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七十七卷十頁云:義義者:當知復有十種。一者、真實相。二者、遍知相,三者、永斷相,四者、作證相,五者、修習相,六者、即彼真實相等品差別相,七者、所依能依相屬相,八者、即遍知等障礙法相,九者、即彼隨順法相,十者、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
二解顯揚五卷四頁云:義義者:謂十種義,應知。一、真實相,二、遍知相,三、永斷相,四、作證相,五、修習相,六、即於真實等相、種種差別相,七、所依能依相屬相,八、能障礙遍知等法相,九、能隨順遍知等法相,十、於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失功德相。
瑜伽七十七卷十頁云:義義者:當知復有十種。一者、真實相。二者、遍知相,三者、永斷相,四者、作證相,五者、修習相,六者、即彼真實相等品差別相,七者、所依能依相屬相,八者、即遍知等障礙法相,九者、即彼隨順法相,十者、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
二解顯揚五卷四頁云:義義者:謂十種義,應知。一、真實相,二、遍知相,三、永斷相,四、作證相,五、修習相,六、即於真實等相、種種差別相,七、所依能依相屬相,八、能障礙遍知等法相,九、能隨順遍知等法相,十、於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失功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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