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過去講席當中,我勸人修福三樁事情:

印經,決定是好事,沒有副作用,沒有弊病;

幫助病苦,我常常勸大家照顧病苦,一些病人、生活很清苦的人,我們佈施他,佈施醫藥,救濟貧苦。

第三個是放生,這是我極力提倡。吃素放生,我也是修懺悔,小時候喜歡打獵,殺生很重,殺業很重,學佛之後明白了,尤其讀《地藏經》,知道殺業果報太嚴重,所以讀了這經之後就不敢再吃肉。不但選擇素食,而且全心全力的放生,修懺悔法。這三樁決定是好事,決定沒有惡的影響。

如果說是我們建一個寺廟,不一定是好事,如果寺廟建成,裡面住的住眾,在家、出家四眾弟子如法修行,是個真正好道場,那個功德無量。如果道場建立之後,四眾弟子天天在打架,爭名奪利,你道場建的是造作罪業。你叫這些人墮地獄,你哪有不墮地獄的道理?所以未必是福,我一生不敢提倡。如果遇到正法道場,供養的福德就無量無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