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
陳隋國師智者大師撰
三歸戒初門第十三
一歸佛 二歸法 三歸僧
次十善而辨三歸者。如來未興於世。爾時已有十善之化。是為世間舊善。豈有三寶之可歸。大聖初成正覺。方因提謂長者。開授三歸之戒。翻邪歸正。以為入聖之根本。三乘行者。歸宗進行。此為初首也。三歸之用。正破三邪。濟三塗。接三乘。出三有。佛法以此三歸為本。通發一切戒品及諸出世善法。豈同十善之舊法耶。問曰。十二門禪亦是舊法。今何故不三歸前說。答曰。若依說教時節實如所問。但今欲次論修行戒定之次。則不得爾。今次三歸之下。備出諸戒科目。並同此意。
一歸依佛 佛陀秦言覺者。自覺覺他。故名為佛。歸者以反還為義。反邪師還事正師。故名歸。依者憑也。憑心靈覺。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也。故經云。歸依於佛者。終不更歸依其餘諸外天神也。
二歸依法 達磨秦言法。法雲可軌。大聖所說。若教若理。可為心軌。故言法也。歸者反邪法還修正法。故名歸。依者憑佛所說。法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故經云。歸依於法者。永離於殺害。
三歸依僧 僧伽秦言眾。眾名和合。出家三乘行者。心與佛所說事理法合。故名為僧。歸者反九十五種邪行之侶。歸心出家三乘正行之伴。故名歸。依者憑心出家三乘正行伴。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故經云。歸依於僧者。永不復更歸依其餘諸外道也。
五戒初門第十四
一不殺生戒 二不偷盜戒 三不邪淫戒 四不妄語戒 五不飲酒戒
次三歸而辨五戒者。大智度論雲。念佛如醫王。念法如服藥。念僧如瞻病人。念戒如藥禁忌。今所以次三歸而明諸戒品。意在此也。故佛為提謂等在家弟子。受三歸已。即授五戒。為優婆塞。若在家佛弟子。破此五戒則非清信士女。故經云。五戒者天下大禁忌。若犯五戒。在天則違五星。在地則違五嶽。在方則違五帝。在身則違五藏。如是等世間違犯無量。若約出世。犯五戒者。則破五分法身一切佛法。所以者何。五戒是一切大小乘尸羅根本。若犯五戒。則不得更受大小乘戒也。若能堅持。即是五大施也。此五通名戒者。以防止為義。能防惡律儀無作之非。止三業所起之惡。故名防止。
一不殺生戒 云何名殺生。若實知是眾生。發心欲殺而奪其命。起身業有作已。是名殺罪。若不作是事。名不殺戒。其餘系閉鞭打等。是殺方便非正罪。
二不偷盜戒 云何名盜。知他物生盜心。取物去離本處物屬我。是名盜。若不作是事。名不偷盜戒。其餘計校乃至手捉未離地等。是盜方便非正罪。
三不邪淫戒 云何名邪淫。若女人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兒子。世間法王法守護。若出家戒法護。乃至自婦受一日戒法。若有娠乳兒。及非道處。如是犯者。名為邪淫。若不作是事。名不邪淫戒其餘言戲。以物相要。乃至捉手觸身。未遂淫事。皆為邪淫方便非正罪。
四不妄語戒 云何名妄語。不淨心欲誑他。隱覆實事。出異語生口業。是名妄語。若不作是事。名不妄語戒。妄語之罪。從言聲相解生。若不相解。雖不實語。皆是妄語方便。不謂正罪。
五不飲酒戒 云何名酒。酒有三種。一者穀酒。二者果酒。三者藥酒。若乾若濕。若濁若清。如是等能令人心動放逸。起三十六失。若不飲者。是名不飲酒戒也。
次此應明在家優婆塞優婆夷。一日一夜八戒。出家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尼六法戒。比丘比丘尼十種得戒。五篇七聚相。乃至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及三千威儀。八萬律儀。是中皆應次第略出科目。辨大聖從麁至細制戒之意。事轉繁多具列(云云)。今欲且逐要出諸禪定智慧法門科目次第。此諸戒中事數。至下第六卷。別更隨要者出之。
四禪初門第十五
一初禪 二二禪 三三禪 四四禪
今次諸戒品而辨四禪者。上所明戒相。雖復麁細有殊。終是同防欲界身口外惡。既未除細亂。豈能超出欲界之境。若自尸羅皎潔。志在禪門。專修五法(五法在下別出科目)則色界清淨四大自現身中緣。是以次第獲得根本四禪種種勝妙支林功德爾乃因超欲網果居色界。通名禪者。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今不具釋。而言根本者。以無量心背捨勝處一切處神通變化及無漏觀慧等種種諸禪三昧。悉從四禪中出。故稱根本。
初禪有五支 一覺支 二觀支 三喜支 四樂支 五一心支
一覺支 初心在緣名為覺。行者依未到地。發初禪色界清淨色法。觸欲界身根。心大驚悟。爾時即生身識覺。此色觸未曾有功德利益。故名覺支。
二觀支 細心分別名為觀。行者既證初禪功德。即以細心。分別此禪定中色法諸妙功德境界。分明無諸蓋覆。如是等功德。欲界之所未有。故名觀支。
三喜支 欣慶之心名為喜。行者初發禪時。乃有喜生。但分別未了。故喜心未成。若觀心分別。所捨欲界之樂甚少。今獲得初禪。利益甚多。如是思惟已。則歡喜無量。故名喜支。
四樂支 怡悅之心名為樂。行者發初禪時。乃即有樂。但分別喜動踴心息。則恬然靜慮。受於樂觸怡悅之安快。故名樂支。
五一心支 心與定法一。故名曰一心。行者初證禪時。乃即著定。而心猶依覺觀喜樂之法。故有細微之散。若受喜樂心。自然與定法一。故名一心支。
二禪有四支 一內淨支 二喜支 三樂支 四一心支
一內淨支 心無觀覺之渾濁。故名內淨。行者欲離初禪時。種種訶責覺觀。覺觀既滅則心內靜。心與靜色法相應。豁爾明淨。故名內淨支也。
二喜支 欣慶之心名之為喜。行者初得內淨時。即與喜俱發。而喜心未成。次心自慶。得免覺觀之患。獲得勝定內淨之喜。歡喜無量。故名為喜支。
三樂支 怡悅之心名之為樂。行者喜踴之情既息則恬然靜慮。受於內淨喜中之悅樂。故名為樂支也。
四一心支 心與定法一。謂之一心。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與定一。澄停不動。故名為一心支。
三禪有五支 一捨支 二念支 三慧支 四樂支 五一心支
一捨支 離喜不悔。此心名捨。行者欲離二禪時。種種因緣。訶責於喜。喜既滅謝。三禪即發。若證三禪之樂。則捨二禪之喜。不生悔心。故名為捨。亦名三禪。樂初生時。是樂三界第一。能生心著。心著則禪壞。故須行捨。
二念支 念名愛念。行者既發三禪之樂。樂從內起。應須愛念。將息則樂得增長。乃至遍身。如慈母念子。愛念將養。故名念支。
三慧支 解知之心名慧。行者既發三禪之樂。此樂微妙。難得增長遍身。若非善巧之解慧。則不能方便長養此樂得遍身。
四樂支 怡悅之心名之為樂。行者發三禪樂已。若能善用捨念慧將護此樂。樂既無過則增長遍身怡悅受樂安快三禪之樂。三禪為最樂。若離三禪。餘地更無遍身之樂也。
五一心支 心與定法一。名曰一心。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自與定法一。澄渟不動。名一心支。
四禪四支 一不苦不樂支 二捨支 三念支 四一心支
一不苦不樂支 中庸之心。不苦不樂。行者欲離三禪時。種種因緣。訶責於樂。樂既謝滅。則不動之定。與捨俱發。故內心湛然。不苦不樂也。
二捨支 離樂不悔此心名捨。行者既得第四禪不動真定。則捨三禪難捨之樂。不生悔心。故名捨支。亦云。證四禪不動定時。不應取定起動念心。若心行捨。則無動念之乖也。
三念清淨支 念者愛念也。行者既得四禪真定。當念下地之過。念自功德。方便將養令不退失。進入勝品。故名為念。亦云是四禪中有不動照了正念分明。故名念支。
四一心支 心與定法一。名一心支。行者既得四禪捨俱之定。捨念將息。則心無所依。泯然凝寂。一心在定。猶如明鏡。不動淨木無波湛然而照萬像皆現。何故此四禪中。獨名不動定也。初禪覺觀動。二禪喜所動。三禪樂所動。是四禪中先離憂喜。今復除苦樂。故名真定也。三界勝定。無復過此若三乘行人。善巧照了分明。則因此定發真無漏。有漏外道無慧方便。入此定時。不壞身色。直滅其心。入無想定。謂為涅槃。是為邪倒。非涅槃也。從初禪至四禪。有十八法。皆名支者支派也。從四禪中分派。出十八功德。故名支也。
四無量心初門第十六
一慈無量心 二悲無量心 三喜無量心 四捨無量心
次四禪而辨四無量心者。四禪但是自證禪定功德。而未有利他之功。故樂大功德者。當憐愍一切眾生。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定。此四通名無量心者。從境以得名。以所緣眾生無量故。能緣之心。亦隨境無量。故悉受無量心名。
一慈無量心 能與他樂之心。名之為慈。若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令得樂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慈定。是慈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名慈無量心。
二悲無量心 能拔他苦之心。名之為悲。若行者於禪定中。念受苦眾生令得解脫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悲定。是悲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悲無量心也。
三喜無量心 慶他得樂。生歡悅心。名之為喜。若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令離苦得樂歡喜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喜定。是喜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喜無量心。
四捨無量心 若緣於他無憎無愛之心。名之為捨。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悉念同得無憎無愛如證涅槃。寂然清淨。如是念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捨定。是捨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捨無量心。
四空定初門第十七
一虛空處定 二識處定 三無所有處定 四非有想非無想處定
次無量心而。辨四空處定者。四無量心中。雖有大功德。而未免形質之患累。若行人厭色如牢獄者。則心心樂欲出離色籠。故次無量以明四空處定。通言空者。此四定體無形色。故名為空。各依所證之境。為處境法持心。心無分散。故名定也。
一空處定 若滅三種色緣空而入定者。名空處定。行者厭患色如牢獄。心欲出離。即修觀智。破於色故過一切色相。滅有對相。不念種種相。入無邊虛空處。心與虛空之法相應。是為虛空處定。
二識處定 若捨空緣識而入定者。名識處定。行者厭患虛空。虛空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即捨虛空。轉心緣識。心與識法相應。名為識處定。
三無所有處定 若捨識處心。依無所有法而入定者。名無所有處定。行者厭患於識三世之識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故捨緣識。轉心依無所有法。心與無所有法相應。名為無所有處定。有人解雲。捨多識取少識。緣之入定。名無所有處定也。
四非有想非無想定。若捨二邊之想而入定者。名非有想非無想定。行者厭患無所有處想如癡。有想處如癰如瘡。更有定名非有想非無想處。即捨無所有處。緣念非有非無想之法。心與非有非無想法相應。是為非有想非無想處定。亦云。凡夫外道得此定。謂證涅槃。斷一切想。故言非有想。佛弟子如實知有細想。依四眾而住。故云非無想得失。合而立名。故云非有想非無想處定。略明三界十二門禪。極在於此也。
六妙門初門第十八
一數 二隨 三止 四觀 五還 六淨
次四空定而辨六妙門者。前來所明禪定。雖復深遠。而並是世間舊法。從初至後。厭下攀上。地地之中。都未有觀慧照了出世方便。故凡夫外道。修得此十二門禪。不能發真悟道。是以生死無絕。意在此也。今之六法。前三是定。後三是慧。定愛慧察。能發真明。出離生死。豈同上也。此六通言妙門者。涅槃為妙門。謂能通六法。次第相通。能至真妙泥洹。故云妙門。一家所明。有十種六妙門。今但略出次第相生一科。六門以為次者。此六門既是亦有漏亦無漏禪。於餘亦有漏亦無漏禪中。淺而且局。故以為次也。
一數息門 攝心在息。從一至十。名之為數。行者為修無漏真法。先須調心入定。欲界麁散難攝。非數不治。故須善調身息。從一至十。則麁亂靜息。心神停住。是為入定之要。故以數息。為妙門也。
二隨息門 細心依息。知入知出。故曰為隨。行者雖因數息心住而禪定未發。若猶存數則心有起念之失。故須放數修隨。心依於息。入時知入。出時知出。長短冷暖。皆悉知之。若心安明淨。因是則諸禪自發。故以隨為門也。
三止門 息心靜慮。名之為止。行者雖因隨息心安明淨。而定猶未發。若心依隨。則微有起想之亂。澄渟安隱。莫若於止。故捨隨修止。是中多用凝心止也。凝心寂慮。心無波動。則諸禪定自然開發。故以止為門。
四觀門 分別推析之心名為觀。行者雖因止證諸禪定。而解慧未發。若住定心。則有無明味著之乖。故須推尋檢析所證禪定。是中多用實觀四念處也。若觀心分明。則知五眾虛誑。破四顛倒及我等十六知見。顛倒既無。無漏方便因此開發。故以觀為門。
五還門 轉心反照。名之為還。行者雖修觀照。而真明未發。若計有我能觀析破於顛倒。則計我之惑。還附觀而生。同於外道。故云是諸外道計著。觀空智慧。不得解脫。若覺此患。即當轉心反照能觀之心。若知能觀之心虛誑無實。即附觀執我之倒自亡。因是無漏方便自然而朗。故以還為門。
六淨門 心無所依。妄波不起。名之為淨。行者修還之時。雖能破觀之倒。若真明未發。而住無能所。即是受念。故令心智穢濁覺知。此已不住不著。泯然清淨。因此真明開發。即斷三界結使。證三乘道。故云。其清淨得一心者。則萬邪滅矣。以淨為門。意在此也。
十六特勝初門第十九
一知息入 二知息出 三知息長短 四知息遍身 五除諸身行 六受喜 七受樂 八受諸行心 九心作喜 十心作攝 十一心作解脫 十二觀無常 十三觀出散 十四觀離欲 十五觀滅 十六觀棄捨
次六妙門而辨十六特勝者。此二種禪定。大意雖同。而六妙門。一往竪淺橫廣。十六特勝。則竪長橫局。長則位遠難窮。次後而明也。皆稱特勝者。解釋別有因緣事。具出(云云)。但此禪始從調心。終至非想。地地皆有觀照。能發無漏。而無厭惡自害之失。故受特勝之名。諸師多以此十六對四念處觀。若作此釋。則進退約位。但與六妙門齊。分別二種。對特勝之相。竪橫不同。略如下辨。適取意用之。
一知息入 修習特勝之初。正依隨息。故以知息入為門。即代初數息調心之法。所以然者。數息則闇心而數。故觀慧不明。今知息入。則照息分明。故解慧易發。是以用知息入為調心法也。若將十六特勝。橫對四念處者。從知息入去。有五特勝。並屬身念處觀。
二知息出 修特勝者。當以此知息出代數息初調心法也。意如前釋。若對念處猶屬身念處觀也。
三知息長短 修特勝者。藉觀以調心。心既靜細。則照了漸明。若得麁住細住。及欲界定。定中暗障薄。即便覺息入出。長短之相也。若對念處。猶屬身念處觀也。
四知息遍身 修特勝者。從欲界定。與觀相扶。入未到地。故證未到地定時。即覺身及定法。悉皆虛假。息之入出。遍身微微。如有如無。既於定中。照了分明。染著心薄也。若對念處。猶屬身念處也。
五除諸身行 修特勝者。從未到地。欲入初禪時。常應觀析。因此若發初禪覺觀之法。則身心豁然開朗。如明眼人開倉。即自了了。見倉中所有。分別所證境界。皆虛假空無人我。既無人我。誰作諸事。誰受禪定。是則顛倒所起身業。皆悉壞滅。故云除諸身行。若對念處。齊此猶屬身念處觀。
六受喜 修特勝者。既常與觀慧相應。若證初禪。喜支即能照了。因是喜生無過。故云受喜。若對念處。從此有三特勝。並屬受念處觀。
七受樂 修特勝者。既常與觀慧相應。若證初禪。得樂支時。即能覺了。便於樂支。不起見著。以無所受。而受樂觸。故云受樂。若對念處。猶屬受念處觀。
八受諸心行 修特勝者。既常與觀慧相扶。若證初禪一心支時。即能照了一心。不起顛倒。於一心中。獲得正受。故云受諸心行。若對念處。齊此猶屬受念處觀也。
九心作喜 修特勝者。離初禪入二禪時。常自照了。因是若發二禪內淨喜。則真喜從觀慧而生。故名心作喜。若對念處。從此有三特勝。並屬心念處觀也。
十心作攝 修特勝者。既因觀慧。得二禪一心支。即照了一心。因是倒想不起。故云心作攝也。若對念處。猶屬心念處觀。
十一心作解脫 修特勝者。離二禪入三禪。常有觀照。是故若發三禪即能照了。雖得妙樂。心不耽著。無累自在。故云心作解脫。若對念處。齊此猶屬心念處觀。
十二觀無常 修特勝者。離三禪入四禪時。常修觀照。是故若發四禪不動定時。即自觀達。定中心識虛誑。念念生滅。故云觀無常也。若對念處。從此有五特勝。皆屬法念處觀。
十三觀出散 修特勝者。從四禪入虛空處時。加修觀智。內外照了。是故若證空定之時。即知能離色界。緣空之識。自在逍散。而虛誑不實。心不愛著。故云觀出散。若對念處猶屬法念處觀。
十四觀離欲 修特勝者。離虛空處定。入識處時。常以觀慧。內自推撿。欲離虛空處。離欲之心。是故發識處定。即能觀達。識定虛誑不實。心不愛著。故云觀離欲。若對念處。猶屬法念處觀。
十五觀滅 修特勝者。離識處入無所有時。以智照了所修之境。能修之心。是故若發無所有處定。即自觀達無所有處虛誑不實。心不住著。故云觀滅。若對念處。猶屬法念處觀。
十六觀棄捨 修特勝者。離無所有。修非有想非無想定時。即自以智觀察所修之法。能修之心。是故若發非想定時。即觀照分明。知非想處兩捨之定。猶有細想。四眾和合而有虛誑不實。非是涅槃安樂真法。則心不愛著。特勝行者。若於地地。修觀照了。則地地之中。顛倒不起。心不染著。隨其因緣會處。即於是地。發真無漏。證三乘道。略辨特勝竟。言少則意難見。讀者必須細心比類令知地地之中。與根本禪四空證定。一往雖同。而觀慧有別也。
通明禪初門第二十
初禪 二禪 三禪 四禪 虛空處 識處 少處 非有想非無想處 滅受想定
次十六特勝。而辨通明禪。此禪竪深橫細。定觀精巧。過於特勝。故次後辨之。而不次九想背捨後辨者。此禪雖是實觀深細。而未具無漏得解。廣大對治之用。於破煩惱義劣。故不次背捨等安之。亦以非其氣類。今次十六之後。正應從容得所也。言通明者。辨此禪相。具出大集經中。但經不別出名目。而北國諸禪師。坐證此法者。欲以教人。必須標名傳世若用根本禪說。雖定名一往相似。而行相逈異。還用此名。說者行人便作常解。則大乖其妙。若安十六特勝觀法。雖小相似。而名目都不相關。若對背捨勝處等。名之與觀。條然併異。既進退並不同餘禪。豈可用餘禪名說。故別為立自名。名曰通明。所言通明者。修此禪時。必須三事通觀。故云通明。亦以能發六通三明。故云通明。但此禪境界繁多。非可傳述。今止列大集經中所出科目示知有此一法門異常所傳禪也。
初禪六支 大集經云。言初禪者。亦名為具。亦名為離。離者謂離五蓋。具者謂具足五支。言五支者。覺觀喜樂安定。一覺支者。云何名覺。如心覺大覺。思惟大思惟。觀於心性。是名覺。云何名觀。心行大行。遍行隨喜。是名為觀。云何名喜。如真實知大知小。心動其心。是名為喜。云何名為樂。行於此法。心悅受於樂觸。是名為樂。云何名為安。謂心安身安。受於樂觸。是名為安。云何名為定。謂若心住大住不亂。於緣不謬。無有顛倒。是名為住。
二禪三支 大集經云。言二禪者。亦名為離。亦名為具。離者同離五蓋。具者具足三支。謂喜安定也。
三禪五支 大集經云。言三禪者。亦名為離。亦名為具。離者謂離五蓋。具者具足五支。謂念捨慧安定。
四禪四支 大集經云。言四禪者。亦名為離。亦名為具。離者同離五蓋。具者具足四支。謂念捨不苦不樂定。
空處定 大集經云。若有比丘。觀身厭患。遠離身相。一切身觸喜觸樂觸。分別色相。遠離色陰。觀無量空處。是名比丘得空處定也。
識處定 大集經云。若有比丘。修奢摩他毘婆舍那觀。心意識自知此身不受三受。以得遠離是三種受。是名比丘得識處定。
少處定 大集經云。若有比丘。觀三世空。知一切行。亦生亦滅。空處識處。亦生亦滅。作是觀已。次第觀識。我今此識亦識非識。若非識者。名寂靜我。云何求斷此識。是名得少處定。
非想定 大集經云。若有比丘。有非想心。作是思惟。我今此想。是苦是漏。是瘡是癰。是不寂靜。若我能斷如是非想及非非想。是名寂靜。若有比丘。能斷如是想非非想者。是名獲得無想解脫門。何以故。法行比丘。作是思惟。若有受想。若有識想。若有觸想。若有空想。若有識想。若非想非非想等。皆名麁想。我今若修無想。無想三昧。則能永斷如是等想。是故見於非想非非想為寂靜。如是見已。入非非想定。已不愛不著。破無明。彼無明已。名獲阿羅漢果。前三種定。二道所斷。後第四定。終不可以世俗道斷。凡夫於非想處。雖離麁煩惱。而亦有十種細法。以其無麁煩惱故一切凡夫。謂是涅槃。凡夫者。外道欝頭藍弗是也。
滅盡定 大集經云。憍陳如。若有比丘。修習聖道。厭離四禪四空處觀。滅莊嚴之道。而入滅盡定也。
今此所述。通明禪支。並出大集經文。是中未有一句私解。讀者自具尋思。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