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修告訴我,他認識的一對母女,喜歡吃螃蟹,天天殺螃蟹來吃,母親死的樣子,就跟螃蟹下鍋那個樣子完全一樣。沒有多久,她女兒也死了,也現這個相。這件事香港媒體有報道,成了社會新聞,大眾都知道。
造作這些殺生的罪業,果報必定是先墮地獄;罪受滿了,變畜生還債,這個事情不能不信!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沒法子!
我們世間人,為了這個三寸不爛之舌,不知造了多少殺業。所謂是「欠錢的還錢,欠命的還命」,你今天吃它半斤,你來生要還它八兩,冤冤相報沒完沒了,非常殘酷!
這一樁事情,只有佛法能解決得了。佛教導我們,冤家宜解不宜結。過去沒有學佛,不知道「殺生吃肉」是造業;現在學佛知道了,要趕緊回頭,修功補過,把修行的功德,迴向給那些被我殺害的眾生。我們認真學佛,不再造惡業,這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