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魔的大根大本即是貪慾,五欲六塵就是魔。菩薩修行宗旨在轉識成智,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轉第六智為妙觀察智,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
△ 經云:「善守身語及意業,恆令依法而修行,離諸取著降眾魔,此智心者所行道。」以最淺顯的說法即是:身必須離殺盜婬,語必須離四種口過,意必須離貪瞋癡。依此修行,所修的仍然是福報而不是菩薩道。十善業是有漏的福報,修十善業而離十善之相,不可取相,不可執著,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能如此則可降伏眾魔。身心世界一切放下即是離諸取著,「離諸取著」即可降魔。
△ 經云:「眼終不見不淨佛剎,亦復不見異相眾生。」所作所為統統不要了,迴向眾生,心中一塵不染,心淨則土淨。佛看眾生各各均是佛,因為他沒有分別心,只有平等心,心中不起分別,一律平等。學佛之後若是煩惱更重,已入魔境,與佛法背道而馳。對於壞的環境處之泰然,修的是自己的清淨心、大自在,若是見到佛歡喜,見到魔不歡喜,就不自在。自己若無分別心,豈有佛魔之分?
△ 凡是心外求法均謂之外道。佛法講明心見性,如不在此下功夫即是外道;學佛而仍隨六塵轉,心不清淨即是外道。
△ 佛陀在世時有九十六種外道,容易辨別,佛門裡面的外道就很難認識。說到究竟處,心外求法就是外道,念佛如不曉得消歸自性就是外道。外魔沒有多大的力量,只怕自己本身的魔。四魔就是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天魔四種:一為五陰魔,五陰非外來,色受想行識五陰熾盛,為眾惡之淵藪,所以才發生七苦;二為煩惱魔,根本煩惱,迷惑事理,障蔽正道,亦屬於自己的;三為死魔,死能斷人之命根,妨礙修道,但並非外來;只有第四種魔,天魔是外邊的,他是欲界第六天主,他化自在天的魔王,我們的修行程度不夠,他還沒有時間來打擾呢!佛法中無論修那一門均離不開明心見性,如目標不訂在明心見性上,向外馳求,仍然是外道。楞嚴經說舍識用根就是指的此事,在日用平常之中,若依舊用第六意識即屬魔外。
△ 魔在人間的時候都是學佛的,未學得好,就變成魔。學佛的人若是帶有一分貢高我慢嫉妒的心,雖然也修佈施,也修禪定,有相當功夫,命終多趨向於魔道。
△ 魔有內魔外魔,內魔最害人,自己的煩惱就是內魔,就怕內魔與外魔勾結,名聞利養都是魔。
△ 修行人遇到任何境界現前要不執著,執著即遇魔障。例如打佛七,有人很精進,見到佛像發光,聞到異香,此係極粗的境界,若真遇到實在沒有說的必要。念佛念得好,三聖全來,不必動心;西方極樂世界現前,也不必歡喜。心中一動歡喜心,就不清淨。什麼境界現前,不理他,你的功夫又進了一步;一沾染,就是魔。
△ 凡障礙身心清淨者,即是魔,必須認清,古德說「但盡凡情,別無勝解」。佛在經中叫先破分別執著的根本,即五陰六處十八界是根本,六道凡夫均因此而流轉,能破除此根本即是華嚴經中的一真法界。一切萬法歸納為十八界,加七大為二十五圓通,圓通就是成佛,隨便拈一法均能見性成佛,其體即是如來藏妙真如性,明白此理即得大受用。
△ 學佛人對高僧傳與居士傳不可不讀。古來學人進德修業有了基礎再出去參學,否則不辨是非邪正即易於招魔。參學在佛法中是必經的過程,但是不能專向一位老師學一輩子,如此也是著了魔。有很多似是而非的假東西,我們認不出來,《楞嚴經》中五十種陰魔其表現的道行,幾可亂真。佛法有個密訣,即一切境界現前如如不動,舍己為人,犧牲自己亦在所不惜;但是不能舍棄菩提心,沒有菩提心修一切善事均是魔業。
△ 「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本來修得很好,很有進步,忽然遇到一件不順心的事,一發脾氣,一燒就完了,這是世出世間一切事業成敗的關鍵。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魔一現前即是來考試的,不管外面境界變成什麼樣子,心中要如如不動,因為外面的境界都是自己心理變現出來的。在世間作任何事情、作任何職業都可以修道,必須認定外面的一切境界都是善知識,善人固然是恩師良友,惡人也是佛菩薩化身替我們消災的,對他們都要表示感恩之心,絕不可起一點是非人我的念頭。菩薩令一切眾生生歡喜心,如他不高興我,我就躲開,免得使他心中生煩惱,隨時隨地都在修菩薩行,這樣做還會有瞋恚嗎?
△ 學佛者心中有名聞利養之念,必定招魔。真有道心者一定遠離五欲六塵,名利心放不下者必不是善知識。只要自己心中清淨,自然與佛菩薩感應道交,若老實念佛絕不會招魔。
△ 末法時期法弱魔強,邪師說法如恆河沙,魔已混進佛門。凡是心外求法的均是魔,五欲六塵是魔,障礙我們明心見性的是魔,修有漏果報的是魔,修四禪八定的也是魔。人人都愛魔,電影院排長龍,場場客滿;一家人圍攏來看電視,耽誤正業。而參加法會聽華嚴經的人,以台北市說,每十萬人中最多隻有三、四人。現在學佛的人,變為魔眷屬或變為外道者甚多,自己不覺得而已。
△ 勇猛精進,衝破魔眾。魔眾不是外面來的,真正的魔是無明、塵沙、見思煩惱。學佛如不能斷除煩惱即是冒充佛子。學佛宗旨是破迷開悟,離苦得樂,如迷而不覺,佛想加被也加被不上,故知障礙仍然在我們自己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