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個社會上常常看到的,有所謂老人病、植物人,這在佛法裡面講叫業障病。現在這種病癒來愈多,因此就有許多人主張安樂死。
一個人知覺完全沒有了,就是一口氣沒斷,不但自己很痛苦,也連累一家人都不能平安,時間拖長了,家人都非常的厭煩,事情不曉得如何處理,在這種狀況之下叫他安樂死,有沒有罪?依照佛經講的道理,決定有罪。哪有沒有罪的呢?必須要知道,植物人雖然一切知覺都沒有了。他那一口氣沒斷,什麼原因呢?或者他壽命沒有了,但他福報還沒有享盡;他這一生福報太大了,沒有享完,所以壽命沒有了,留這一口氣享福。你看,一天三班護士照顧,一年要花多少錢!他在那裡享福,等他享完了他就走了。因此,不能殺害他,殺他一定有罪。
可是如何處理呢?如果真正懂得佛法的人,有方法處理——把他的醫藥費,譬如說:他能夠再活個十年、八年,你算算看他應該花幾百萬、幾千萬(害這種病都是有錢人啦!沒有錢的人害不起。)你趕緊把這個錢,在社會上做慈善事業,給他佈施,給他培福,他的福報用盡了,他自然安安詳詳的走了。決定不可以殺害啊!這是講他知覺幾乎完全都沒有了,我們勸他念佛,他也聽不進去了,他也不懂,跟他說話,他也聽不懂,就用這種方法給他修福、給他培福,這才是正確的。
至於一般人主張要安樂死,我們佛法的立場不能同意,這個是屬於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