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佛法滅亡。與所謂三寶滅、經道滅盡、白法隱滯等相同。即如來入滅後,其教法經歷正法、像法、末法三時,次第漸滅。有關三時之時限,經論所說不一,一般多謂正法五百年間,教、行、證三法具足,像法一千年間,教、行二法猶存,末法一萬年之間,唯有教而無行,過此三時,教法悉皆滅盡,此後稱為「法滅期」。淨土宗則主張聖道門諸教雖經三時而歸於衰滅,然於末法萬年後之百年間,唯有淨土之經典獨存,其後亦覆亡失。(參閱「正像末」2002)
(二)據小乘有部主張,有為法之法體由未來位生至現在位,且於剎那間消滅,而歸入過去位。如此之法體消滅,稱為法滅;法體在生之剎那即消滅,不能於瞬間持續同一狀態,稱為剎那滅。法之剎那滅非成於何種原因,實乃諸法本來性質即是剎那滅,此稱為法滅不待因。除正量部以外,大乘、小乘均主張此說。對四相中滅相之作用視為當然;而有關此四相及前述之法體究竟為實有或假有,則各持異說。 p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