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 瑜伽八十四卷十一頁云:沒者:若於是時,尸骸滅。又沒者:據名身故。
三解 雜集論八卷十五頁云:何故名沒?餘所有事,永滅沒故。宿業煩惱所感諸蘊,自然滅盡,故名為沒。故。行苦所攝不寂靜相取蘊離系,故名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