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法則是決定不虛的。經云,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 人活在這個世間上,為什麼有的貧窮,有的富貴?社會地位有的高貴,有的低賤?有的坎坷痛苦一生,有的非常安逸快樂一生?有的一輩子光宗耀祖且壽長,有的一輩子備受侮辱還壽短?這樣的命運差異,乃至於一母所生的兄弟姊妹的福報都不一樣,這是怎麼來的?雖然說這是上天規定好了的,但是上天難道有私心,對某些人好,對某些人不好嗎?
根本的原因是什麼?就是自因自果,自作自受。我們今生的命運是由於我們前生所造的業來決定的。每個人所造作的業因不一樣,所以今生的命運就不一樣,就是這麼一個道理。所以命運掌握在每個人的手上,不是由上帝天神來主宰的。
佛傳達的因果法則張揚了人的主體性,每個人都是自己命運的創立者,也是命運的改造者,也是自己所造作業因的承受者。所以我們這一期的身體叫業報身。為什麼叫業報身(簡稱報身)?就是報前世所作的業,由我們前世善業惡業的自然法則生出了我這個身體。你今生的身體很強壯,身體健康,說明你慈悲心厚,曾經放生。今生常常生病,說明常常殺生。長相很丑陋,說明你常常詆毀人,性格比較傲慢。你性情比較謙卑,能夠恭敬人,你的長相就會莊嚴。都是自身的業力導致的。你今生比較聰明一點,說明你法佈施作得比較好。今生沒有錢財,說明你前生很吝嗇。今生你很有錢,說明你常常佈施。所以今生無論長相美丑還是貧富貴賤,都是自己的業因所導致的。這裡沒有天主,沒有天神來主宰,也沒有天神對哪個好一點,對哪個差一點來安排命運的。
就好像一個人在社會上,如果對國家有功勞,保家衛國,從事建設,他有功勞的話,一定會得到政府的獎賞。如果他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損害,犯了罪,那麼也一定會得到政府的懲罰。政府對公民的賞罰不會有私心的,一個合法的、正義的政府一定是公正的,一定是你有功勞才去獎賞你,你有罪過才去懲罰你。這樣的賞罰雖然好像由政府發出,但是它生起的主體還是這個當事人,政府不會無緣無故地去賞罰一個人。世間的官府尚且不會無緣無故地將賞罰加到某個人身上,更何況天地造化。天地造化更是大公無私的,他豈能將禍福無緣無故地加於人?天地造化能夠使人得到福報,使人得到災殃,這完全是由於當事人的行為來決定的,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