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修清規·尊宿遷化》云:「主喪白云:『堂頭和尚歸寂,理合舉哀。』舉佛事罷,舉哀三聲,大眾同哭,小師列幙下哀泣。」
大清曰:「理合舉哀者,非謂舉哀佛事。佛事畢,唱哀哀哀三聲,此為舉哀也。」
《圓悟勤禪師錄·有為佛眼和尚舉哀佛事,語尾云:「要知末後句分明,普請大眾齊聲舉。」乃云:「哀!哀!」
《東漸清規》云:「東福定山和尚辭世偈尾書云:『煩堂頭和尚舉哀。』時住持性海和尚為舉哀佛事。論者曰:『定山意謂下火,但忌火言,故為舉哀,而性海不諭本意,可憾!』」
已下略錄外書舉哀。
《梁書?明山賓傳》云:「山賓卒,昭明太子為舉哀,賻錢十萬,布百匹,並使舍人三顒監護喪事。」又〈夏侯亶傳〉:「亶卒於州鎮,高祖聞之,即日素服舉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