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真如用者 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密,攝化眾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眾生相。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諸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密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為凡夫所見者,是其粗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明法身遍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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