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如果依靠傳法而謀取利養,那就成了印度單巴仁波切所說,將正法變成惡趣之因,就像為工資而講課的老師一樣,佛法只是他的交易品而已。所以,我們務必要斷除這種噁心,不管是出家人還是居士,千萬不要用佛法換取利養。

以前我剛來學院不久,跟隨法-王去新龍。有一天,法-王說:「之前我產生了一個惡分別念:這次去新龍傳法可能會得到一點供養吧。因為這個分別念,從現在開始,我傳法時連一根哈達也不接受。」此後,法-王也常在課上講:「因為我當時生過這樣的分別念,所以,大家以後不要因傳法而供養我。」在以後的歲月裡,上師再也沒有接受過傳法所得的供養。

所以,一個人就算生活再艱苦,也千萬不要買賣佛法。《大寶積經》中說過:「汝當觀利養,猶如於糞穢,無以利養垢,染污清淨心。」他人的利養,應視為糞土,千萬不要邪命養活,不要被利養的污垢,染污了自己清淨的心。《佛說華手經》亦云:「若人以利養,為大眾說法,依於世利故,則為法所害。」如果傳法者貪求利養,他的傳法不僅對他人無益,還會對自己有損。要知道,佛法是初善、中善、後善的甘露妙藥,本可饒益自他,但若是用錯了,既害了眾生,又害了自己,實在沒有必要。

因此,我們在自私自利的心沒有斷盡之前,不要急急忙忙去利益他眾,此時可在自己念經誦咒、讀誦佛經論典等時發願:「但願白法方面的鬼神們聽到這些後,相續得以解脫。」在念誦水施、施身等儀軌的結尾時,也要念:「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唯一作這種法佈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