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間的關係十分微妙,若只看今生,不了解前世,很多現象都難以解釋。按佛教的觀點,你對某人一見傾心、情有獨鍾,這絕非是一種偶然,而是源於前世的宿債——對方要麼是來討債的,要麼是來還債的。
如果對這種因果一概否定,在面對感情問題時,就會遇到許多困惑。
現在不少人動不動就山盟海誓,但實際上,他們承諾得再動聽,最愛的還是自己。對方讓自己快樂了,就願意跟他朝朝暮暮;假如對方背叛了,便會因愛生恨。
香港有個新聞,一對情侶,女的說要分手,男的不肯,就殺死了女友。他用尖刀在她的心臟狂插十幾下,再砍下了她的頭。事後記者問:「她已經死了,為何還要砍下她的頭?」他冷冷地回答:「我要確定她真死了。」
有人說過:愛情,是人性自私中的最高境界。所有愛情都是「我」愛你,因為有「我」,才有愛。一切都是為了「我」,不是為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