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修清規·受法衣》云:「專使送法衣至云云。詞云:『某人和尚法衣表信,專此奉上。』」
忠曰:「禪林所謂法衣者,金襴衣,而以表傳法之信也。但說法時披此衣,故言法衣也。須是大衣,自九條至二十五條矣。」與〈傳衣〉交看。
舊說曰:「凡法衣,上堂、陞座可披之;如小參、五參上堂、立地佛事、拈香,皆不可披之。達磨忌、百丈忌、開山忌拈香,猶不可披也,況在家拈香耶?」
《翻 譯名義集》云:「《西域記》云:『僧迦胝,舊訛雲僧伽梨。』此雲合,又云重,謂割之合成。義淨云:『僧迦胝,唐言重複衣。』《靈感傳》云:『每轉法輪,披僧伽梨。』南山云:『此三衣名,諸部無正翻,今以義譯,大衣名雜碎衣,以條數多故。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王宮、聚落時衣。』乞食、說法時著。」
忠曰:「禪林金襴大衣獨說法時著之,今《靈感傳》及南山所言,少通之。但我局金襴,又金襴不用於乞食耳。」
又曰:「凡釋法衣作可通三衣之義者,非禪林所謂法衣義,故今不取之,但暫錄之,令識者擇焉。」
《祖庭事苑》云:「法衣者,如法之衣也。」
忠曰:「三衣皆如法裁之,睦庵以此釋禪宗傳法之衣,恐失辭。」
《釋氏要覽》云:「西天出家者衣,律有制度,應法而作,故曰法衣。」又云:「蓋法衣有三也:一、僧伽梨;即大衣也。 二、郁多羅僧;即七條也。 三、安陁會。即五條也。此是三衣也,若呼七條、偏衫、裙為三衣者,誤 之也。」
《釋門章服儀》云:「或經云法衣者,謂懷道者服之,名法衣也。」《應法記》云:「此就所學法立號。指經云者,如《雜含》云:『修四無量,服三法衣。』《業疏》云:『《四分》亦名三法衣。法是軌用之名,被則心行正法。』頗同此釋也。」
《業疏》云:「世稱福田衣,以法畦畔之相。世田用畦盛水,長嘉苗,養形命也。法衣之田,彌弘四利之益,增三善之心,養法身慧命也。」《濟緣記》云:「四利即四等。慈悲喜舍,又名四無量心。三善,謂無貪瞋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