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明辯》云:「疏者,布也。」
《正字通》云:「疏,去聲,暮韻,音數,條陳也。」
忠曰:「疏者,條暢布陳其所蓄望也。」
《禪苑清規·請尊宿》云:「具合用錢物、行李、人轎等,或舟船要用之物,官疏、院疏、僧官疏、諸院長老疏、施主疏、閑居官員疏、住持帖、本州縣開報、彼處州縣文牒、官員書信、院門茶榜,並鬚子細備辨,如法安置。」
舊說曰:「士大夫為僧制請疏,泛論之,則南北朝時,沈休文發講疏為始。禪林請住持疏,韶州防禦使何希范等制請疏,令雲門偃禪師住靈樹為始,其疏載在《雲門語錄》後也。僧疏,則九峰韶公作疏請大覺璉和尚住阿育王山,此為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