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是土地神之屬從者,凡張大帝、大權修利等,一切神前不妨皆安此像。蓋護法神天各執賞罰之權,須備掌簿錄之官吏也。」
慧日山東福寺土地堂安梵天帝釋據床像,像東安掌簿判官立像,其像著幞頭,左手持卷軸,右手握筆。梵釋像西,安感應使者立像,右手持棒擔於右肩,左手持槌。東福曾此諸像各題其名云爾,事記於前〈寶冠釋迦〉處。
幞頭者,《杜氏通典》云:「全幅巾而向後幞發,謂之頭巾,俗人謂之幞頭。後周武帝因裁幅巾為四腳,大唐因之。」又云:「唐太宗謂侍臣曰:『幞頭起於周武帝,蓋取便於軍容耳。』」
《廣燈錄·叶縣省禪師章》云:「問:『如何是衲僧活計?』師云:『城東太山廟。』學云:『不會意旨如何。』師云:『判官手裡筆。』」
忠曰:「近見中華人撰《禪林方語》,其〈神祇類〉載判官手裡筆句,可知此判官謂神之屬官者,而握筆者是掌簿判官也。」
又按左采簿右握筆者,記錄眾之善惡行事,以備賞罰之證也。同彤管記功書過之義。
《竹窗三筆》云:「夫剃削者,應離世絕俗,柰何接踵於長途廣化?募化者,罕遇道流,而恆見緇輩也,有手持緣簿,如土地神前之判官者。」
忠曰:「已稱判官,而在土地神前,則可證大帝、大權等屬官矣。」法山掌簿,舊著幞頭,近加莊飾,佛工改著帝冠,又呼為張大帝,訛甚。
舊說云:「土地神,十九用祠山張大帝,或用掌簿判官感應使者。」
忠曰:「餘觀諸禪剎,少安張大帝,多祀大權。所謂十九者,舊說以大權訛稱張大帝,故有此妄說。《夢語集》云:『建仁祀張大帝。』」前〈祠山〉處引。
又言:「或用掌簿判官感應使者,此亦訛也。夫掌簿感應是正神之屬官,當先立正神,然後有部屬,豈有無主虛設從之理耶?縱令有之,猶如不立本尊,而但置挾侍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