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住清規》云:「每月初二、十六,是眾聖衙會之辰,常住營備香華燈燭、茶果珍羞,就土地堂鋪設供養,大眾諷楞嚴咒。」

《興禪護國論》云:「土地神事,謂每月初二、十六兩日,諸神法施,隨處不同。」

忠曰:「禪林土地諷經用此日,而榮西時已立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