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為所觀之境,行為修斷之行,果為所得之果。就一切法而審詳分別,觀察三性,有體無體,有為無為等,謂為境。 二、已知境界,則修習聞思修三慧,凝五重唯識觀謂為行。 三、果者,謂有漏之修,能感世間一切之妙果,無漏之修,永滅諸障而得大菩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