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是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這六相是華嚴宗重要教義之一。這種教義的特點,表達了一切事物,圓通無礙、互涉互入。它說明了一切矛盾對立著的事物彼此聯繫而又互相制約。這六相既同時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又同時表現在每一事物之上。六相既是相反的,又是相成的,圓通自在,無礙溶融。且以房舍為例來分別說明:

  第一,總別一對。舉一房舍作為總相。然此房舍總相,是由眾多磚瓦水泥椽柱等物組成而有,而磚瓦椽柱等物,對望房舍即是別相。這是以別成總,總含於別,離別無總,離總無別,總別互融,相即自在。總別二相,似乎相反,究其實際,極其相成,不可分離。

  第二,同異一對。同相者,磚瓦椽柱等物和同作舍,不相拒逆,皆是作房舍的諸緣因素,同作房舍,故名同相;磚瓦椽柱,隨自形類、各自差別,名為異相。雖同作房舍,而不失磚瓦椽柱等物差別。這就是同中有異,異中有同,同異乍看矛盾,究其實際,互相滲透,互相融入。

  第三,成壞一對。由磚瓦椽柱等諸緣因素組合房舍得成,房舍成名為成相;磚瓦椽柱等諸緣,各住本位,各具自相,雖共成房舍,但磚還是磚,瓦還是瓦,從眾緣各自去看,磚瓦椽柱無一物是房舍,房舍的意義便壞,所以名為壞相。這是成不礙壞,壞不礙成,成壞同時具有,成相壞相,乍聽對立,究其實際而是相輔相成。

  這六種相,在一般人看來,是互不相容,各各隔別,是互相對立矛盾的,但在華嚴教義之中此六相是相互涉入、彼此融通而無礙的,既相反又相成,以此來闡明華嚴教義的逆順具足,同時具足,互融互涉,彼此無礙的圓融理論。房舍一事具此六相,宇宙間一切事物無不具此六相圓融的意義。
  (劉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