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迴中得人身猶如曇花一現,來之不易的暇滿人身一旦失去,想再得,千難萬難。
很多人沒來由地相信輪迴是一件浪漫的事,想當然認為自己來生肯定還是做人,甚至還能回到今生今世的種種因緣中,繼續一段段愛恨情仇的故事——這種想法實在有些一廂情願。如果自己能決定,我想古往今來絕大多數人都不會死了,但事實不是這樣。可見臨到命終,一般人都做不得自己的主。
「欲知前世因,今生果便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便是。」
來生是否接著做人,要看這一生的行為。來生若要得人天福報,今生必須遠離十惡業、行持十善業。要進一步得到暇滿人身,則需守護清淨戒律才能得到可用於修法的閑暇,必須大量累積佈施等福善才能得到圓滿,而且還要有清淨的發願。
檢視一下我們平日的言行,不要說菩薩戒、密乘戒,就是基本的在家人的居士戒、出家人的別解脫戒等等,是否能圓滿守持呢?想到這一點,就會知道再得閑暇的把握微乎其微。就算戒律清淨,具備獲得閑暇的因,而獲得圓滿的因——上供三寶、下濟貧乞等善法,平日又能做到多少呢?即便有可能做到嚴守戒律、慷慨博施,是否還有清淨髮願?
也就是說,要發願來生再得有助於修行和解脫的暇滿人身,或者行持一切善法都不忘以菩提心來攝持自己的言行,唯有三方面因緣具足才能得到暇滿人身。
如果不抓緊現在的機會,讓寶貴的光陰空耗過去,那麼在以後很長的時間裡,我們恐怕都不可能再擁有如此圓滿的修行條件了。那樣的話,什麼時候才能真正止息痛苦,獲得解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