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關《散語》云:「四十九日追薦,見於經文。百個日、一週忌、第三年忌,中華俗禮,見於外典。十三年、三十三年等,始於日本。少納言:入道信西者卒,其子中有才人,始修十三年、三十三年追薦,爾來日本有此佛事。」

《夢語集》云:「十三年忌、三十三年忌,日本始行之。其十三年忌,見《元亨釋書?明遍傳》。今時更有十七年、二十五年佛事。」

《臥雲日件錄》曰:「南禪雲臥庵竺華,為一色泰雲居士二十五年忌陞座散說中,論二十五年忌,特設佛事,出於近時。」

《清拙日本錄》普說有三十三年忌說,可知此時已有此忌祭。

忠曰:「七七薦亡,經有明文,如前引證。一百日、一週忌、三年忌,儒家亦祭焉,所謂卒哭、小祥、大祥也。十三年忌,起於日本。《元亨釋書?明遍傳》云:『國俗薦十三年者,迎先支而寓追慕。』餘謂二十五年亦本支再回,故薦之。如七年、十七年、二十三年、二十七年、三十三年,則蓋取乎三七之數矣。古云:『三者,數之小終, 章懷太子。 七者,天之紀數。 空同子。 』佛教說七佛、三繞有所表。《事苑》。《禮》云:『祭不欲數,數則煩;祭不欲疏,疏則怠。』祭義。 故先亡當三七年者,特祭而薦之。有慧空法師云:『昔在尊氏薨二十一年而追薦之,大猷相公薨二十一年,攀尊氏之例追薦焉。』蓋二十一者,三累七數也。如日本神社有二十一年而新造其祠,伊勢、春日、談岑等是也,亦據斯義。又薦五十年、一百年等,取其滿數而已。《梨窗隨筆》。」

近大德大心和尚著《修祭說》云:「〈明遍傳〉修十三年忌之外,東鑒有修二位禪尼,如實十三年忌。又世傳建久 後鳥羽帝年號。 壬子,鎌倉賴朝為父義朝建勝長壽院於本府,薦其三十三年忌。又寬元 後嵯峨帝。丙午,宋蘭溪隆禪師來朝,明年修千光禪師三十三年忌於築前州聖福寺。 語錄無語。 如二十五年忌,應永 後小松帝。已後,禪祖諸錄間見。五十年忌,起乎應仁 后土御門。 以後。一百年忌,創乎建武 後醍醐帝。之時。其後有十七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二十七年之忌。

「又天長 淳和。丁未,弘法大師應詔就乙訓寺,修推古帝二百年忌。 大師遊方記。 又延德 后土御門。辛亥三月,阿波州主細川源久之,請建仁天隱澤公於本州補陀禪寺陞座,薦其七世祖永泰院源賴之一百年忌。澤公普說略云:『茲承文安 後花園帝。丁卯閏二月,細川某,當先祖光勝院源賴春 賴之之父。 一百年忌,請相國寺竺雲連禪師就某寺佛事,是在家一百年忌之權輿也。其後長祿丁丑,將軍尊氏公一百年忌、文正 后土御門。 丙戌,將軍義詮公一百年忌,皆開法筵於洛北等持院,蓋取法於光勝者也。夫百年齋會未見經典,蓋十十滿數,又分作三,預營為三十三年;複分其半為十七年,不待十三年者,分半為七年。 止此』今桉普說配數,一時附會,或剩一,或欠一,不足據矣。」

忠曰:「世有公事大成經,餘聞是偽造,非聖德及河勝作。其中有年忌說,或援之為實出於聖德,後生請莫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