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 有為諸法,依因緣之和合,而未有之法有,是謂之生。 二、滅 依因緣之離散,而已有之法無,是謂之滅。 有生必有滅,有為法是也。滅者不生,無為法是也。但由中道正見言之,有為法之生滅皆假生假滅,非實生實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