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僧人和白衣的本分 (「白衣」,指俗人、在家人、居士。)
僧人的本分:依法修持,宏傳佛法,讓三寶住世,利益眾生。
居士的本分:以財力、物力等護持三寶、寺院,修學佛法的同時幫助僧人完成本分事。
佛陀入滅後,佛教的道場,要由僧寶來住持,佛教的經典,要由僧寶來保存、宏傳,迷途的眾生,要由僧寶來接引。
三寶之中,雖以佛為最尊最貴,法為最高最勝,卻以僧寶的地位最重最要。無論正法時期、像法時期、還是末法時期,均以僧為內護,居士為外護,即僧屬住持位,居士屬護持位。出家、在家如鳥的雙翼、火車的雙軌,相輔相成,分則兩傷,合則兩美。
而且,僧寶是佛教的象徵、三寶的代表和核心(佛己入滅,法不自宏,全賴僧宏),僧在佛法在,僧滅佛法滅。所以,僧人和居士,唯有各自守分盡分,才能讓正法久住、佛法常興。
二、白衣可以講法嗎?
白衣講法,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居士只能以交流的的形式和同道研究、探討佛法。
第二、居士必須徵得僧人的同意,才能講法。(僧人必須善知法義,不能為了名利,妄請無知白衣說法,這樣會令佛法毀滅,罪過無邊,墮落難出,而且應知佛法宏揚本在僧,白衣依僧團學法才如法。)
第三、居士不能冒用僧人講法的儀式,如:迎請、拈香、登高坐。(只能平坐)
第四、居士與僧交流佛法,先頂禮僧人,然後說法,而且不能視僧為學生或兄弟。
第五、居士不能以師自居,收納徒眾,因為,護持佛法,均以三寶為師、三寶為歸。
第六、居士講法,要引導大眾歸皈、護持三寶與寺院,恭敬佛法僧。
以上六條,是根據佛制戒律、佛經和祖語,歸納總結所寫,希望出家、在家,遵照奉行。
否則,就會不斷出現當今亂相,大眾心中只有某某居士、「老師」,沒有三寶,也不知護持三寶,而且模仿僧團募捐、經懺……這些行為,違律犯罪、破三皈戒體,失佛教徒身份,分裂三寶、破壞佛法,看似宏法,實是滅法,必墮惡道,求出無期。
關於這些,我們可以進一步祥細學習。
三、祖師開示
印光法師開示:「今時當末法,在家居士,作與同道演說研究,固無不可。若必照講經儀式,乃出家法師之事,居士行之,即為僭越。立演說,也不合宜,殊失重法之意。」(《印光法師文鈔》復章緣淨居士書)
蕅益大師在《靈峰宗論》中說:「須達多之初聞佛名,夜趨見佛也,甫聞說法,即證三果,已入勝義僧寶數矣。既而造精舍於祗桓,供佛及僧,凡新出家未知佛法者,須達多日為教授,必禮出家人足已,然後說法,寧惟不敢以教授師自居,不敢以兄自居,並不敢以弟自居,而兄視新出家人也。
羅睺羅之出家也,以舍利弗為和尚。均提之出家也,亦以舍利弗為和尚。羅睺為比丘,均提尚為沙彌,不聞其稱羅睺為兄也。則住持三寶之體最嚴,亦猶朝廷之禮故也。朝廷無禮法,上下不辨而天下亂,佛法無律儀,七眾不辨而化道絕,可弗辯乎?」
可見,給孤獨長者,已證三果阿那漢,但教授新出家不知佛法的僧人,必先頂禮後才說法,而且不陞座(坐僧旁),不敢以教授自居,不敢視僧為學生或兄弟。
三果聖人,都要這樣,何況凡夫居士?
四、佛教亂相
《法苑珠林》一書,揭露佛陀涅槃後,白衣和僧人的不法亂相,會導致佛法毀滅,這些白衣、僧人和癡迷大眾,最終都會墮落地獄,求出無期。
原文如後:
「又《大五濁經》云:‘佛涅槃後當有五亂。(佛陀涅槃後有五種違背佛教戒律、經法的混亂現象。)一者當來比丘從白衣學法。世之一亂。(出家人跟居士學佛法,僧人、白衣無知。)二者白衣上坐比丘處下。世之二亂。(藐視三寶,目無尊長,僧人、白衣無知。)三者比丘說法不行承教。白衣說法以為無上。世之三亂。(出家人講法不接受;覺得白衣說的很好,因為白衣慣用五欲、附體怪異,進行誤導和引誘。)
五、佛經教誨
《仁王般若波羅蜜護國經》:「比丘地立,白衣高坐……都非吾法,當知爾時正法將滅不久。」
《佛說梵網經》:「菩薩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廣行非法,如兵奴事主。」
解:「比丘站立,白衣高坐」,不如法,離滅法不久。
六、駁邪見
有無知人,依《維摩詰經》中,二比丘禮維摩詰居士為據,認為白衣說法,僧要禮拜。
《維摩詰經》中,兩個出家人頂禮維摩詰居士,這是出家人聽維摩詰居士講說佛法之後,相當高興,忘了戒律,所以頂禮居士,也犯了戒律。
維摩詰居士,不是任何人能模仿的。很多白衣推崇《維摩詰經》,不是學習維摩詰居士所說的諸法實相的不二法門;不是學習維摩詰居士借十方世界最高廣莊嚴的獅子座三萬二千入於丈室等的神通妙用;不是學習金栗如來化現居士身的維摩詰,講經依威儀,尊重佛、法、僧,而是要以維摩詰居士為榜樣作幌子,打擊僧團、輕慢僧眾、顛倒說法、分裂三寶。這是愚癡、罪過的滅法行為和墮落惡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