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辨法界初門。先從名色而始者。至論諸法本原清淨。絕名離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不二而辨其二者。以行者初受一期妄報歌羅邏時。但有名色二法。當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攝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諸大聖分別說一切法門。皆約名色而分別之。無有一法出於名色。故智度論偈云
一切諸法中 但有名與色
若欲如實觀 但當觀名色
雖癡心多想 分別於異事
更無有一法 出於名色者
一名 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應數法。雖有能緣之用而無質礙可尋。既異於色而有心意識及諸數法種種之別名。故謂之為名也
二色 有形質礙之法謂之為色。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質礙之法。並無知覺之用。既異於心意識法。故稱為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