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有與施設有。據阿毗曇毗婆沙論卷六載:(一)實物有,指五蘊(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等法成身,即是實有之物,故稱實物有。(二)施設有,施設為安立、建立、發起之義。指世間之人,各各隨業受報,因假父母遺體,便即施設,而有男女之名,故稱施設有。 p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