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說曰:「請於茶之狀子也。」

《敕修清規·告香》云:「請客侍者預依戒次具茶狀、備卓袱,筆硯。告香罷,列法堂下間請茶,各僉名。」又〈方丈特為新掛搭茶〉云:「次日庫司、客頭行者依戒單字名具茶狀,列眾寮前,請僉名。書云:某甲敬依來命。」新掛搭茶狀式云:

新掛搭

庫司頭首式云:

新掛搭座列名

頭首當列名止於知客,就照堂,餘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