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 如十二種障中說。
三解 佛地經論四卷十七頁云:所知障者:於所知境不染無知。障一切智,不障涅槃。雖有此障;見聲聞等,得涅槃故。
四解 佛地經論七卷三頁云:覆所知境,無顛倒性,令不顯現;名所知障。又云: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諸法薩迦耶見以為上首所有無明法愛恚等諸心心法,及所發業,並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等為根本故。
五解 成唯識論九卷四頁云: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此所知障,決定不與異熟識俱。彼微劣故。不與無明慧相應故。法空智品,與俱起故。七轉識內,隨其所應,或少或多,如煩惱說。眼等五識,無分別故;法見疑等,定不相應。餘由意力,皆容引起。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論說無明唯通不善無記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煩惱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為所依故。體雖無異;而用有別。故二隨眠,隨聖道用,有勝有劣,斷惑前後。此於無覆無記性中,是異熟生;非餘三種。彼威儀等,勢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此名無覆,望二乘說。若望菩薩;亦是有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