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不嚇人,人自嚇;癌不驚人,人自驚

我先說一件趣事或許您可以從中去體會:以前我在醫學院讀書的時候,大二那年要修解剖學,首先要研究人體的骨骼構造,哪一塊骨骼上面有些什麼洞洞,洞洞裡面通過的是什麼血管、神經,都要記得一清二楚。考試很嚴格,很多人都被「當」掉了。那一年十月份有假期,我就趁著假期返回台南故鄉去度假,可是假期以後就要考試,所以放了假也得把骨頭帶回家去研究背誦。

我們學習所用的都是真人真骨頭,我帶著一個頭骨和幾根比較複雜的骨頭擠火車回家,只有用一個簡單的手提袋裝著,捧在胸前上車,車上很多人和我擠來擠去,擠過我那個袋子,大家都不知道袋子內裝的是什麼,所以大家都很自在,沒有人有意見。後來我才知道,如果我亮出一個骨頭,聲明那是真的,可能就有人要讓座給我,但也可能旁邊的人都會走光了。那時候我只覺得很平常,回家去以後,全家人也都覺得很平常,因為家父是個醫生,大家都覺得那只是個教具而已。

後來有個比我大二歲的表姊,她看到我抱著骨頭一面對著書上的圖,在那裡喃喃念著拉丁文,她很有興趣地走過來看,笑嘻嘻地和我一起看,還拿起我手上的骨頭,感嘆說:「哇!眼睛是個大洞洞,鼻子塌塌的真可愛。」她邊看邊笑。我當時不知道怎麼了,就對她說:「這些人把骨頭奉獻給我們做研究,讓我們以後能夠救人,所以應該要向他們致敬而且要致謝。」 我話還沒講完,表姊突然驚叫一聲把骨頭丟得遠遠的,快哭出來了,怪我說:「你為什麼不早告訴我那是真的!」

我趕快說抱歉,然後去把骨頭撿起來,看她臉色蒼白而且蹲到我的鋼琴旁邊發抖嚇哭了,她又看看自己的手—一雙摸過死人骨頭的手怪可怕的,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可是自己的手又不能丟掉,我看她真的是很害怕,就向她道歉說:「對不起,原來您不曉得骨頭是真的,不過剛才您也看得很高興,不是嗎?真的骨頭也並不可怕啊!我們每天都和骨頭一起研究,只是必須要有恭敬的心。」我又說了很多話安慰她,她才破涕為笑,可是她還是不敢再摸那個骨頭。

我為什麼費唇舌來說這件事呢?因為這件事給我很大的啟示:其實人都是活在自己「觀念」的世界中,那個骨頭前後並沒有什麼差別,但是表姊的情緒卻是天差地別。她原來認為那是個塑膠做的或是人造的教具,一點也不害怕,又很有興趣地又看又笑。後來她又自己認為「原來是個可怕的死人骨頭」,所以嚇得臉色蒼白,把骨頭扔得遠遠的!雖然是個真人的骨頭,如果觀念中當作是假的就不可怕,那麼就玩得自在又有趣。一旦在觀念中把很單純的骨頭和小時候被嚇唬過的那些鬼故事聯想在一起,就變得很恐怖。對不胡亂聯想的人而言,骨頭實在很平常,因為我們本來每個人自己都有一副骨頭,骨頭包在肉裡不也都是很平常,一點都不可怕嗎?但是這位表姊當她笑的時候笑得也真,當她嚇哭的時候,心臟也跳得很厲害,因為她被自己的觀念和胡思亂想給束縛住了。

我們可不要笑她,其實我們自己也一樣,都是被一些觀念和幻象所欺騙,可以說是「色不迷人、人自迷」,「骨頭不嚇人、人自嚇」。很多話本身並不氣人,是人聽了自己生氣。同樣的,「癌不嚇人、人自嚇」,這一嚇,可能根本沒事但心臟也要無端地跳動加快:本來很有力氣的人,一嚇也嚇得癱瘓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