也。所言胎者。自種為因善友為緣。聞淨法界等流正法修習長養初地見道誕佛家矣。從此第二明性種性。於中分三。一標位辯相。二正解修行。三結超倒想。且初第一標位辯相。

經。復次性種性菩薩修行十種波羅蜜多。

解曰。性種性者。上言性者。以前習種所修習性而成此性故云性也。言種性者。以前種現如同類因引生於此名種性也。即性之種種之性矣。問瑜伽論雲。一本性住種性。二習所成種性。此經乃雲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何故經論前後相違。答論中所明。先本有性依本修習後習成性。經中所明先明修習。習成種性後以習成為性種性。論約本習未習已習。經唯修習初習久習各據一義。亦不相違。言菩薩者十行菩薩也。如華嚴經十行品雲。所謂歡喜行。饒益行。無違逆行。無屈撓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難得行。善法行。真實行也修行十種波羅蜜多者十度行也。十行菩薩各修一行。即十度故。云何修行。施等諸行名波羅蜜多。唯識論雲。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修諸行但名施等非到彼岸。此位菩薩依相似修。登地所行皆到彼岸從此第二正解修行。於中分三。一標十對治。二正解對治。三利生分齊。且初第一標十對治。

經。起十對治。

解曰。起謂生起。十者總標。對謂對觀。治即治遣。然此上卷三品之中廣明對治略能行行。下卷三中廣能行行略明對治。文可悉矣。從此第二正解對治。於中分三。且初第一對治四倒。

經。所謂觀察身受心法不淨諸苦無常無我。

解曰。言觀察者。觀謂對觀。察謂伺察亦審察也。體即是慧。身受心法者所觀境也。身謂相續。如智論中。身謂色蘊。受謂受蘊。心謂識蘊。法處法界併名法故。不淨等者能治行也。由無始來妄分別力。於身等四計為淨等。為令觀察知身不淨知受皆苦知心無常知法無我即離倒故又了身等無自性空。即一切倒悉皆離故。從此第二對治三毒。

經。治貪瞋癡三不善根起施慈慧三種善根。

解曰。上言治者通能所治。貪嗔等者此所治也。謂由意識於可意境貪慾隨增。不可意境瞋恚隨增。於中庸境無明隨增。由此三種為不善根。遍生慢等及隨煩惱。此三若伏餘隨伏故。起慈等者能治行也。施謂無貪捨財法故。慈謂無嗔與他樂故。慧由無癡即正慧故。由此三種而為善根。遍生萬行諸功德故。從此第三對治三世。

經。觀察三世過去因忍現在因果忍未來果忍。

解曰。忍體即慧。如上已解。觀過去業起曾因忍。觀現色心曾因之果當果之因起因果忍。觀未來法起當果忍。雖唯現在過未體無。所酬所引假變過未。又緣生法謂無明行為前際因。識等五支為現在果。愛取有三為現在因。生老死二為未來果。此約分位三際因果。此中為破執無因果及執斷常。令知因緣如幻似有故觀察也。此位菩薩觀身等四令離四倒。觀心等三離縛修行。觀三世法有而不實。故令觀察修勝行矣。從此第三利生分齊。

經。此位菩薩廣利眾生。

解曰。性種銀輪化三天下。超前習種故云廣利。從此第三結超倒想。

經。超過我見人見眾生等想外道倒想所不能壞。

解曰。我人等者義如前釋。等取壽者作者命者士夫儒童我之類也。言外道者邪論諸師。言倒想者四倒相應之想倒也。不能壞者。彼能執人及所執法所不能壞。由此菩薩勝解力增。邪師邪法悉超過故。問二乘外道俱是所超。何故前越二乘此超外道勝劣不次。答心由頓發即越二乘。行約漸修後超外道。又此已超非正超也。如二靜慮名出苦故。從此第三明道種性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標位辯相。

經。復次道種性菩薩修十迴向。

解曰。道種性者。道謂初地平等聖道。此引彼生與道為種。道之種種之性名道種性。二依主故。言菩薩者舉能行人。修十迴向者此略標也。如華嚴經十迴向品雲。所謂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不壞迴向。等一切佛迴向至一切處迴向。無盡功德藏迴向。隨順堅固一切善根迴向。等隨順一切眾生迴向。真實迴向。無著無縛解脫迴向。等法界無量迴向。義如下釋。從此第二正解修行。於中分二。且初第一總標十忍。

經。起十忍心。

解曰。此總標也。從此第二正辯對治。於中分三。且初第一對觀五忍。

經。謂觀五蘊色受想行識得戒忍定忍慧忍解脫忍解脫知見忍。

解曰。五蘊及忍義如前解。對觀五蘊得解脫蘊。謂觀自身語過患。由思願力遮防七支而得戒忍。次觀受蘊妄生領納諸受漂動。由定專注而得定忍。次觀想蘊取怨等像戲論分別起諸名言。如工畫人採畫諸境。由慧簡擇而得慧忍。次觀行蘊造作種種三有諸業繫縛生死。由慧離系解脫自在得解脫忍。次觀識蘊妄想分別起諸知見取著六塵。無分別慧解脫清淨得解脫知見忍。故對五蘊得解脫蘊。此依言說次第建立。如實義者。無分別慧觀五蘊空。於念念中皆具五忍。從此第二對觀三忍。

經。觀三界因果得空忍無相忍無願忍。

解曰。言三界者所依處也。言因果者業因識果即能生也。觀能所感而得三忍。謂於三界及彼因果執有實體。觀遍計空而得空忍。此空所顯清淨真如無十相故得無相忍。有漏因果虛妄業生。依之修行於此不願得無願忍。從此第三對觀二忍。

經。觀二諦假實諸法無常得無常忍一切法空得無生忍。

解曰。觀二諦假實者。假即世俗實即勝義標二諦也。諸法無常得無常忍者。有為遷謝剎那不住得無常忍。觀一切法無自性空體不生滅得無生忍。此二引生安非安立二種正觀。至下當悉。此位菩薩觀流轉蘊得解脫蘊。觀三界因果得三空忍。觀二諦假實得生無生忍。皆依勝解治倒。進修引生聖道證初地故。從此第三結申化利。

經。此位菩薩作轉輪王能廣化利一切眾生。

解曰。即金輪王化四天下。超前位故云廣化也。從此第二明信忍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標忍辯位。

經。復次信忍菩薩謂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

解曰。此聖位也。言信忍者謂證信也。此位菩薩親證真如三寶及戒皆證淨故。故此三地俱名信忍。雖後諸地亦有此四。此初現證得證淨名。加行後得多緣此故。言歡喜者。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所言地者。依持生長如智相應。至下當悉。離垢地者。具淨尸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發光地者。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從此第一正解修行。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斷三障。

經。能斷三障色煩惱縛。

解曰。言三障者如下經云。初地斷諸無滅三界貪等。二地斷嗔等習。三地滅無明闇。此之三障至下廣明。然所斷障如唯識第十障有二種。一煩惱障二所知障。煩惱障中見所斷種二乘見道皆能斷盡。修所斷種乃至金剛方能斷盡。若菩薩者見所斷種見道斷盡。修所斷種要至金剛一時頓斷。所知障中見所斷種亦見道斷。修所斷種從初地後乃至金剛地地別斷。此經所說三地障俱貪瞋癡三。修所斷者遍六識能髮色業。或緣色境名色煩惱。煩惱自性是縛法故名為縛也。謂三地中各修勝行。貪等永除名為斷故。從此第二明諸行。於中分二。初明修諸行後結行根本。初修諸行於中分四。且初第一明四攝法。

經。行四攝法佈施愛語利行同事。

解曰。佈施等者由無貪等善根相應攝取眾生。義如前解。方便化也。從此第二明四無量。

經。修四無量慈無量心悲無量心喜無量心捨無量心。

解曰。慈悲等者由無嗔等善根相應所利無量。義如前解。憐愍化也。從此第三明四弘願。

經。具四弘願斷諸纏蓋常化眾生修佛知見成無上覺。

解曰。菩薩所修必備萬行。所發大願有斯四也。斷諸纏蓋者。由煩惱故纏縛有情。由所知故覆蓋勝慧不得現起。或十纏五蓋見修二惑隨其所應。如常分別。所明斷也。常化眾生者。二界四生一切有情。明常化也。修佛知見者。諸佛世尊恆沙妙行悉皆修習。明常修也。成無上覺者。謂此初地於諸如來無上正覺明當證也。初後自利。中二利他。通因及果無斷盡故。准華嚴經。修行願者賢位願增聖位俱故。從此第四明三脫門。

經。住三脫門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

解曰。然三脫門義如前解。若三三昧通漏無漏言解脫門即無漏故。又準下文。前之三段於上三地隨次偏增。復三脫門通諸地故。從此第二結行根本。

經。此是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至一切智諸行根本。

解曰。此上所辯四攝等行。謂諸菩薩從初發心隨力修習。乃至成佛皆以此等為諸行本。從此第三結申化利。

經。利益安樂一切眾生。

解曰。初地菩薩往百佛剎。二地往千。三地往萬。利益安樂彼等生故。從此第三明順忍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標忍辨位。

經。復次順忍菩薩謂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

解曰。言順忍者。能順者慧所順者如。由慧隨順順向順觀。順後無生。即忍之忍名為順忍。如十地論第八雲。隨順平等真如法故。四五地中得耎中忍。六地上忍皆悉隨順無生法忍。此忍即非無生忍故。焰慧地者。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難勝地者。真俗兩智行相互合令相應極難勝故。現前地者。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從此第二正明斷障。

經。能斷三障心煩惱縛。

解曰。能斷三障者如下經云。四地永斷微細身邊見故。五地斷隨小乘樂求涅槃。六地能斷三界集因集業麁現行相。此之三障至下當悉。心煩惱縛者。此上三障唯意識俱名為心也。言煩惱者。唯十地論。三障如次與三慢俱。謂我法慢.身淨分別慢.從我慢說名煩惱故。又善戒經說皮肉心三種煩惱。若緣六塵起貪瞋癡。如皮在外名皮煩惱。若緣內執起我我所。如肉在內名肉煩惱。若迷真理真俗別別。如心在於皮肉之內名心煩惱。斷次第者。初地見道斷肉煩惱。初至七地斷皮煩惱。八至十地無功用道斷心煩惱。如瑜伽四十八雲。所知障品有其三品。一者在皮麁重極喜已斷。二者在膚麁重八地已斷。三者在實麁重如來住斷。經論斷位與此不同。皮肉心等通目二障。顯此色心義同彼故。所言縛者。心為彼拘不證自地。正智斷彼即離縛故。從此第三結申利他。

經。能於一身遍往十方億佛剎土現不可說神通變化利樂眾生。

解曰。四地菩薩往億佛剎。五地百億。六地千億。不可說者顯其多也。遍往此等諸剎土中現通化利。從此第四明無生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標忍辯位。

經。復次無生忍菩薩謂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

解曰。言無生者謂即真理。智證真理名無生忍。解深密經瑜伽唯識皆說三性名曰無生。本性無生.自然無生.惑苦無生。若能證智名無生忍。兼所證如名無生法忍。即忍之忍通二釋也。遠行地者。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不動地者。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善慧地者。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從此第二正明斷障。

經。能斷三障色心習氣。

解曰。能斷三障者如下經云。七地斷諸業果細現行相。八地斷諸功用。九地斷無礙障。斷此三障也。色心習氣者通種現也。下廣明矣。謂所知障十地於前六地各治一分。色心麁重彼障下品。故此三地各別斷故。從此第三結申利他。

經。而能示現不可說身隨類饒益一切眾生。

解曰。七地菩薩住百億佛剎。八地住百萬微塵數佛剎。九地住百萬億阿僧祇微塵數佛剎。往彼等土現不可說身。隨類饒益諸眾生故。從此第五明寂滅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標忍辨位。

經。復次寂滅忍者佛與菩薩同依此忍。

解曰。言寂滅者謂即真如。智證寂滅名寂滅忍。即忍之忍二釋得名。准下經中。入此地時斷神通障。至下當悉。佛與菩薩者舉能忍人。謂此菩薩初入十地名為法雲。十地後位名為等覺。同依此忍者。謂此與佛勝劣雖異同一忍也。從此第二正解修行。於中分三。初明下上忍。次明等妙覺。後明佛三身。且初第一明下上忍。

經。金剛喻定住下忍位名為菩薩至於上忍名一切智。

解曰。金剛喻定者最後勝定。此定現前能斷一切微細障種名金剛定。此定初起菩薩之身名為下忍。後解脫位成一切智名為上忍。從此第二明等妙覺。

經。觀勝義諦斷無明相是為等覺一相無相平等無二為第十一一切智地。

解曰。上言觀者能觀正智。正智有二。等覺照寂佛果寂照。是能觀智因果別故。勝義諦者即是真如。真如體同明同證也。斷無明相者。此微細障第十一地也。此有二解。有說。無明體通二障。彼微細種此皆斷故。有說。無明根本不覺。智照本覺故名為斷。下廣明也。是為等覺者結斷位也。一相無相者明佛果也。如智體同故云一相。智冥真理故云無相。平等無二者佛佛道齊等無二也。為第十一者。十地為因佛地為果。超前十地第十一也。一切智地者。佛地圓滿此解脫道結果位也。從此第三明佛三身。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法性身。

經。非有非無湛然清淨無來無去常住不變。

解曰。非有非無者性功德也。謂諸如來恆沙性德不同萬像。故云非有。不同兔角故云非無。湛然清淨者。永離眾相故云湛然。不與漏俱故云清淨。無為德也。無來無去者法性身也。性淨本覺體常不生故云無來。體常不滅故云無去。不隨迷悟性有動靜故云常住。不隨凡聖性有改易故云不變。即法身也。從此第二明智德身。

經。同真際等法性。

解曰。真言真際即是法身。若云同者智同理也。謂諸如來等覺位中無明障盡故同真際。解脫位中證理圓極故等法性。此與法身非即非離。俱遍法界常安樂故。從此第三明應化身。於中分二。初明應化身後明能所化。且初第一明應化身。

經。無緣大悲常化眾生乘一切智乘來化三界。

解曰。無緣大悲者悲有四種。一外道異生起愛見悲。二聲聞獨覺緣欲苦生起。觀行悲。三菩薩利樂得同體悲。四諸佛世尊得無緣悲。常化眾生者明應身也。謂諸如來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隨類現身現大神通轉正法輪。令彼受用大乘法樂無有間斷故云常化也。乘一切智乘來化三界者明化身也。能乘者悲所乘者智。謂從法界最清淨智流出智悲演諸至教。此即事智乘理智生。以一切智為所乘故。來化三界者所化處也。虛空世界悉皆無邊故。舉所依明來化也。如法華雲。我諸子等先因遊戲來入此宅。長者驚入即此來也。何故須化。如彼又云。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如我昔所願今者已滿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故現應化化眾生也。從此第二明能所化。於中分四。且初第一明所化境。

經。善男子諸眾生類一切煩惱業異熟果二十二根不出三界。

解曰。諸眾生者諸界趣生一切含識。諸佛菩薩化境或殊。其所化生種類唯爾。一切煩惱者所謂理事發業潤生一切煩惱助發緣也。言業者。福非福等染淨諸業感生因也。異熟果者。善染所感無記果也。作業感果時必不同。前後名異。異之熟等如常分別。二十二根者如有頌云。取境續家族。活命受用果。世間出世淨。依此量立根。言取境者明等六根。續家族者女男二根。言活命者即是命根。受用果者所謂苦樂憂喜捨根。世間淨者所謂信進念定慧根。出世淨者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無漏根。然此體者應結頌云。色與不相應。心王及心所。七一一唯十。三體性隨應。下之二句釋上四也。七者七色根也。一一者命意根也。唯十者五受信等十心所也。三體隨應者三無漏體九根等也。性隨應者。色命無記。意五受三信等唯善也。不出三界者結上所明並界內也。問二十二根中前十九根是有漏故可屬界系。最後三根體是無漏。云何不出。答此明所化總相而論。理實三根非界系也。言不出者有其二義。一約彼種。未起現行從所依識故云不出。二約現行。二乘無學等覺已前一切菩薩。雖六或七無漏現行。從所依判異熟有漏亦不出也。從此第二明能化身。

經。諸佛示導應化法身亦不離此。

解曰。言示導者開示引導。言應化者。即他受用及大小化通名應化。應化所依清淨法界。與此能依體非即離故。說應化俱名法身。謂諸如來普遍法界應現三界。亦同所化云不離故。從此第三簡外道非。

經。若有說言於三界外別更有一眾生界者即是外道大有經說。

解曰。諸佛所說界外無生。若言界外有眾生界者。即是外道吠世史迦六句義中大有經說。非佛教也。若爾二乘無學十地菩薩所居報土。豈非界外。答據隨助緣即居界外。體是異熟故非外也。從此第四顯化成佛。

經。大王我常語諸眾生但斷三界無明盡者即名為佛。

解曰。三界二障通名無明。唯斷煩惱但免界系。斷所知盡名無明盡即為佛也。廣明化竟。從此第三結申滿位。

經。自性清淨名本覺性即是諸佛一切智智。

解曰。自性清淨名本覺性者即真如也。依起信論。上句絕待下句對待。對不覺等說名本覺。即是諸佛一切智智此有二義。有說。真如是佛法身。法身智身性相平等。體相相從亦得名為一切智智。如實非智。有說。真如即一切智。心歸本原冥合不異。相用非無別體也。即以真如為一切智智。二智二身隨應悉故。大文第二結修諸忍。

經。由此得為眾生之本亦是諸佛菩薩行本是為菩薩本所修行五忍法中十四忍也。

解曰。由此得為眾生之本者下有二義。有說。此者上本覺也。謂由本覺隨不覺故。動眠三界輪迴六趣。故此本覺為眾生本。亦是諸佛菩薩行本者。無明微薄本覺力增心歸本原。從末向本隨位次第建立五忍。至寂滅忍本覺湛然本無動達。今無靜故。此本覺亦是諸佛菩薩行本。有說。此者即五忍也。是發大乘趣無上者。從始至終修行之本。亦是諸佛菩薩行本者。亦是法界已成未成佛菩薩本。是為已下如文易了。

◎從此第二答化眾生。於中分四。一明十王位。二明說偈讚。三明忍境智。四諸佛同修。初明十王於中分三。一牒問略標。二明十王位。三結明諸佛。且初第一牒問略標。

經。佛言大王汝先問言菩薩云何化眾生者菩薩摩訶薩應如是化從初一地至後一地自所行處及佛行處一切智見故。

解曰。佛言已下牒前問也。從初一地者歡喜地也。至後一地者法雲地也。自所行處者一一地中菩薩行處。及佛行處者即彼十地佛化處也。又第十一地如來行處也。一切知見者。菩薩諸佛證真達俗。如實知見行二利也。問初一地者何非習種性耶。答此明十王所行化利。三賢已辨故此不論。從此第二明十王位。於中分十。一一地中皆分為五。一居土廣狹。二配屬王位。三修法多少。四辨修勝行。五明所利生。初地五中且初第一居土廣狹。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百佛剎。

解曰。初地菩薩住百大千。云何知然。一化佛土即一大千。百化佛剎百大千故。問所居之土總有幾種。以何為體。何故十地廣狹異耶。答准佛地論。諸土相對總分為二。一淨二穢。淨中備舉有十三土。果土有三。因土有十。果土三者。若法性土真如為體。恆沙性德依自性故。若報得土鏡智為體。諸無漏種依自土故。他受用土平等性智為其土體。現大小身依自土故。若變化土成事智品為其土體。現變化身依自土故。合他受用及變化身。俱為第三應化土也。因土十者。十地菩薩所依之土本識為體。即是有漏苦諦攝故。若後得智所變影像即是無漏道諦攝故。隨智勝劣廣狹不同。眾寶莊嚴皆自智變。有麁妙異自受用故。乘便明者若彼二乘變易之土體同菩薩。但麁劣故。西方淨土地前生者本識為體。由佛本願及自行力故得往生。無無漏智所資感故。七寶位劣自受用也。穢土之中界趣勝劣自識所變。准此應知。淨穢異同生之別業如常分別。從此第二配屬王位。

經。作贍部洲轉輪聖王。

解曰。如十地經。初地作閻浮提王。瓔珞經說。初地已上瑠璃輪王。華嚴經云。初地作閻浮王。此雲輪王。言閻浮者明住處也。言瑠璃者明勝妙也。言輪王者舉輪寶也。居土化境不相違也。然今此經初地菩薩與道種性輪王何別。答如下偈云。權化有情游百國。此百彼一聖凡勝劣有多別故。從此第三修法多少。

經。修百法明門。

解曰。此經總標無別名數。瓔珞經云。所謂十信一一各十。即百法明門。華嚴經云。此地菩薩若行精進。捨家妻子出家學道。於一念頃得百三昧。以淨天眼見百佛國。二見百如來。三動百世界。身亦能往彼佛世界放大光明。四化為百類普令他見。五成熟百類所化有情。六若欲留身得百劫住。七見前後際百劫中事。八智見能入百法明門。九化作百身。十身皆能現百菩薩眷屬。若以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是數。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若屬此經十中第八。通而言者具此應知。從此第四辯修勝行。

經。以檀波羅蜜多住平等心。

解曰。十度之中施度圓滿。具七最勝。三輪清淨得無分別住平等心。此度偏增。一切常捨餘非不修。隨力分故。從此第五明所剎生。

經。化四天下一切眾生。

解曰。以十善道化利眾生。此後諸王皆十善化。處有廣狹行有勝劣。以為異矣。從此第二明離垢地。文分為五。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千佛剎作忉利天王修千法明門說十善道化一切眾生。

解曰。居土漸廣作天帝釋。廣初地百為千明門。修戒度圓以十善化。從此第三明發光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不可說不可說天王修萬法明門依四禪定化一切眾生。

解曰。此地菩薩得諸勝定時分天王。漸廣勝故。從此第四明焰慧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億佛剎作覩史多天王修億法明門行菩提分法化一切眾生。

解曰。知足天王修諸億門菩提分智化眾生故。從此第五明難勝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百億佛剎化樂天王修百億法明門二諦四諦化一切眾生。

解曰。所修轉勝百億諸門。備觀諸諦化眾生故。從此第六明現前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千億佛剎作他化自在天王修千億法明門十二因緣智化一切眾生。

解曰。居欲界頂他化天王。所修所悟悉皆轉勝。以緣生智化利眾生。從此第七明遠行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萬億佛剎作初禪梵王修萬億法明門方便善巧智化一切眾生。

解曰。居大梵天境修俱勝。得方便智化利眾生。從此第八明不動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百萬微塵數佛剎作二禪梵王修百萬微塵數法明門雙照平等神通願智化一切眾生。

解曰。居遍光淨天境修轉勝。真俗雙照現大神通。以大願智化利眾生。從此第九明善慧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百萬億阿僧祇微塵數佛剎作三禪梵王修百萬億阿僧祇微塵數法明門以四無礙智化一切眾生。

解曰。居遍淨天境修轉勝。四無礙智化利眾生。從此第十明法雲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不可說不可說佛剎作第四禪大梵天王為三界主修不可說不可說法明門得理盡三昧同佛行處盡三界原普利眾生如佛境界。

解曰。不可說者如華嚴經四十五雲。不可說者即一百一十九數。若不可說不可說即一百二十數也。居色界頂大自在宮作三界主。境修最勝。得理盡三昧者。照解理極故名理盡。三昧可知。此即最後金剛定也。同佛行處者同寂滅忍也。盡三界原者。依本記雲。阿賴耶識以為本原。如起信論。根本無明而起業識。原集原苦是三界原。聖智斷此故名為盡。普利等者。謂此地中所利有情證真達俗。悉皆最勝分同佛境。故大品經云。十地菩薩當知如佛。又云見性未了。即其義也。從此第三結明諸佛。於中分二。且初第一結諸菩薩。

經。是為菩薩摩訶薩現諸王身化導之事。

解曰。如文悉矣。從此第二結明諸佛。

經。十方如來亦復如是證無上覺常遍法界利樂眾生。

解曰。不唯菩薩依此利生。十方如來亦復如是。常遍法界廣利樂故。從此第二明說偈讚。於中分三。一大眾供養。二王說偈讚。三聞法獲益。且初第一大眾供養。

經。爾時一切大眾即從座起散不可說花焚不可說香供養恭敬稱讚如來。

解曰。聞法喜慶供養稱讚也。從此第二王說偈讚。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標王說偈。

經。時波斯匿王即於佛前以偈讚曰。

解曰。所言偈者此有三解。一雲偈者竭也。攝義竭盡。二雲偈者憩也。語憩息故。三者梵雲伽他此雲諷誦。古譯經者乃至偈他略去他字但名為偈。語訛略矣。從此第二正明偈讚。總三十行於中分三。初有三行讚佛三德。次有二十六行半廣讚五忍。後有半行結讚禮敬。初讚三德於中分三。一讚三業德。二讚所被妙。三讚所說深。且初第一讚三業德。

經。世尊導師金剛體心行寂滅轉法輪八辯圓音為開演時眾得道百萬億。

解曰。世尊如上。言導師者善巧具足如海導師。彼引得寶。此引成佛。金剛體者堅固具足。體者身也。佛身堅固由如金剛。讚身德也。言心行者悲智具足。四智心品總名為心。常照二諦故名為行。言寂滅者解脫具足逾動逾寂名為寂滅。讚心德也。如淨名雲。心淨已度諸禪定。不違此也。轉法輪者下讚語德。轉者起也。法謂所說教理行果三乘法也。輪者圓滿由如車輪。摧壞諸障能運用故。謂佛所轉無上妙法。往他相續以被根宜。轉法輪義如常分別。言八辯者。八謂八音辯謂七辯。言八音者如梵摩喻經云。一最好聲。二易了聲。三調和聲。四柔軟聲。五不誤聲。六不女聲。七尊慧聲。八深遠聲。言七辯者。一捷辯。須言即言無蹇叱故。二迅辯。懸河湕冷不遲訥故。三應辯。應時應機不增減故。四無疎謬辯。所說契理不邪錯故。五無斷盡辯。相續連環終無竭故。六凡所演說豐義味辯。一一言句多事理故。七一切世間最上妙辯。具足甚深如雷等故。言圓音者。一音圓音義通多解。有說。諸佛無形無聲為對根宜。如空谷響現無量聲。隨其根性各得一音等遍十方故云圓音。有說。諸佛實有色聲。其音圓滿無異韻曲。如經說雲。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有說。諸佛實有眾多音聲。但以佛音無障無礙。一切即一故名一音。一即一切故名圓音。由具眾德廣為開演。讚語德故。上三業德即三密門。事用之中即三示導。時眾得道百萬億者。讚說。當根標所被也。從此第二讚所被妙。

經。天人俱修出離行能習一切菩薩道。

解曰。天人俱修者。若天若人異類等受。俱能修習大乘出離菩薩道也。由此言者。三乘種性但詣斯會皆修大故。自上所明即三寶也。從此第三讚所說深。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五忍德。

經。五忍功德妙法門十四菩薩能諦了。

解曰。五忍如前。言功德者。菩薩所修萬行功德。妙法門者。從凡至聖深妙法門。十四菩薩者。三賢十地及以等覺為十四也。能諦了者。見解證修能諦了矣。從此第二明因果異。

經。三賢十聖忍中行唯佛一人能盡原。

解曰。因中菩薩依此趣求。故忍中行。唯佛果圓德行俱滿。獨盡原故。從此第三明三寶藏。

經。佛法眾海三寶藏無量功德於中攝。

解曰。佛法眾者列三寶名。一體真如即忍性故。能說所說諸修行者即別相故。所言海者。讚忍深廣包含三寶。蘊積為藏。無量功德者。有為無為恆沙功德皆積忍中故云攝也。讚所說深。明三業竟從此第二有二十六行半廣讚五忍。於中分二。初有二十四行廣讚五忍。後有兩行半讚佛悲深。初明五忍。於中分二。初有二十三行廣明五忍。後有一行因果對明。就明五忍大分為六。初四行半偏明伏忍。於中分二。初通讚四王。後總明伏忍。初文復二。且初第一明十善位。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中一終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中二

經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鐵輪王。

解曰。十善如下。此十善位經十千劫方入伏忍。忍方便故。發大心者。所度所斷所修所趣悉皆大故名發大心。長別三界者。前發大心總有二類。一者直往二者迴心。若前頓發心必堅勐。惑雖未斷定當超。故若後漸悟。二乘有學及無學果聖道斷障雲長別故。苦輪海者。苦通三界謂三苦也。依苦樂捨立為苦故。往返不息迴轉如輪。昇沉出沒深大如海。中下品善者。所修十善時既長久。初中後位為下中上。中下二品作粟散王。小王眾多如彼粟散。從喻立稱。又如劫初分香稻者。以粟散佈名粟散王。若上品者鐵輪王也。從此第三明三賢位。

經。習種銅輪二天下銀輪三天性種性道品堅德轉輪王七寶金輪四天下。

解曰。十住菩薩作銅輪王。十行銀輪。十迴向位作金輪王。然四輪王王化別者。一二三四洲化境為異。故順正理雲。從此洲人壽命無量乃至八萬歲有轉輪王生。滅八萬時。有情富樂壽量損減。眾惡漸盛。非大人器故無輪王。此王由輪旋轉應導威伏一切名轉輪王。金銀銅鐵輪應別故。若王生在剎帝利種紹灑頂位。於十五日受齊戒。時沐浴首身受勝齊戒。昇高台殿臣僚輔翼。東方忽有金輪寶現。餘轉輪王應知亦爾。輪主如佛無二俱生。一切輪王皆無傷害。令伏得勝已各安其所居。勸導令修十善業道。言七寶者。所謂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女寶主藏臣寶主兵臣寶。馬等五寶有情所攝。珠輪二寶乃是非情。正法念經又有七寶。所謂劍寶皮寶床寶林寶殿寶衣寶履寶。此等諸寶皆由修習無嗔善根之所招感。所有威德及王風化。如正法念乃起世經。彼廣明矣。從此第二總明伏忍。於中今三。且初第一總明聖胎。

經。伏忍聖胎三十人十住十行十迴向三世諸佛於中學無不由此伏忍生。

解曰。住伏忍者即名聖胎。三世諸佛從此生故。從此第二明難得入。

經。一切菩薩行根本是故發心信心難若得信心必不退進入無生初地道。

解曰。一切菩薩行根本等者。此明入劫菩薩行本。即十信心此心難發。如前經云。有恆河沙見佛法僧。得入信者數極少矣。若得十信至第六心必不退者信不退也。定證無生至初地故。雖七住前容作二乘。設爾不久定當得故。又解若得信心即十信心必不退者。十住第七位不退也。已前容退。如瓔珞經云。淨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遇緣退故。從此第三結名辯相。

經。化利自他悉平等是名菩薩初發心。

解曰。化利自他者辯發心相。若時菩薩觀他如自得平等心而修二利。方名菩薩初發心相。入初住也。明伏忍竟。從此第二有五行半廣明信忍。於中分二。初別明三地。後總結斷障。初明三地文分為三。初明下忍文複分三。且初第一明歡喜地。

經。歡喜菩薩轉輪王初照二諦平等理權化有情游百國檀施清淨利群生。

解曰。歡喜等者。標住地名明其王位。初照二諦平等理者。謂此初證平等真如斷分別也。權化有情者。或王或佛權現化身。游百國者明化境也。檀度清淨者勝行利生也。從此第二明地得名。

經。入理般若名為住住生德行名為地。

解曰。入者證也。言般若者。無分別智證實相理俱名般若。住者不動名住。依持義也。住生德行名為地者。智冥真理即能生顯為無為德。有為功德因此而生。無為功德因此而顯。五相顯發住生二義故名為地。道十地也。如唯識第九雲。如是十地總攝有為無為功德。以為自性。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名為地矣從此第三初心具德。

經。初住一心具眾德於勝義中而不動。

解曰。言初住者。見道證如名為初住。言一心者。即一心真見道也。具眾德者。如前經云。具足八萬四千德也。於勝義者。境第七聲。謂智證真寂而不動。此初入地。例後應知。從此第二明中品忍。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離垢地。

經。離垢菩薩忉利王現形六趣千國土戒度清淨悉圓滿永離誤犯諸過失。

解曰。標其地名。明王居處。明所化境。明修勝行。戒度圓滿明其離過。微細不犯矣。從此第二明修境智。

經。無相無緣真實性無體無生無二照。

解曰。上句明境。妄執緣生圓成異故。下句明智。達無體故。了無生故。證無二故。明智照解無分別故。雖於五忍勝劣有殊。論其境智准此應悉。從此第三明發光地。

經。發光菩薩夜摩王應形往萬諸佛剎善能通達三摩地隱顯自在具三明。

解曰。標其地名。明王居處。明所化境。明其得定。明所具德。言隱顯者。五通自在具有三明。如序品也。從此第二總結斷障。

經。歡喜離垢與發光能滅色縛諸煩惱具觀一切身口業法性清淨照皆圓。

解曰。結上三地能斷色縛。謂貪等三如前解故。具觀一切身口業者。顯離色縛。色業自在。言法性者。色心實性即是真如智照圓也。從此第三有四行偈廣明順忍。於中分二。初別明三地後總結斷障。初明三地文分為三。且初第一明焰慧地。

經。焰慧菩薩大精進覩史天王游億剎實智寂滅方便智達無生理照空有。

解曰。標其地名。明修勝行。明王居處。實智寂滅者證如智也。方便智者緣事智也。達無生理者即是真如正智境也。照空有者即是理事方便境故。從此第二明難勝地。

經。難勝菩薩得平等化樂天王百億國空空諦觀無二相垂形六趣靡不周。

解曰。標其地名明修正觀。真俗二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故名平等。明王居處。空空諦觀者。初空顯如。後空遣相。或云色心。或云我法。謂此地中理事合照故云諦觀。無二相者。能合難合令相應無二相故。垂形以下。明所化境。靡者無也。從此第三明現前地。

經。現前菩薩自在王照見緣生相無二勝義智光能遍滿往千億土化眾生。

解曰。標其地名。明王居處。照見緣生者。智常照解十二緣生相無二也。勝義智光者。智緣勝義名勝義智。智能照理故名光能。照解體圓故云遍滿。往千億土明所化故。從此第二總結斷障。

經。焰慧難勝現前地能斷三障迷心惑空慧寂然無緣觀還照心空無量境。

解曰。結上三地。能斷三障迷心惑者。如上見等三種障也。言空慧者結實智也。言寂然者結平等也。無緣觀者。結照見緣生相無二也。還照心空者。自障既斷照自地如。如智德廣雲無量矣。從此第四有兩行半明遠行地。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遠行地。

經。遠行菩薩初禪王住於無相無生忍方便善巧悉平等常萬億土化群生。

解曰。標其地名。明王居處。無相無生忍者。此地菩薩純無相觀故。雲無相智證無生忍。方便善巧者。明修勝行。濟利有情悉平等故。常萬已下。明所化境。從此第二超分段生。

經。進入不動法流地永無分段超諸有。

解曰。此地菩薩必能進入後不動地法駃流也。未無分段者。自此已前容有分段。受三界生。今此地中功用分段最後邊故。超諸有者。無漏定願資彼勝身。令所感報漸漸增勝乃至等覺受變易生。超三有故。從此第三明所斷障。

經。常觀勝義照無二二十一生空寂行順道法愛無明習遠行大士獨能斷。

解曰。言常觀者表無間斷。言勝義者明所證也。照無二者。真俗雙照無有二也。二十一生者明經生也。地地有三。今第七地經二十一生。智皆照如雲空寂行。理實住地有二十生。最後終生必當得故。順道法愛者愛善法也。婆沙論中名善法欲。智度論雲。頂位未伏順道法愛。不言斷位。此說斷者。謂六地前有定有散。散位起愛。今入此地。雖有加行以結無相。相續現前無散忻求。永無愛故。無明習者。如下經云。斷諸業果細現行相。諸業果者即分段生。細現行者所知障也。執有生滅。細相現行能障此地妙無相道。所知障體即是無明。與前愛俱。入地止斷。故偈說雲。遠行大士獨能斷也。前長行中七八九地皆無生忍合為一文斷色心習。此別結者。永無法愛超分段生。功用後邊具此三義故別結矣。又若大劫數三無數。今第七地第二劫滿。又後二同第三劫皆無功用故同結矣。從此第五有五行偈明後三地。於中分二。初別明三地。後總明斷障。初明三地文分為三。初不動地文複分二。且初第一明不動地。

經。不動菩薩二禪王得變易身常自在能於百萬微塵剎隨其形類化眾生。

解曰。明中忍也。標其地名。明王居處。明得勝身。常自在者。現相及土悉皆自在。明所化境隨類化故。從此第二明常不動。

經。悉知三世無量劫於第一義常不動。

解曰。悉知三世者明智照也。無量劫者。知過未世俱無量也。於第一義者。此地菩薩雖常證如。真俗雙照常不動矣。從此第二明善慧地。

經。善慧菩薩三禪王能於千恆一時現常在無為空寂行恆沙佛藏一念了。

解曰。明上忍也。標其地名。明王居處。明所化境。明修止觀。智常證如。真俗平等皆空寂故。恆沙佛藏者明具德也。恆沙諸佛所流至教。此地菩薩於一念中四無礙解皆能了矣。從此第三明法雲地。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法雲地。

經。法雲菩薩四禪王於億恆土化群生始入金剛一切了二十九生永已度。

解曰。寂滅忍中此下品也。標其地名。明王居處。明所化境。始入金剛者後勝定也。始者初也。入者證也。此地末心起金剛定。初無間道證理。現前惑障永無。照解圓極名一切了。此等覺位法雲地收。上下各半顯前後故。明所超生如文悉矣。從此第二明下品忍。

經。寂滅忍中下忍觀一轉妙覺無等等。

解曰。標忍之名明下忍觀。言一轉者。辯忍位也。此無間位轉為解脫名為一轉。即名妙覺佛果圓也。無等等者。若前剎那以因望果名為無等。至解脫位佛佛道齊即名為等。此下忍位明當轉故。從此第二總明斷障。

經。不動善慧法雲地除前所有無明習無明習相識俱轉二諦理圓無不盡。

解曰。標上三地。除前所有無明習者。所知障也。除前七地各治一分色心障外餘之細障。於此三地各別斷故。無明習相識俱轉者。謂修所斷煩惱障種及第七俱所有無明彼微細種至等覺位由與識俱故云俱轉。又如起信。根本無明與業識俱。雲轉捨也。二諦理圓無不盡者。明等覺位。照解體圓所斷所棄無不盡矣。從此第六有一行半明正覺位。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正覺圓。

經。正覺無相遍法界三十生盡智圓明。

解曰。梵雲三菩提此雲正覺。無上覺也。言無相者。能證所證俱無相也。遍法界者。恆沙功德一一無邊乃至毛端皆遍法界。三十生盡者。超過十地彼生盡故。智圓明者智圓極也。從此第二明佛具德。

經。寂照無為真解脫大悲應現無與等湛然不動常安穩光明遍照無所照。

解曰。言寂照者明智德圓。無為真解脫者明斷德圓。大悲應現者明恩德圓。無與等者。明上三德俱無等也。湛然不動者顯恩德也。由佛大悲利他願力。應現大小種種類身。動而常寂故云湛然。雖示去來體常不動。言安隱者示現化也。如食馬麥及現出血。未曾動搖常安隱也。光明遍照者。恩德之體如淨摩尼。體周法界照而無照。大文第二結前因果。

經。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一切有情皆暫住登金剛原常不動。

解曰。三賢十聖住果報者。約人明也。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若身若土乘因感果住果報故。唯佛一人居淨土者。如來亦名無上覺者。隨身所居。皆淨土故。一切有情皆暫住者。約法明也。等覺已前若賢若聖有為生滅剎那不住。設令證如亦暫住故。登金剛原常不動者此有二義。有說。佛果真解脫位。智常證如。如智平等故名不動。凝然相續俱名常故。有說。佛果金剛定後證寂滅原。身智湛然常不動矣。從此第二有兩行半讚佛悲深。於中分三。且初第一總讚悲深。

經。如來三業德無量隨諸眾生等憐愍。

解曰。總讚三業德無量也。隨諸眾生等憐愍者。正讚悲深。如來大悲憐愍平等。隨其種性示無上乘。實悲深故。從此第二別讚三業。

經。法王無上人中樹普蔭大眾無量光口常說法非無義心智寂滅無緣照。

解曰。人中樹者舉喻明也。讚佛身業。蔭除執惱。光能破闇。口常說法者讚語業也。說即是聲。甚深如雷具梵聲也。非無義者。外道異生有字無義。二乘狹劣。菩薩未圓。唯佛所說有字有義皆圓滿也。心智寂滅者讚正智也。智冥真理常寂滅故。無緣照者讚業用也。冥真起化。悉皆無相照而無照。化而無化。從此第三讚說甚深。

經。人中師子為演說甚深白義未曾有塵沙剎土悉震動大眾歡喜皆蒙益。

解曰。人中師子者。師子出聲百獸潛伏。如來演說諸障雲消故以喻也。為演說者讚五忍也。甚深等者。二乘不測故云甚深。曠劫難聞未曾有故。塵沙等者。以法威力聞所未聞。塵沙剎土皆震動故。大眾等者。大眾聞法領解歡喜。若凡若聖皆蒙益故。具斯眾德故讚悲深。三示道中偏讚此者。後誡示導利樂廣故。從此第三結讚敬禮。

經。世尊善說十四王是故我今頭面禮。

解曰。文易可知。此結讚矣。從此第三聞法獲益。

經。爾時百萬億恆河沙大眾聞佛世尊及波斯匿王說十四忍無量功德獲大法利聞法悟解得無生法忍入於正位。

解曰。無生忍者。隨其所應。此多地前無生忍也。入於正位者即初地也。偈與長行有差別者。修行諸忍自利行增。化生為王利他行勝。偈總上二。即為異矣。從此第三忍位智於中分三。一印述所說。二忍位境智。三讚忍德深。初印所說於中分四。且初第一明往昔因。

經。爾時世尊告大眾言是波斯匿王已於過去十千劫龍光王佛法中為四地菩薩我為八地菩薩。

解曰。引昔因中明同事也。從此第二明今偈讚。

經。今於我前大師子吼。

解曰。讚於佛前得決定說。從此第三印可所說。

經。如是如是如汝所說得真實義不可思議。

解曰。重言如是者。如汝所說印能詮文。得真實義者。印所詮義。是故重言如是如是。不可思議者。讚其文義心言路絕。從此第四唯佛能知。

經。唯佛與佛乃知斯事。

解曰。唯佛等者。菩薩修證諸忍未圓。設後如前悉皆分故。唯有諸佛。佛道齊證解忍圓故盡知也。從此第二忍位境智。於中分三。一標忍難量。二總相徵問。三分別解釋。且初第一標忍難量。

經。善男子此十四忍諸佛法身諸菩薩行不可思議不可稱量。

解曰。前長行中佛說十王。次於偈中王別讚忍。忍之境智若因若果此具明也。此十四忍者牒前文也。諸佛法身者。謂應化身皆法身也。諸菩薩行者。等覺已前一切行也。思議等者。心不能思口不能議。過稱量境云不可也。明佛菩薩皆依此忍。忍之性相思議稱量俱不及矣。從此第二總相徵問。

經。何以故。

解曰。何故諸佛菩薩皆依十四忍不可思量也。從此第三分別解釋。於中分二。初別明境智後釋結難量。初明境智於中分二。一明佛境智二明菩薩境智。初佛境智於中分三。一標佛生化滅。二釋無生化滅。三結如虛空。且初第一標佛生化滅。

經。一切諸佛皆於般若波羅蜜多中生般若波羅蜜多中化般若波羅蜜多中滅。

解曰。實相般若無生化滅。諸佛化現圓應十方。於般若中示生化滅。即王宮生轉法輪化。雙林後滅則其事也。從此第二釋無生化滅。於中復二。且初第一釋無生等。

經。而實諸佛生無所生化無所化滅無所滅。

解曰。謂明諸佛體遍相圓動而常寂無生化滅。從此第二境智俱寂。

經。第一無二非相非無相無自無他無來無去。

解曰。言第一者勝無等故。言無二者如智不異故。言非相者不同色像故。非無相者不同兔角故。無自無他者。所現應化勝劣有殊。與法性身無自他故。無來無去者。化現應物示有去來。體常不動。無來去故。從此第三結如虛空。

經。如虛空故。

解曰。靜不違動。動而常寂。即動而靜。如虛空故。從此第二明菩薩境智。於中分二。一即境觀空二即智觀空。初即境中文分為二。一別相觀空二總相觀空。初別相中文分為二。初即法觀空後即受觀空。初即法中文複分三。且初第一標無生滅。

經。善男子一切眾生性無生滅。

解曰。顯依真也。一切眾生者。通能所化一切生也。蘊等自性體即真如無生滅故。從此第二明法不實。

經。由諸法集幻化而有蘊處界相無合無散。

解曰。謂無始來迷自真性。為相所動令知幻也。由諸法集幻化而有者五蘊法也。五蘊和合故名為集。此無實體幻化有也。蘊處界者明幻法也。言無合者蘊從緣起。緣自性空故無合也。言無散者。眾緣假集暫有顯現故非散矣。從此第三明法性空。

經。法同法性寂然空故。

解曰。上言法者蘊等法也。同法性者同真如性。性相依持體不相離。了相即性寂然空故。從此第二即受觀空。於中分三。一體性清淨。二明行不實。三總結明空。且初第一標性清淨。

經。一切眾生自性清淨。

解曰。此標眾生真性清淨。與前別者。前明蘊等體無生滅。此明作業自性清淨。前果後因。前法後受。前苦後集。是二別故。從此第二明行不實。文複分二。且初第一明行不實。

經。所作諸行無縛無解非因非果非不因果。

解曰。明作業也。所作諸行者。諸即眾也。行謂造作。依身口意造作善染六趣之業名諸行也。無縛無解者。由妄所動為煩惱縛。求離系解故有縛解。了體即真本自無縛。誰復求解即無縛解。非因非果者。所作諸行妄故見有。妄自性空非因果也。非不因果者。未了自性妄想漂馳乘因感果如幻有也。從此第二明受不實。

經。諸苦受行煩惱所知我相人相知見受者。

解曰明妄受也。言諸苦者。三界通論總有三苦。三苦不一故名為諸。言受行者。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名受行也。或於所受善染境中起愛為業。領彼所作為行相也。言煩惱者。煩勞擾惱諸有惱故。言所知者。礙慧不生。障所知故。即二障也。我相等者如前已解。障依執生。障寬執狹具生二障故別明也。從此第三總結明空。

經。一切皆空。

解曰。明所作行乃至受者隨彼妄情流動以有。皆無自性故一切空也。從此第二總相觀空文分為三。一標境界空。二釋境界空。三結如虛空。且初第一標境界空。

經。法境界空。

解曰。法境界者。即前蘊等所作諸行法受二中。三性六趣及以三寶皆名為法。標俱空故。從此第二釋境界空。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三性空。

經。空無相無作不順顛倒不順幻化。

解曰。言空者妄倒空故。無相者真如無相故。無作者有為不實無自作故。不順顛倒者。妄體本空無所順故。不順幻化者。相無自性體空寂故。從此第二明無相空。

經。無六趣相無四生相無聖人相無三寶相。

解曰。所趣所生無記三性彼無自性。照解空故。無聖人者。二乘聖者十地菩薩無自性故。無三寶者。別相住持二種三寶佛身示現餘無自性。達無實體皆無相故。從此第三結如虛空。

經。如虛空故。

解曰。照境空寂如虛空故。從此第二即智觀空。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智照空。

經。善男子甚深般若無知無見不行不緣不捨不受。

解曰。甚深般若者謂正智也。言無知者無分別故。言無見者無推求故。言不行者智冥真故。言不緣者無緣相故。言不捨者不易脫故。言不受者無領納故。此之六義俱正智也又解。無所不知知而無知。無所不見見而無見。乃至第六無所不受受而無受。此後六義通真俗也。然後六中。行謂萬行。緣謂理事。捨謂財法或大捨故。受謂真俗不變變故。證真達俗得無住故。從此第二明無照相。

經。正住觀察而無照相。

解曰。無分別智正住現前照而無照。不住相故。從此第三結智明空。

經。行斯道者如虛空故。

解曰。行斯道者。謂諸菩薩依此證修。境智俱寂如虛空故。又以此文對不知亡相生正解者。為立量雲。觀照般若為宗。有法定無照相為宗之法。法及有法和合為宗。無知無見等故。別三合一。以為因法。由如虛空。此是喻法。若爾對佛弟子宗有相符。小乘諸師因犯隨一。若有空者若無空者。喻犯有俱無俱不成。略有四過。若對外道宗有所別。能別不極成。同有隨一彼不許。此無知見等取彼無想。非此極成喻。對空論對無空論。有俱無俱二二不成。略有六過。有過之量豈能立破耶。此亦不然。為對大乘初心菩薩未解亡相生正解者。此無過量。小乘諸宗慧解狹劣。外道倒執。耳初不聞。寧以摩尼爾無目者。然此置中改經而字以為定字。取文不次。性相求故。由此自上明忍境智一一文中有多比量。皆無過失。能生正解。樂者敘焉。又於菩薩境智之中。如次亦為苦集滅道。從此第二釋結難量。於中分二。初釋難量後結難量。釋難量中文複分三。且初第一標不可得。

經。法相如是有所得心無所得心皆不可得。

解曰。法相如是者前境智也。有所得心者取相之心也。無所得心者無分別智也。皆不可得者。前有得心妄故不得。後無得智真故不得。設非親證相似緣如亦不可得。即四句中初標次列後總結矣。從此第二釋非即離。

經。是以般若非即五蘊非離五蘊非即眾生非離眾生非即境界非離境界非即行解非離行解。

解曰。釋上四文體皆般若。由心迷悟解縛異也。是以般若者標可釋法。非即五蘊。幻妄有故。此非幻妄故即非也。非離五蘊者。實相平等體遍一切故非離也。此釋上云由諸法集幻化有也。非即眾生者。眾生妄倒。此非妄倒故即非也。非離可知。釋次眾生所作諸行也。非即境界者。前諸境界不了故妄。實相非妄故即非也。非離可知。釋次境界文也。非即行解者。行解即是觀照智也。若住於相故云非即。若無分別雲非離也。釋觀照。故知斷證修是四別矣。從此第三總釋難量。

經。如是等相不可思量。

解曰。如是上來諸佛菩薩忍之性相。不可思惟不可稱量能知其德過思量矣。從此第二明結難量。於中分三。且初第一結菩薩行。

經。是故一切菩薩摩訶薩所修諸行未至究竟而於中行。

解曰。此結標中諸菩薩行也。言是故者結上之詞。言一切者地前地上諸菩薩也從初發心至未成佛。皆于思中而修行矣。雖忍之性體無聖凡。依忍辯修故明菩薩也。從此第二結諸佛化。

經。一切諸佛知如幻化得無住相而於中化。

解曰。一切諸佛者。此結標中諸佛法身。知如幻化者。知所化生如幻不實。若非教被無脫幻縛。故起化也。得無住相者。一切凡夫樂住生死。二乘聖者樂住涅槃。諸佛世尊得無住道。大悲大智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身或異同恆利樂故。而於中化者。界趣聖賢忍所攝故。於中化故。從此第三結忍難量。

經。故十四忍不可思量。

解曰。結也。然據標中釋結別者。釋後結前文越次也。又復結中人亦越次。標據果因結依行化。是二別矣。從此第三讚忍德深。於中分三。一標利益廣。二喻說難量。三諸佛稱讚。且初第一標利益廣。

經。善男子汝今所說此功德藏有大利益一切眾生。

解曰。讚所說忍是功德藏。生聞思等廣利樂故。從此第二喻說難量。

經。假使無量恆河沙數十地菩薩說是功德百千億分如海一滴。

解曰。明德廣也。假使無量恆河沙數者明其多也。十地菩薩者明其勝也。菩薩之中十地最勝。說是功德者忍功德也。百千億分等者舉喻以明。謂忍德圓量同法界猶如大海。十地讚說於百千億分中其如一滴耳。若爾波斯所證極唯十地。何故十地讚乃劣耶。答波斯說忍與佛說同。讚忍功德亦同前說。如一滴矣。從此第三諸佛稱讚。

經。三世諸佛如實能知一切賢聖悉皆稱讚是故我今略述所說少分功德。

解曰。此十四忍所有功德。三世諸佛如實能知。一切菩薩若賢若聖依忍修行悉皆稱讚。是故等者。若佛具說者恐生犯亂。故佛略述少分功德。從此第四諸佛同修。於中分三。初諸佛同修後明起淨信。初同修中文分為二。初三世同修後明必修習。初文復三。且初第一過現同修。

經。善男子此十四忍十方世界過去現在一切菩薩之所修行。

解曰。明此忍門菩薩同修。從此第二明佛顯示。

經。一切諸佛之所顯示。

解曰。明同說也。從此第三合明未來。

經。未來諸佛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

解曰。例過現也。從此第二明必修習。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必修習。

經。若佛菩薩不由此門得一切智者無有是處。

解曰。言不由者由謂因由所以之義。若佛菩薩不因於忍不入是門得成佛果一切智者。無有是處。從此第二徵之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以不修忍者不成佛也。從此第三釋無所由。

經。諸佛菩薩無異路故。

解曰。諸佛菩薩不依忍門次第修證。更無異路得成佛故。從此第二明起淨信。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信超劫。

經若人聞此住忍行忍迴向忍歡喜忍離垢忍發光忍焰慧忍難勝忍現前忍遠行忍不動忍善慧忍法雲忍正覺忍能起一念清淨信者是人超過百劫千劫無量無邊恆河沙劫一切苦難不生惡趣。

解曰。生死長劫無由聞名。若有得聞不生疑謗深生淨信。乃至極少一念淨信者。是人即超百千等者。即超沙劫諸苦八難不生惡趣。何況多時受持讀誦起聞思修。而不越哉。從此第二明得菩提。

經。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解曰。由前淨信豈唯越苦。亦乃不久當得菩提。從此第三大眾修行。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標聞法人。

經。是時十億同名虛空藏菩薩摩訶薩與無量無數諸來大眾歡喜踴躍。

解曰。聞忍之時。同名菩薩與諸大眾即序品中所列大眾。悉皆歡躍。從此第二明見諸佛。

經。承佛威神普見十方恆沙諸佛各於道場說十四忍如我世尊所說無異。

解曰。以聞法故承佛威神。即見十方恆沙佛也。各於道場等者。謂一切佛各居本土道場海會說十四忍。如今世尊所說無異。表能說同表所說同。以法威力得聞見同。如華嚴經。法慧菩薩說十住。功德林菩薩說十行。金剛幢菩薩說十迴向。金剛藏菩薩說十地。一一會終莊嚴道場。後後轉勝。阿僧祇數寶幢幡蓋種種嚴飾。令彼時眾普見十方同名菩薩同說修行。今者此經世尊自說。故見十方恆河沙數諸佛會海皆同說也。從此第三如說修行。

經。各各歡喜如說修行般若波羅蜜多。

解曰。歡喜修行如文易了。從此第三答觀察問。於中分三。一總標前問。二別相對治。三結正觀察。標前問中文分為三。且初第一總標前問。

經。爾時世尊告波斯匿王汝先問雲復以何相而住觀察。

解曰。牒前問也。初明五忍自利行增。次說十王利他行勝。若自他利俱令觀察。總此顯示。觀謂照慧察謂審諦。觀照審諦故云觀察。從此第二明住平等。

經。菩薩摩訶薩應如是觀以幻化身而見幻化正住平等無有彼我。

解曰。應如是觀者標示觀行。以幻化身者觀自如幻。而見幻化者觀他如幻。正住平等者。無分別智正住現前無自他相即平等也。無有彼我者。達有如幻。所修二利長時無間則彼我亡故。從此第三結示修行。

經。如是觀察化利眾生。

解曰。應如是觀行化利故。從此第二別相對治。於中分二。初別觀諸假。後結示正觀。初別觀中文分為七。一明法假。二明受假。三明名假。四相續假。五相待假。六緣成假。七因成假。初明法假於中分三。一明心法。二明色法。三總結對治。明心法中文分為二。初別明二依。後明為心廣。初文復二。且初第一明迷悟依。

經。然諸有情於久遠劫初剎那識異於木石。

解曰。然諸有情者。等覺已前一切聖凡皆通攝也。於久遠劫者。時無始故但言久遠也。初剎那識異於木石者。此有二義。有說。初識隨於何趣續生位中最初剎那第八識也。識有緣慮。異於木石無緣慮故。有說。初識如四卷楞伽第一雲。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言真相者海東法師云。本覺真心不藉妄緣名自真相。業轉如次也。又起信論說業轉現。大同楞伽名有少別。海東解雲。言業相者。根本無明起靜令動動為業識。極微細故。言轉相者。是能見相依前業相轉成能緣。雖有能緣而未能顯所緣境故。言現相者。即境界相依前轉相能現境故。故楞伽雲。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所現亦復如是。又經下云。頓分別知自心現身及身安立受用境界如次。即是根身外器。色等五境以一切時任運現故。此是三細即本識故。若爾經初識言為目。何者依何熏習為因緣生。答最初業識即為初識。依生起門為次第故。又遠劫來時無初始。過未無體。熏習唯心妄念為初。違真起故。又熏習者楞伽經云。不思議熏不思議變是現識因。海東解雲。根本無明熏彼本覺名不思議熏。本覺隨動說為熏也。又彼本覺體雖不變。由隨緣故故說為變。若熏若變心言路絕名不思議現識因者據麁顯說。然其理實是業識因。又因緣者。海東法師解楞伽經。流注雖等辯因緣者。本覺為因無明為緣而起業識。異木石有同前解故。從此第二明染淨依。

經。生得染淨各自能為無量無數染淨識本。

解曰。生得染淨者與身俱生。生便得故。此亦無始所生得也。染有二種。有覆不善。淨有二種。無記及善。俱生得故。言各自者。從染生染從淨生淨。如同類因引等流果為各自也。能為無量無數者。一則長劫時無量數。二則所生染淨二種無量數也。染淨識本者。由前生得引後自類。前為後本名識本也。諸識別者此有二義。有說。第八唯淨無記。趣生本故。第七亦恆有覆善故。前六間斷俱通三性。唯第六識染淨皆增。修斷事中最為勝故。雖互熏習為因故生。此俱本來本有種起。各從自種生染淨識。為後本故。有說。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依於動心而起轉識能見相。故依於能見而起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故。依於現識而起智識。分別染淨起我法。故依於智識起相續識。住持過去善惡之業。令不失故成熟現未苦樂等報。無差違故。前之三細雖無明起。由不相應淨無記故。後二染淨劣勝雖殊。從前而生。業為本故。有差別者業從本覺起。本覺為業本。業生餘染淨。業為染淨本故。以業相為染淨本。若爾識有幾種。如何熏習為因緣生。答楞伽經云。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三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海東解雲。真謂本覺。現謂第八。餘七俱名分別事識。雖第七識不緣外塵。緣第八故名分別事。若對前師不須問答也。又熏習者。依楞伽經。現識及分別事識展轉因故。第八種識為因生七。前七能熏復重生八。無始時來展轉因故。又因緣者自種為因。現識所現諸境為緣。能合染淨諸識生故。若謂般若無八識者。經無遮來故引成文。釋染淨言。乃得盡理。不爾。初識為目何者。然於增一已說賴耶。引此釋經。幸詳察矣。從此第二明色心廣。於中分二。一標陳初後二明色心廣。且初第一標陳初後。

經。從初剎那不可說劫乃至金剛終一剎那。

解曰。前據生起從細至麁。此舉始終明中多故。從初剎那者即前初也。不可說劫者。生死長遠不可說其塵沙算數。故經但云不可說也。乃至金剛者。菩薩後定明其終也。雖二乘人至無學位。亦起此定。彼未究竟略不明故。終一剎那者。等覺菩薩依金剛定無間道時為最後也。於此中間有幾生滅者。如楞伽雲。大慧諸識有二種生住滅。非思量所知。謂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海東解雲。言流注者唯目第八。三相微隱種現不斷名為流注。由無明緣初起業識故說為生。相續長劫故名為住。至金剛定等覺一念斷本無明名流注滅。相生住滅者。謂餘七識心境麁顯故名為相。雖七緣八。望六為細。具有四惑。亦云。麁故依彼現識自種諸境緣和生七說為相生。長劫熏習名為相住。從末向本漸伏及斷至七地滿名為相滅。依前生滅立迷悟依。依後生滅立染淨依。後短前長是二別矣。然今此文即前生滅相生住滅在其中矣。從此第二明色心廣。於中分三。且初第一從心生心。

經。有不可說不可說識。

解曰。不可說識者此有二義。有說。本識從初結生一期壽命乃至最後剎那滅識於二中間剎那不住。識之生滅不可說也。舉其邊者。如有頂地及無間中。從初至後有不可說。況於長劫豈可說業乎。有說。業識從初起後。至末斷前。然於中間無始生滅造業受果。於界趣生從心生心。染淨諸識剎那相續皆不可說故。經重云不可說矣。從此第二從心生色。

經。生諸有情色心二法。

解曰。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者。唯起信論。從轉相後而起現相。現境方有色塵。即轉識後而生色也。此亦不然。現識現境因前六熏。豈以現境便從心起。鏡中之像從鏡生邪。如依唯識。三類境中且如性境。於相分中熏色之時。種因心熏現從識起。從心生色。有何過耶。此亦不然。緣慮質礙一各別故。能熏持種皆自類生。豈以熏持體即是色。此亦不然。熏持由心故說心生。若不生何名唯識。況楞伽第三雲。謂津潤妄想大種生內外水界。湛能妄想大種生內外火界。飄動妄想大種生內外風界。斷截色妄想大種生內外地界。彼經既雲妄想種生。說心生色。斯有何過。若礙慮異。定別有體。云何修斷得無漏耶。又佛菩薩毛容巨海。芥納須彌。色若定礙。何不礙彼但對妄情說礙慮異。得自在者實無異矣。是心之相從心而生。聖教雲理之為定量。從此第三色心蘊義。

經。色名色蘊心名四蘊皆積聚性隱覆真實。

解曰。五蘊之中初一色蘊後四心蘊。皆積聚性者明蘊義也。隱覆真實者明障真也。清淨法界其體湛然。由蘊隱覆不顯現故。從此第二別明色法。於中分四。且初第一明色生色。

經。大王此一色法生無量色。

解曰。此總明也。所言色者質礙為性。從一色蘊無始時來於諸界趣備受眾身。自類相生生無量故。從此第二明所造色。

經。眼得為色耳得為聲鼻得為香舌得為味身得為觸。

解曰。舉根取塵不明根也。五塵自類名數多大。大小乘教如常釋矣。從此第三明能造大。

經。堅持名地津潤名水煗性名火輕動名風。

解曰。於觸塵中有四大觸堅持等者。堅濕煗動別其體也。地水火風列四名也。持攝熟長辨業用也。文有具聞。義類應知。望前所造為緣。多少如常分別。從此第四明五色根。

經。生五識處名五色根。

解曰。然五色根淨色為體。根之形量.取境離合.界地有無.並前伏斷。如常分別。從此第三總結對治。

經。如是展轉一色一心生不可說無量色心皆如幻故。

解曰。如是展轉者。謂無始來依一色心生不可說無量色心。此明多者令生厭患若不治遣永劫輪迴皆如幻故者。令觀色心如幻不實離諸過患即對治也。從此第二明觀受假。於中分三。一總標受假。二明受行相。三顯示對治。且初第一總標受假。

經。善男子有情之受依世俗立。

解曰。言有情者簡彼非情五蘊。受者總名受蘊。若別明者。有別領納故云之受。體即心所。遍行中受。法假五蘊。受假受蘊。前總後別是二別矣。依世俗立者。世俗兩字如次當釋。明不實故從此第二明受行相。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受作業。

經。若有若無但生有情妄想憶念作業受果皆名世諦。

解曰。若有若無者受所領也。領對現前色心之法故云若有。緣實我法過未無法。不對現前及無體法故云若無。境雖萬殊此並攝故。但生有情妄想憶念者。明受妄倒也。領納有無順違俱境。起三性等種種妄想種種憶念。隨所應故。雖想與念體非是受。因受由受相應所領也。作果受果者。福及非福不動等業故云作業。能感順生順後及不定報故云受果。雖業與果體是思議。由所領故名為受也。皆名世諦者明不實故。從此第二明受所依。

經。三界六趣一切有情婆羅門剎帝利毘舍首陀。

解曰。言三界者受所依處。言六趣者受所生趣。一切有情者能起受者。婆羅門等者明受妄分別也。婆羅門者此雲靜志。剎帝利者此王種也。言毘舍者順古譯也。新雲吠舍。此為商也。言首陀者亦順古譯。新雲戍達羅。此為農也。受於四姓領解勝劣令別作業。皆名為受。從此第三顯妄對治。

經。我人知見色法心法如夢所見。

解曰。我人知見者受妄倒也。色法心法者受所依也。受依色心起。我法倒領解種種虛妄法故。如夢所見者明不實也。夢中謂實。覺已都無故。唯識雲。未得真覺恆處夢中。諸佛說為生死長夜。是故應知作業受果界趣往還皆如夢中。悉不實也。若得真覺當自了矣。從此第三明觀名假。於中分四。且初第一標名不實。

經。善男子一切諸名皆假施設。

解曰。言一切者。為無為法世出世法故云一切。言諸名者名謂表詮。一切諸法隨方萬異。故云諸名。皆假施設者明不實也。名詮諸法自性之共相。是意長緣不得法體故云假也。如唯識雲。名詮自性。此何乃云不得法體。說火所燒說食不飽。若稱法體。應令貧者多說寶藏故。假施設明無實故。從此第二明本無名。

經。佛未出前世諦幻法無名無義亦無體相無三界名善惡果報六趣名字。

解曰。世諦幻法者。法受二假皆如幻故。明不實也。無名無義者。名謂能詮。義謂所詮。世俗言論隨情橫設。不稱法境。彼皆不實故云無也。又諸世間世俗言論毀其過失。無名義故。亦無體相者。有為幻法藉諸因緣無自體相。類前名義雲亦無故。無三界等者。不因佛說不知三界處之上下及大小故。善惡果報者。作善惡業當得何果勝劣報也。六趣名字者。於六趣中受生差別皆無名字。悉不知故。從此第三明佛建立。

經。諸佛出現為有情故說於三界六趣染淨無量名字。

解曰。諸佛世尊所出現者。為諸有情令出離故立種種名。說於三界者示勝劣故。說六趣者示所生故。說染淨者。示染令斷示淨令修。世出世間無量名故。從此第四明對治相。

經。如是一切如呼聲響。

解曰。如是一切者。世出世間一切言故。如呼聲響者正示對治。世諸言論皆不實故。出世言教離相脩故皆如響矣。從此第四明相續假。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標相續假。

經。諸法相續念念不住。

解曰。諸法相續者。蘊等不一名為諸法。生滅遷流故云相續。如維摩雲。生者是虛誑法相續之相。沒者是虛誑法敗壞之相。相即續也。念念不住者正明假也。從此第二明相續義。

經。剎那剎那非一非異速起速滅非斷非常。

解曰。剎那剎那非一非異者。標生滅法非定一異也。速起速滅非斷非常者。釋生滅法非定斷常及一異也。若執蘊等過未無者。以速起故故非斷也。若執蘊等體是常者。以速滅故故非常也。由非常故故非定一。由非斷故故非定異。妙離斷常一異倒者。是謂觀察相續假也。從此第三結示對治。

經。諸有為法如陽炎故。

解曰。如陽炎者指事明也。春陽發生郊野氣動。若謂實有轉近轉無。若謂今無能誑渴者。故有為法體非有無。示其不實如陽炎矣。從此第五明相待假。於中分二。一明觀待假。二明觀待假。且初第一明觀待假。

經。諸法相待所謂色界眼界眼識界乃至法界意界意識界猶如電光。

解曰。諸法相待者此總標也。待者藉待。謂蘊處界諸有為法闕緣不起。相待藉也。所謂色界眼界眼識界者明行相也。根境識三若不同世及互闕者。識定不生。境正現前根正發識正了境。必相藉待方照解故。乃至已下舉後例中。皆具三和。明待藉也。猶如電光者結不久也。假不實故即滅無故。從此第二明形待假。

經。不定相待有無一異如第二月。

解曰。不定相待者此初標也。諸法形待好丑高下及長短等。色心形待皆不定故。有無一異者。有不自有待無故有。無不自無待有故無。一異亦爾。更相形待無定體也。又假有以形無。得無而有遣。待無而觀有。立有而無去。遞為往返俱無體也。一異亦爾。故密嚴偈云。世間妄分別。見兔等有角。不了角非有。因言兔角無。分折至極微。求角無所有。要待於有法。而起於無見。問此有無等為一法前後為雨法俱時相形待耶。答有無俱時待唯一法。如將一丈對丈五等。即彼一丈而有短相。對五尺等即無短相而有長相故。彼一丈短長二相體俱無故。一法前後例此應知。如第二月者結無實體。由眼病故見第二也開一觸一。見一謂二。閇一觸一及眼無病即無二也。由心病故。妄見有無一異好丑及長短等。示令觀察如月無矣。從此第六明緣成假。

經。諸法緣成蘊處界法如水上泡。

解曰。諸法緣成者標有為也。如穀生牙藉水土等。何不言生言緣成者。因生緣成是二別故。蘊處界法者顯示諸法。此三具攝一切有為。但言色心亦皆攝故。雖於處界亦通無為。唯取有為藉緣成矣。如水上泡者明不實也。水上起泡。泡無實體從緣成法法豈實乎。從此第七明因成假。

經。諸法因成一切有情俱時因果異時因果三世善惡如空中雲。

解曰。諸法因成者。標諸有為必藉因生。此言成者是生成也。前為增上此為因緣。是二別也。一切有情者表此有因。遮餘非情無因緣故。外草木等雖從種起。是增上緣非因緣故。俱時因果者。於本識中有漏三性無漏萬行一切種子悉皆具故。如現身中同一剎那從種生現現能熏種。三法同時有二因果故。唯識雲。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三法展轉更互同時。如二束蘆俱時依住故。二因果必俱時也。異時因果者如識中種。前後相望或種現在果未來世。不俱起故名異時也。三世善惡者。業種識種必唯現在作業感果有三世也。如空中雲者示對治也。如於晴空不見雲狀。遇緣彌滿雷雨霈作。種於識中亦無形。遇緣界地苦樂顯然。又蘊等種有無如雲。蘊從種生。如雲故假。然上七種觀蘊體用。觀體用名。生滅藉待。現及因故。對治實常。領納名字。斷常自然空無因例有斯七矣。從此第二結示正觀。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菩薩行。

經。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住無分別無彼此相無自他相常行化利無化利相。

解曰。明正觀也。住無分別者。定慧相應無分別故。無彼此相者。由無分別無彼此故。無自他相者。由無彼此自他平等無二相故。常行化利無化利相者。菩薩利物遂己悲心。雖常利他不住相故。從此第二明愚夫行。

經。是故應知愚夫垢識染著虛妄為相所縛。

解曰。言愚夫者。舊云愚癡凡夫亦云小兒凡夫。今此文略但云愚夫。愚無智也。言垢識者。無始塵垢妄分別故名為垢識。染著虛妄者。不能觀察蘊處界等。如衣潤濕塵垢隨住故云染著。不了真實故云虛妄。為相所縛者。被虛妄法相所縛故。如顯揚十九雲。相縛縛眾生亦由麁重縛。善雙脩止觀方乃俱解脫。由不了境唯是自心。見被相拘故云相縛。從此第三結示正觀。

經。菩薩照見知如幻士無有體相但如空花。

解曰。菩薩照見等者。明諸菩薩住無分別。照見有為達如幻士無體相故。但如空花者明無體也。目翳見花。無翳無花。同處同時見不見異。照蘊處界有無亦爾。從此第三結正觀察。

經。是為菩薩摩訶薩住利自他如實觀察。

解曰。明諸菩薩能如上觀。是脩二利正觀察矣。從此第三聞法獲益。

經。說是法時會中無量人天大眾有得伏忍空無生忍一地二地乃至十地無量菩薩得一生補處。

解曰。由聞法故各得勝進。若劫外者進得伏忍。三賢位也。空無生忍者。空謂三空及無生忍。此之二忍通別如前。言一地者即初地也。乃至勝進至十地故。一生補處者如瑜伽說。知足天身補處尊故。

二諦品第四

將解此品辯來意者。前之二品別明果因。此顯彼依總明二諦。然於上文觀如來品。明實相中略明真俗。此處彼文具明一二。境智文字如前次也。釋品者。題雲二諦。一者世諦二者真諦。二智之境萬行皆宗。空有對明故云二諦。帶數釋也。言世諦者。謂有為法體從緣生。假而非實故名世諦。言真諦者。實相真如本性清淨。實而非假故名真諦。經言世俗及以勝義。初世俗者。梵雲三佛栗底。此隱顯義。護法釋雲。世謂隱覆。可毀壞義。俗謂顯現。隨世流義。如結手巾幻為兔等。相現隱真顯俗准此應悉世即俗之俗具二釋故。言勝義者舊云第一義也。勝謂殊勝義有二種。一境界名義。二道理名義。真理名義。勝即義也。依他圓成二智境故勝智之義。依主釋也。諦者實也。事如實事。理如實理。理事不謬俱名為諦。如瑜伽說。諦有二義。一如所說相不捨離義。二由觀此故至究竟處故名為諦。即諦隨應二釋。依人辯者。涅槃經云。上智所知名為勝義。中智所知名為世俗。二智所知皆通空有。依法辯者。法有勝劣。互相形待而為真俗。總依五法建立四重。一假實二諦。瓶軍林等假為世俗。蘊處界等實為勝義。二理事二諦。蘊等事法麁為世俗。四諦道理細為勝義。三淺深二諦。四諦安立淺為世俗。二空真如深為勝義。四詮旨二諦。二空真如帶詮世俗。一真法界亡詮勝義。初一唯俗後一唯真。中間三法亦真亦俗。唯識第九顯揚第六皆廣明故。今此經中依境智辯。有無一二至文當悉。品第四者如文悉矣釋經文者。大分為三。一問答分別。二明佛同說。三聞法獲益。就初問答於中分三。一問答境智。二問答脩證。三問答理事。亦得名為二諦不二文字不二法門不二。如文悉也。初問境智文分為二。初波斯匿王問。後如來正答。問中復三。且初第一問諦有無。

經。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勝義諦中有世俗諦不。

解曰。此問境也。勝義真常而為主故。世俗生滅如客住故。故問勝義中有世諦不。從此第二難智一二。

經。若言無者智不應二若言有者智不應一。

解曰。若言無等者此雙難也。若俗無者智不應二。何故說有真俗二智。若言有者智不應一。何故真智證解之時無有二也。約人辯者。凡夫迷真智唯緣俗。二乘理事定散別緣。地上菩薩實智唯真。五地已前根本證真。後得達俗。於真俗諦二智不俱。八地已後乃至諸佛境雖有二智容俱故。總依此義隨應問者。若言無者俗智不應見二。若言有者真智不應照一。牒境難智有斯異矣。從此第三雙結云何。

經。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解曰。一二等者。境一智二境二智一。雙結境智其事云何。從此第二如來正答。於中分二。初答二諦後明正智。初二諦中文分為二。一長行略答。二說偈廣明。初中復三。且初第一明昔已問。

經。佛言大王汝於過去龍光王佛法中已問此義。

解曰。舉昔問故。從此第二略答一二。

經。我今無說汝今無聽無說無聽是即名為一義二義。

解曰。我今無說等者。如本記雲。有說有聽即是不一。無說無聽即是不二。不一不二即是第一義諦。古釋此文乃有二解。一雲。不一即是二諦。一真二俗。不二即是第一義諦。非真非俗故名第一義諦。二雲。不一即是二諦差別義。不二即是二諦無差別義。非二諦外有第三諦也。今又解雲。見有說聽俗故不一。無說聽相真故不二。即相無相明一二矣。從此第三勅聽為說。

經。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解曰。令審聽也。從此第二說偈廣明。於中分二。且初第一世尊說偈。

經。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解曰。如文悉也。從此第二說偈廣明。於中分二。一別明二諦二結勸正觀。初明二諦於中分三。一明二諦體。二對明境智。三喻明俗諦。初二諦中文複分三。且初第一明二諦體。

經。無相勝義諦體非自他作因緣如幻有亦非自他作。

解曰。此下三行上半明真。下半明俗也。無相勝義諦者明真諦體。無彼十相故云無相。勝智所證體即真常故云勝義。體非自他作者遮我我所也。體非我作故云非自。非我所作故云非他。我我所空非彼作故。因緣如幻有者明俗諦體。色心之法種為以因。惑為似緣。或因即緣生諸有為。如幻有故。亦非自他作者。如大品雲。十二因緣是誰所作。佛言。非佛所作非菩薩作。乃至非一切人作也。故緣生法無自他作。又如論說。諸有為法不從自生故非自作。不從他生故非他作。如前勝義。是故略雲亦非自他作。若具應雲亦不共作不無因作。謂有為法現種熏生無我我所。如幻有故。從此第二明體有無。

經。法性本無性勝義諦空如諸有幻有法三假集假有。

解曰。法性本無性者。諸有為法真實之性常自寂滅無相為性。勝義諦空如者。即此法性不生不滅常不變易故云空如。諸有幻有法者。三有不一故名諸有。言其體者。蘊等色心名為諸有。以不實故名幻有也。三假集假有者。由法.受.名三假集故有而不實名假有矣。從此第三結明空有。

經。無無諦實無寂滅勝義空諸法因緣有有無義如是。

解曰。無無諦實無者。我法俱無故云無無。實相真無名諦實無。寂滅勝義空者。惑相永滅故云寂滅。聖智所諦。結勝空也。諸法因緣有者。明前諸有似因緣故名為有。有無義如是者。結勝義無。智證之無。結世俗有。幻有之有。義如是也。從此第二對明境智。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體一二。

經。有無本自二譬如牛二角照解見無二二諦常不即。

解曰。無有本自二者明諦體也。俗有真無故云有無。從本已來性相依持體非即離故云自二。譬如牛二角者。謂真俗諦若俗智緣故見二也。照解見無二者。明其真智離相絕待證無二也。二諦常不即者。謂由證解無二相也。若真俗有二可相即。真俗諦無二無所即。從此第二明遣一二。

經。解心見無二求二不可得非謂二諦一一亦不可得。

解曰。解心見無二者明智證也。求二不可得者。此遣二也。智現證如求真俗諦二相別者不可得也。非謂二諦一一亦不可得者。此遣一也。非謂證如無二有一。求其一相亦不可得。從此第三結成一二。

經。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了達此一二真入勝義諦。

解曰。明前問中境智一二。於解常自一者。無分別智於相無相解常一也。於諦常自二者。於真俗諦不以解一。即無二也。了達此一二者。了達智諦。俗故不一。真故不二。真入勝義諦者。真是智證。勝義諦者了達智諦無定一二。即真證也。從此第三喻明世諦。於中分二。且初第一喻明世諦。

經。世諦幻化起譬如虛空花如影如毛輪因緣故幻有。

解曰。世諦幻化起者。總明有為幻化起也。次下兩句別舉三喻。譬如虛空花者喻妄有也。謂計執性無實體故。言如影者。水鏡等影皆託質生。喻依他性業緣現故。如毛輪者合明前也。由翳有異故見毛輪。若眼翳無二俱無矣。由心迷故妄見前二。若智證如二俱無故。因緣故幻有者。結世諦法由似因緣如幻有故。從此第二舉幻已明。

經。幻化見幻化愚夫名幻諦幻師見幻法諦幻悉皆無。

解曰。幻化見幻化者。明諸世間能見所見悉皆不實。是幻化故。愚夫名幻諦者。謂諸異生愚無慧目。常處幻中名幻諦也。幻師見幻法者。謂諸菩薩得如幻身。能見世諦幻不實故。諦幻悉皆無者。了人法空悉皆無矣。從此第二結勸正觀。

經。若了如是法即解一二義遍於一切法應作如是觀。

解曰。上之兩句結示上文。了前性相境智如是。解一二義。下之兩句勸令正觀。性相真俗不相離故。如是觀也。從此第二別明正智。於中分三。一明境智空。二明迷悟空。三明染淨空。初境智中文分為四。且初第一標境智空。

經。大王菩薩摩訶薩住勝義諦化諸有情一而無二。

解曰。明觀照也。同如來品實相下文。前對二諦辯智一二。此明智體照解皆空。菩薩摩訶薩者明觀行人。住勝義諦者。智相應行此自利也。化諸有情者。明利他行。佛及有情。一而無二者此有二義。一者真理不二。性平等故。二者事相不二。無分別智不取二相起勝劣故。如維摩說。乃受瓔珞施最下乞人。奉難勝如來無所分別等。為法施。即同此中一而無二。從此第二徵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故佛及有情一無二也。從此第三釋境界空。

經。有情菩提此二皆空。

解曰。言有情者悲所度生。言菩提者智所求覺。菩提有二。性淨菩提即本覺故。無上菩提究竟覺故。此二菩提與所度生照解平等二皆空也。從此第四結境界空。

經。以有情空得置菩提空以菩提空得置有情空。

解曰。以有情空等者。以所度生與菩提空無有二也。謂性淨菩提自他平等此俱空者。有情諸法無自性空。清淨菩提性淨故空。明脩二利無能所相。故以此二性反明空。從此第二明迷悟空。於中分四。一標諸法空。二徵之所以。三釋境智空。四結境智空。且初第一標諸法空。

經。以一切法空空故空。

解曰。以一切法者。所謂二諦生死涅槃境智俱空。空空故空者。能所俱空我法俱空故云空空。照解空寂故云空也。從此第二徵之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所以故彼皆空也。從此第三釋境智空。

經。般若無相二諦皆空。

解曰。般若無相者能照智空。二諦皆空者。生死涅槃彼二皆空。從此第四結境智空。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智因果空。

經。謂從無明至一切智無自相無他相。

解曰。明本末空此有兩釋。有說。無始十二緣生從無明行乃至最後一切智位無人相故名無自相。無法相故名無他相。人無我我所彼二空故無自他矣。有說。無始根本無明順自違他故眠生死。覺迷反本。違自順他成一切智。迷悟自他依對待立。照解絕待。彼皆無故。從此第二境性相空。

經。於勝義諦見無所見若有修行亦不取著若不修行亦不取著非行非不行亦不取著於一切法皆不取著。

解曰。於勝義諦者標所詮也。見無所見者。無分別智照解理事悉皆平等。即見無所見也。若有修行亦不取著者。下別明也。明三賢位所有修行雖未亡相修無分別。於諸法中而不執取起染著也。下取著言准此應悉。如前義故云亦也。若不修行者。謂根本智正冥真理而無修相名不修行。非謂馳散不修行也。又設散位如不散時。於諸法中亦不取著。此依前解。非行非不行者。謂後得智由帶相故。非親證如名為非行。了幻利樂非不行也。於一切法皆不取著者。明於理事皆不著矣。從此第三明染淨空。於中分三。一標染淨位。二徵其所以。三釋染淨空。且初第一標染淨位。

經。菩薩未成佛以菩提為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

解曰。菩薩未成佛等者此有二義。有說。煩惱菩提互有勝劣。如於凡位煩惱現增菩提種劣。於諸聖位菩提現增煩惱種劣。於前位中說為煩惱。於後位中說為菩提於成未成說為二故。有說。煩惱菩提其性無二。於隨染位性染菩提動為煩惱。於性淨位煩惱妄滅即為菩提。染淨雖殊性不異矣。從此第二徵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染淨相違如何不異也。從此第三釋染淨空。文複分二。且初第一染淨俱空。

經。於第一義而無二故。

解曰。於第一義等者。謂智證如煩惱菩提俱不可得無二體故。從此第二明相皆空。

經。諸佛如來與一切法悉皆如故。

解曰。由智證理。理無二故。由智達事。事相皆如故。說諸佛與一切法悉皆如矣。從此第二問答修證。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波斯匿王問。

經。波斯匿王白佛言十方諸佛一切菩薩云何不離文字而行實相。

解曰。問文字也。同如來品觀照下文。十方諸佛者明已修也。一切菩薩者明現修也。云何已下問所修法。不離文字者云何不離也。而行實相者如何修習而行實相。從此第二如來正答。於中分二。初別答修行。後結護果等。初別答中分為三。一明文字相。二明修實相。三遣文字相。初文字中文複分三。且初第一總標文字。

經。佛言大王文字者謂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有論議。

解曰。佛言等者牒前問也。謂契經下列其名也。能說之人有五。如上所說教法數等塵沙。彙聚區分唯有此等十二分教。梵語列者。所謂修多羅.祇夜.和伽羅那.伽他.優陀那.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越多伽.闍多伽.毘佛略.阿浮陀達摩.優波提舍。敵對翻者如經所列。牒名辯相如上卷初。義理徵求如別章矣。從此第二明皆實相。

經。所有宣說音聲語言文字章句一切皆如無非實相。

解曰。此出體也。所有宣說者標所說也。音聲語言者。諸說佛教聲為體者。色蘊所攝即此句也。文字章句者。諸說佛教名為體者。行蘊所攝即此句也。一切皆如無非實相者。謂契經等彼能所詮攝事歸如。無非實相。又佛說法正為顯如。離如之外更無一字。故聲及字悉皆如矣。從此第三及結非如。

經。若取文字相者即非實相。

解曰。若取文字等者明取著也。謂無分別不著文相。是修實相取文字相即非實相。從此第二明修實相。於中分二。一依文字修二明佛智母。初文字中文複分三。且初第一如文字脩。

經。大王修實相者如文字修。

解曰。修實相者牒能修人。如文字修示所修法。文字所說理事皆如。如文字修得實相故。從此第二明是智母。

經。實相即是諸佛智母一切有情根本智母。

解曰。上兩句明諸佛已修實相。下兩句明有情現當修故。謂契經等文字實相所詮理事。事有斷修。修有萬行。萬行雖別實相體同。故言實相為佛智母也。有情智母者。謂諸有情實相平等聞名信解。即本母也。又實相者即是本覺。由本覺故發生正智。至究竟覺。一切智圓。本覺即是諸佛智母。有情智母者。有情由斯為眾行本。故以本覺為智母矣。從此第三結為智體。

經。此即名為一切智體。

解曰。即此實相為智體矣。從此第二明佛智母。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佛智母。

經。諸佛未成佛與當佛為智母諸佛已成佛即為一切智未得為性已得為智。

解曰。諸佛未成佛者明在因也。與當佛為智母者。謂前實相即是本覺。因中本覺為無明覆。望後當果必正智圓。與自當佛為智因也。如如意寶垢穢暫時垢盡體圓。說初為母。諸佛已成佛即為一切智者明果德圓。覺解圓極即為智也。未得為性已得為智者辯因果也。因中障覆即為佛性。果德顯現名一切智。問為復實相為緣生智。為復實相即為智母。答有二義。有說。實相體常不變因聲詮顯名言故熏。熏發識中本無漏種。從種起現證實相理。因彼緣彼正智得生。故說實相名為智母。有說。實相即是本覺。因中本覺有勝堪能。合未無明漸次微劣初地分顯名為始覺。果位頓圓名一切智。說因本覺即為智母。法相法性幸而參詳。從此第二明三乘性。

經。三乘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

解曰。言三乘者三乘之人。言般若者實相等也。不生不滅者明體常也。自性常住者。謂彼實相體不生滅不變易也。雖三乘者證解不同。論其智體等無異矣。從此第三總明覺性。

經。一切有情此為覺性。

解曰。豈唯諸佛及三乘人。不以鉅細一切有情實相平等為覺性故。從此第三違文字相。於中分三。且初第一遣文字相。

經。若菩薩不著文字不離文字無文字相非無文字。

解曰。若菩薩者明修行人。不著文字者遣如言執。不離文字者不應撥無。無文字相者不應住相。非無文字者。謂離分別如文字修。一一文字皆得實相解脫智也。初離執有。次離撥無。次不住相。後順解脫。從此第二遣修行相。

經。能如是修不見修相是即名為修文字者而能得於般若真性。

解曰。初之兩句遣修行相。次之兩句明順文修。後之兩句得般若性。從此第三結修般若。

經。是為般若波羅蜜多。

解曰。能如上者智隨文字而證實相。是即名為至彼岸矣。從此第二結護果等。

經。大王菩薩摩訶薩護佛果護十地行護化有情為若此也。

解曰。此文結上果因兩品。顯別依總彰此勝德。無倒修習即護國也。從此第三問答理事。於中分五。一波斯匿王問。二世尊總答。三總徵所以。四別釋一多。五結非一二。且初第一波斯匿王問。

經。波斯匿王白佛言真性是一有情品類根行無量法門為一為無量耶。

解曰。此下經文近明二諦。遠結上也。如前長科。觀如來品初九行經為總標問。從佛告下至此上結為問答也。此下至終即是第三總結上文。明前理事。文有遠近義含通。為讀者悉矣。真性是一者。標所證理。真如法性體是一也。言有情者。通諸聖凡一切有情也。言品類者。聖中三乘凡中六趣也。且如人中種類無數。況餘界趣詎可測乎。言根行者根有三種。上中下根。行有頓漸利鈍等異。言無量者通上四類。一者有情。二者品類。三根。四行。從寬向狹悉皆無量。標其多也。法門為一為無量者發二問也。如來所說般若之法。為如真性法門是一。為如有情法門無量耶。從此第二如來總答。

經。佛言大王法門非一亦非無量。

解曰。法門非一者。佛對根宜當病設藥。一音演說隨類各解故非一也。亦非無量者。當病之教雖等塵沙。隨所證理非無量也。又以所證就有情心。一一門中皆得解脫故非一也。有情畢竟行無不修。障無不盡。至無上覺佛果圓滿。非無量矣。從此第三總徵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所以故非定一多也。從此第四別釋一多。於中分二。一明法一多二明諦一二。初明一多中複分二。且初第一明法門多。

經。由諸有情色法心法五取蘊相我人知見種種根行品類無邊法門隨根亦有無量。

解曰。明非一也。由諸有情者總標類也。言色法者有色界中色差別也。言心法者三界之中心差別也。五取蘊相者合明色心也。取謂煩惱。執取生死故名為取。言取蘊者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從因為名。如草糠火。或蘊生取故名取蘊。從果為名。如花果樹。或蘊屬取故名取蘊。從屬為名。如帝王臣。三界色心皆名取蘊。我人知見者明妄倒也。種種根行品類無邊者如前悉也。法門隨根亦有無量者。應病之藥教等塵沙故。雲隨根亦無量矣。從此第二明非無量。

經。此諸法性非相非無相而非無量。

解曰。明其一也。此諸法性者即實性也。言非相者非十相也。非無相者。智所證故非如兔角畢竟無也。而非無量者。隨證雖多。解脫之理一相一味非無量矣。從此第二明諦一二。文複分三。且初第一標見一二。

經。若菩薩隨諸有情見二是即不見一二之義。

解曰。若菩薩等者。謂若菩薩不能亡相。見無所見而起分別。見實相一見有情多。故云二也。是即不見一二之義者。即是取相妄見一二不能悟解。真不違俗。隨修證多解脫門多。俗不違真。實相體一萬行歸一。此之真俗一二義矣。從此第二釋勝義諦。

經。乃知一二非一非二即勝義諦。

解曰。了知一二者了上一二也。非一非二者。了真非定一。了俗非受二。如上悟解即無分別勝義諦也。從此第三釋世俗諦。

經。取著一二若有若無即世俗諦。

解曰。取著一二者。取相執著見一定一見二定二也。若有若無者。執俗定有勝義定無。此皆妄情世俗諦故。從此第五結非一二。

經。是故法門非一非二。

解曰。是故等者。可以虛心融其妙旨。是故法門非一非二。破情計也。自上三門境智文字及法門者。由依說聽如文字修。悟解法門非一非二。從淺至深明二諦故。從此第二明佛同說。於中分三。一明佛同說。二明功德多。三明受持勝。初明同說文分為二。且初第一標佛同說。

經。大王一切諸佛說般若波羅蜜多我今說般若波羅蜜多無二無別。

解曰。顯同說也。從此第二明受持等。

經。汝等大眾受持讀誦如說修行即為受持諸佛之法。

解曰。一者受持二讀三誦四如說行。四法行也。即是受持一切諸佛所說之法。非唯世尊獨說法也。從此第二明功德多。於中分三。一標功德多。二明多佛說。三明少況多。且初第一標功德多。

經。大王此般若波羅蜜多功德無量。

解曰。此般若等者。攝此一部能詮所詮總名般若。人不唯爾。塵沙教法皆名般若。功德無量者。般若功德猶如虛空不可量矣。從此第二明多佛說。文須分二。且初第一明能說多。

經。若有恆河沙不可說諸佛是一一佛教化無量不可說有情是一一有情皆得成佛是諸佛等復教化無量不可說有情亦皆成佛。

解曰。若有恆沙等者明多佛也。是一一佛者化多成佛也。是諸佛等者復化多佛也。此上三重喻說。諸佛所有數量唯佛能知。顯能說多。從此第二顯所說多。

經。是諸佛等所說般若波羅蜜多有無量不可說那庾多億偈說不可盡。

解曰。是諸佛等者明各說般若也。有無量等者明所說多也。此上所明。於前般若所有功德有爾所佛。各各說有爾所偈。讚般若德說不可盡。從此第三明少況多。

經。於諸偈中而取一偈分為千分復於十分而說一分句義功德尚無窮盡何況如是無量句義所有功德。

解曰。於諸等者。明取一偈分為千也。復於千等者。明說一分尚無窮盡。何況等者。況多佛說無量句義。所有功德而能測量。從此第三明受持勝。於中分二。初明受持勝。後當得菩提。初文復二。且初第一明受持勝。

經。若有人能於此經中起一念淨信是人即超百劫千劫百千萬劫生死苦難。

解曰。明一念信超多劫苦。從此第二明等諸佛。

經。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所得功德即與十方一切諸佛等無有異。

解曰。何況等者彰持說勝。即與等者同諸佛說。諸佛所說文句甚深。顯書寫等皆佛所說。人雖勝劣教理無差。所有功德等無異矣。從此第二當得菩提。

經。當知此人諸佛護念不久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解曰。諸佛護念者顯法勝也。當得菩提法力修行也。從此第三聞法獲益。

經。說是法時有十億人得三空忍百萬億人得大空忍無量菩薩得住十地。

解曰。依本記者。一得三空。即三賢位三假空也。二得大空。即登地也。三得十地。隨地增進皆蒙益也。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中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