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己之上位為上肩,己之下位為下肩,不拘己之左右矣。譬如東序人以佛座為上,則其在己之右肩為上肩,在己之左肩者為下肩。」

《敕修清規·念誦》云:「暫到於侍者下肩立。」又〈兩序交代茶〉云:「西序請茶,則知事分手座,於同列頭首中,請肩下一人光伴。如肩上人赴,坐位相妨。」又〈謝掛搭〉云:「參頭立於侍者下肩。」又〈日用軌範》云:「聞遍食椎,看上下肩,以面相朝揖食。」此與上肩順轉之上肩別。

若己身左為上肩,右為下肩,別見〈身肢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