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江西與湖南,或指揚子江(長江)與洞庭湖,或指三江(湖北荊江、江蘇松江、浙江省浙江)與五湖(江西鄱陽湖、湖南青草湖、湖南洞庭湖、江蘇丹陽湖、江蘇太湖)。蓋「江湖」之用語,最早系出自莊子內篇大宗師中之「不如相忘於江湖」一語。
然在禪林中,則稱雲遊四海之僧眾(雲水僧)為江湖。蓋於唐代時,江西有馬祖道一,湖南有石頭希遷,此二師同時大樹法幢,德聲享譽四方,馬祖道一大振禪風,其下乃有臨濟、溈仰、黃龍等法流之演化;石頭希遷亦廣布法化,其下乃有曹洞、雲門、法眼等道法之流布。當時天下僧眾廣集,多以參游二師門下為要,故依地名而稱參學之僧眾為江湖僧、江湖眾,略稱江湖。此外,因參游之僧眾多為行腳於三江五湖,周遊天下者,因此亦稱之為江湖。又云水僧舉行之結制安居,稱為江湖僧會、江湖會,亦可略稱為江湖。又僧堂亦稱為江湖道場、江湖寮;師家則稱江湖名勝禪師。另慶賀晉山之疏文,稱為江湖疏或江湖友社疏;此疏若由東藏主宣讀,稱為東江湖疏;若由西藏主宣讀,則稱為西江湖疏。
此外,「江湖」一語尚有多種意義:(一)據禪林象器箋第六類稱呼門載,江湖,指長江與洞庭湖。禪士若散處於名山大剎之外,而居於江上湖邊者,稱為江湖人;不出世為名山大剎之住持者,聚會在一處,稱為江湖眾。(二)指世間,如漢書中之「甚得江湖間民心」。又對朝廷而言,則指隱士之所居,如范仲淹岳陽樓記中之「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三)一般通俗之稱呼,浪跡四方謀生活者,稱為走江湖、跑江湖;閱歷豐富之人則稱為老江湖;亦有轉稱專以詐術斂財為業者,如江湖術士、江湖郎中等。[宿曜經卷上定宿直品、敕修百丈清規卷上住持章、尊祖章、景德傳燈錄石頭章、禪林象器箋第二十二類文疏門] p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