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由於物質文明過度蓬勃、結構變化太快,造成人類價值觀念混淆,以致於不清楚什麼是真正的需要,什麼是貪求的想要,什麼是實至名歸的能要,什麼是責任所在的應該要。因為無法釐清這四要:「需要」、「想要」、「該要」、「能要」的分際,所以大部份人都是跟著社會風氣潮流而人云亦云,只要別人有的,我也要有。而且現代人往往是:「需要的東西不多,想要的東西太多。」再加上不應該要的也要,不能夠要的也要,結果想要得不到,便會導致人心不安定,社會問題叢生。
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
「需要」是什麼?就是少了它就不能活,例如:陽光、空氣、水分、起碼的食物、御寒的衣服,避風遮雨的房子,在我們這個時代,基本的交通工具、電腦、電話也成為需要的,有這些必需品並不算是慾望。
慾望是什麼呢?是除了必需品之外的奢侈品、裝飾品,只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或撐場面用的東西。不過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地位,為了配合當時的環境因緣,還是要有一定程度的莊嚴,那也可算是一種需要,但一定要有適度拿捏的分寸。
生命中真正需要的東西並不多,只是從主觀的立場看,才覺得沒有了他生命很空虛、很無奈,覺得活的沒有意義,這純粹是個人的價值判斷。所以,如果只是講「需要」,定義非常模糊,在衡量與「想要」間的差異時,應該分別從自我觀點,以及總體客觀的立場同時來考量。
能不能要?該不該要?
「能要」的意思是說,在個人能力範圍許可下,以努力付出而獲得所需要的東西,但若能力不足,就該讓賢,不必強求。在我們的一生中有很多事情,包括名、利、權、位、感情等,著實引人欣羨與渴求。但是在要想得到它時,必須仔細想想:自己的能力及付出是否實至名歸?是否已經水到渠成,而不是過度強求?如果付出不夠多,能力、因緣皆不具足,還希望能得到它,這便是貪圖非分,只會增加痛苦與傷害。
至於「該要」、「不該要」,若時下年輕人流行的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而言,便是沒有分清楚該要、不該要的份際。一般人的慾望無窮,喜歡的、想要的事物太多了,應該要自問該不該喜歡?該不該取得?例如名位財勢,人人都喜歡,可是非分之名,是虛名;非分之財,是橫財、不義之財,非分之位是虛位,這些都不應該要。當然,如果是實至名歸,自是受之無愧,甚且是一種鼓勵。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需要的東西並不多,想要的東西非常多;需要的東西應該要,想要的東西不重要。
我們應該從「心靈環保」的角度出發,一方面保護我們的心不受環境的污染,增強對環境的「免疫系統」;一方面內心不會有妒忌、憤怒、猜忌、自私等種種不好的心念,使得環境變得更糟糕。並從中覺察到自己的起心動念,清楚知道自己的「需要」,化解個人慾望的「想要」。在人生的過程中,若能清楚明白這「四要」,便能有明確的方向感,而且也會過得很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