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高僧蓮池大師所著的《竹窗隨筆》上記載:浙江省錢塘這地方,有一位金先生,平日奉持齋戒相當虔誠。他死後神魂附在一個孩子的身上說:「因為我的善行不夠廣,沒有往生佛菩薩的淨土。可是在陰間卻來去自如,相當快樂。」

有一天,他的神魂又附在那孩子的身上,呵責他的妻子說:「你為什麼要殺雞來祭祀我呢?因為你殺生,所以現在我走到哪裡,背後總是有陰間的官吏隨在後頭看管著我,所以我無法像從前那麼自由了。」有一位孕婦問了她自身的吉凶,他說:「這一胎是生男孩,母子都平安無恙。下一胎又會生男嬰,生第二個男嬰時,母子都會死亡。」到了後來他講的話,果然都應驗了。

《大藏一覽》上記載:

佛陀跟他的弟子阿難在河邊行走時,看見五百個餓鬼一邊走路一邊唱歌,阿難問佛陀,佛陀說:「這五百個餓鬼的子孫,正在替他們修福,他們快要解脫苦海了,所以他們唱歌跳舞,表示高興。」後來又遇到好幾百個餓鬼很傷心地走過。阿難又問佛陀,佛陀告訴阿難說:「那些餓鬼的子孫正在為他們殺生祭祀,而不肯作福,所以餓鬼身後有火逼迫他們,因此他們在啼哭。」

世俗人不明白這個道理,以為祭祀時多準備一點豐盛的酒肉,就可光耀祖先,殊不知這樣做,反而害了他們的祖先。

大部分人辦喪事,不但殺生請客,而且弄得杯盤狼籍,雞鴨和魚的骨頭到處亂扔,真是減損福德,增加惡業。這種辦喪的方式極不合理!《地藏經》告訴我們:辦喪事不可殺生,以增加亡者的負擔和痛苦,而且一切新鮮水果和飯菜都要先供養十方佛菩薩和聖賢,才能食用。飯粒和菜渣不可掉在地上,一則表示惜福,二則不致引來螞蟻和其他小昆蟲,無意中被踐踏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