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療養之法

吾人鑄形父母,寄跡乾坤,隨業受身,依因感果,是身不實,四大假合所成。有病方知五陰幻報為苦,古雲「有病方知身是苦」,斯言信不誣也。然當知病苦與身不相捨離,病是身生,身為苦本,苦乃身受,世人一一皆然。自應研究病源何從?苦因何在?方可施以療養之法。

病之所起,起於四大不調;四大之身,乃因欲有;欲自愛生;愛由心起。吾人真心一念未動以前,清淨本然,身尚不有,何況病苦?一念既動之後,從真起妄,依妄惑(妄心愛也),造妄業(過去欲也),依妄業,受妄報(現在身也,老病死苦)。此身病苦世人皆知,而心病大苦眾生罔覺。身病若得醫藥之力、療養之法,可望安痊;心病非假如來之教、修持之功,無由調治。

心病者何?輕病法執,執諸法為實有;重病我執,執五陰(即內外身心)為實我。依此我、法二執之心病,起惑造業,感報受身,而為眾苦所集。

圓覺經云:妄認四大為自(我也)身相,妄認六塵緣影(意識也)為自(亦我也)心相。認此身心以為實我,是為我執。不了四大本空,身如幻化;六識非有,心同影像。身心尚不可得,我相何從安立?非我執我為妄執,非我認我為妄認,世間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猶如空華,病目妄見,亦如夢境,迷心妄現,何嘗實有?因眾生在長夜大夢之中,翳病深重之時,無中見有,妄執為實,是為法執。

我法二執根於心,即為心病,而為諸病之根源,眾苦之本因。佛為無上大醫王,善知眾生身心二病,故為說我法二空之法藥而療養之,則藥到自可病除矣。若眾生不肯依法修觀,雖有良藥,無益於病。

依法修觀,當如何修?須從自心起智觀察,作我、法二空觀。先觀身心乃色、受、想、行、識五蘊,心色二法和合,假名為我。

色即外身,地水火風四大色法,假合成身:皮肉筋骨,屬地大;痰淚精血,為水大;週身暖相,為火大;手足運轉,鼻息出入,為風大。是為色蘊。

受即眼耳鼻舌身五識,領受色聲香味觸五塵之境,是為受蘊。

想即第六意識,思想分別法塵之境,是為想蘊。

行即第七識,恆審思量,念念相續,遷流不息,是為行蘊。

識即第八阿賴耶識,在吾人身中投胎時先來,捨報時(臨終死也)後去,是為識蘊。

時時心中修觀,觀智分明,了知現前所稱我者,乃四大色法、八識心法和合而有,本無實我可得,則我空也。

復更進觀五蘊諸法,不僅五蘊和合所成之妄我本空,即能成之五蘊亦空;又不僅內身四大之色法空,即身外之山河大地,萬象森羅,四大之外色亦如夢中境,了無實體,亦複本空。於是則身心世界一切皆空。身心尚不有,病苦復何依?

我、法二空觀修習得成,則身心一切諸病皆除,此即我佛之法藥,療養之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