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法數引請觀音經疏云:‘轉五蘊成五分法身。’蘊,即積聚之義。五蘊,即色、受、想、行、識也。五分法身,身,亦聚集之義。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也。謂眾生若能持戒修習定慧,行諸淨業,則能轉此五蘊色身,而為五分法身也。涅槃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乃至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也。’
  一、轉色蘊成戒身 色蘊者,即眼耳鼻舌身諸根積聚之名。戒防止身三口四之法。謂眾生若能持戒堅固,得身清淨,則戒體成就,無持無犯,此即轉色蘊而成戒身也。
  二、轉受蘊成定身 受蘊者,即六識領納六塵積聚之名。定即正定也。謂眾生若能修習無漏禪定,則於塵泯淨,離諸散亂,此即轉受蘊而成定身也。
  三、轉想蘊成慧身 想蘊者,即意識思想六塵積聚之名。慧即智慧也。謂眾生若能悟諸妄想,皆是虛妄生滅,則意地明淨,照了無礙,此即轉想蘊而成慧身也。
  四、轉行蘊成解脫身 行蘊者,即造作種種諸業積聚之名,因此業行而有累縛也。解脫即自在之義。謂眾生若能不作諸業,則脫其累縛,而得自在,此即轉行蘊而成解脫身也。
  五、轉識蘊成解脫知見身 識蘊者,即和合積聚之名。解脫知見者,知屬智,知見屬眼,見即無生智眼自在照了也。謂眾生若能照了識心皆是虛妄分別,則無生之智眼自在明瞭,此即轉識蘊而成解脫知見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