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疏》裡頭有這麼一段話說,「殺生等人,生生同出,彼此互害,報其怨恨也」。殺生的人,下面念老有解釋,例如被殺者為索還命債,必追逐其冤家對頭,他要找這個人,同時出現世間他才能報償,是故冤家債主「相從共生」,他又來了。今生人殺羊,來生人死為羊,羊死為人,這個羊又被人殺了。又如貓死為老鼠,老鼠死了又變成貓,貓吃老鼠,來生老鼠又變成貓,它又變成老鼠,又被它吃掉,這冤冤相報。「世世同生,討命償債」,這個事情不能幹,「故云更相報償」。「因討債之人,往往報復過甚」,他不會討到剛好,他總要想多加一點,這樣「又結新冤」,冤愈結愈深,真正是沒完沒了。
這些事情我們全都有分,都幹這事情。不讀佛經不知道,讀了之後,天天都要作還債想,一定把自己修學的功德,迴向給過去生中生生世世的冤親債主,要迴向給他們。無論是有意無意造的這些業,為什麼?將來自己往生的時候沒有障礙。
擺在我們面前,看到念佛人往生,往往看到很多附體的,那都是什麼?都是來討債的、討命的,他來障礙。你欠他命,他記得很清楚。過去你殺害他,今天他索命;過去你欠他債,他來討錢,他不讓你走。佛門有善巧方便,有法師、有同參好友看到了出來調停,幫他和解,對方接受了,他障礙就沒有了。只要有人出來調解,絕大多數都願意化解,為什麼?明白了,覺悟了。
早年我們在新加坡,居士林的老林長陳光別往生的時候,我們在場。這個老居士雖然是佛教徒,什麼是佛教他不知道。他在新加坡也是名人,也是富豪,銀行的董事長,哪有時間去看經、去聽經?沒有。晚年生病了,不能上班,在家裡養病。這個時候也覺得無聊,正好遇到我在居士林講經。他很少到居士林去,大概一年只去個一次,開董事會他去,其它時間他都不去。聽說我在那裡講經,他就向李木源要光盤,好像那個時候還沒有光盤,錄像帶,那時是錄像帶。拿回家他放來看,他看得很用心,每天看八個小時,真叫一門深入,長時熏修。除了看帶子之外,他就念阿彌陀佛。兩年,他告訴李木源,他想往生了。李木源就求他,你不能走,居士林的人事不穩定,沒有你,居士林維持不下去。要求他再住兩年,他答應了,好吧!這又過了兩年,他也沒有說他哪天走,有一天在一張紙上寫日期,八月幾號,我忘掉了,寫了十幾個。也沒有人敢問他,也不曉得什麼意思,就是那天走的。三個月前,這預知時至,他沒有告訴人。就是他寫在紙條上,寫了十幾個日期,那天走的。
居士林那個時候正好辦一個弘法人才培訓班,有十幾個同學,大家四個人一班輪流助念。有一班同學助念回來,我們都不曉得,很正常,回來了。回來了,居士林有個居士就被靈鬼附身,說他們是老林長的冤親債主,人數很多。他說他們看到老林長念佛往生非常歡喜,他說我們來,不是找麻煩的,是來求皈依,求超度的。這個我們大家都放心了。他跟著法師一起到居士林,居士林的護法神准許他們進來。那個時候我在香港講經,打電話給我,我就告訴他,可以,給他們做皈依,請他們在講堂聽經。他們回答說,講堂的光太強了,有佛光,他們不敢進去。最後要求希望在齋堂,吃飯的地方,齋堂,在齋堂裡面放一個大的電視,他們要聽《地藏經》,要聽《十善業道經》,就指定這兩部經。我們就在齋堂播放,他們在齋堂聽。好像連續播放三個月,全都走了。所以心正行正,縱然是冤親債主,你有護法神守護,他們也不敢來找麻煩。看到你真正念佛往生,他歡喜,他也想求往生,所以來求皈依,來求聽經。所謂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