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八十四卷十一頁云:由薩迦耶以為根本,各異世間見趣差別我慢增上愛現行故,名覆。
二解瑜伽八十九卷七頁云:隱藏眾惡,故名為覆。
三解顯揚一卷八頁云:覆者:謂於過犯,若他諫誨,若不諫誨;秘所作惡為體。能障發露悔過為業。乃至增長覆為業。
四解成唯識論六卷十五頁云:云何為覆?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有義、此覆、癡一分攝。論唯說此、癡一分故。不懼當苦,覆自罪故。有義、此覆、貪癡一分攝。亦恐失利譽,覆自罪故。論據麁顯,唯說癡分。如說掉舉是貪分故。然說掉舉遍諸染心,不可執為唯是貪分。
五解雜集論一卷十六頁云:覆者:於所作罪,他正舉時,癡之一分,隱藏為體;悔不安住所依為業。法爾覆藏所作罪者,心必憂悔;由此不得安隱而住。
六解五蘊論四頁云:云何為覆?謂於自罪,覆藏為性。
七解廣五蘊論十頁云:云何覆?謂於過失,隱藏為性。謂藏隱罪故;他正教誨時,不能發露。是癡之分。能與追悔不安隱住所依為業。
八解俱舍論二十一卷一頁云:隱藏自罪,說名為覆。
九解法蘊足論八卷七頁云:云何覆?謂有一類、破戒,破見,破淨命,破軌範,於本受戒、不能究竟,不能純淨,不能圓滿。彼既自覺所犯已久;作是思惟:我若向他宣說開示施設建立所犯諸事;則有惡稱惡譽,被彈被厭,或毀或舉。便不為他恭敬供養。我寧因此墮三惡趣;終不自陳上所犯事。彼既怖得惡稱惡譽,乃至怖失恭敬供養;於自所犯,便起諸覆、等覆、遍覆、隱、等隱、遍隱、護、等護、遍護、藏、等藏、遍藏、已覆、當覆、現覆、總名為覆。
十解品類足論三卷二頁云:覆云何?謂隱藏自罪。
十一解界身足論上三頁云:覆云何?謂隱所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