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乘宗要論曰:‘大乘為超出世間,而又適應世間。則其宗要,在先有超出世間的大覺悟,而後以護念眾生的大慈悲,施其適應世間的大方便。’
  一、菩提心為因 菩提即覺義,因即種子,言可依之以得果故。此所云覺,非世間覺如理想等。蓋要靈明洞徹,寂照圓滿之妙真如性,即楞嚴經所謂獲本妙心,唯識論所謂真唯識量。是故非心外得,即心當體,所謂不生不滅之本來真心。證此真心。則已與萬有消融一致,四相俱無,我法皆空,大地平沉,虛空粉粹。心經云:‘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蓋依大智慧而得澈底根本究竟之大覺悟也。
  二、大慈悲為根本 眾生迷妄,非大慈悲,無以度之。慈使得樂,悲使離苦。菩薩普修十度萬行,皆為枝幹花葉。唯大慈悲,乃為根本。大慈悲發明真覺,見物我同體,自他不二,本來平等而來,非我愛之關係而生。蓋依我則有障礙,有對待,故有時與我不相容者,則不愛隨之以起。故慈悲要在澈底人我之相,已無自他,對待不起,依平等智,發同體悲,自利利他,無二無別,乃大慈悲。
  三、方便為究竟 方便者,一、方,謂方法。便,謂便利。即以方法而求便利義。二、謂善巧,善乃善能之善,巧即適當。三、謂權巧,權即經權之權,隨順世間便利法門,乃佛果妙用,盡於未來,無窮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