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說相】 p0329

瑜伽十六卷六頁云:第五、由四種不可說故,名不可說相。一、無故不可說。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不可宣說若異不異。二、甚深故不可說。謂離言法性、不可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說。三、能引無義故不可說。謂若諸法、非能引發法義梵行,諸佛世尊、雖證不說。四、法相法爾之所安立故不可說。所謂真如、於諸行等,不可宣說異不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