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命終時貪心是不可取的

「若心中見識小,捨不得賑災,亦須分與女兒、孫媳、孫女等。自己身邊,決不可留此種令人起貪戀的東西」。

這個意思啊,你臨命終的時候,捨棄一切貪念,你的一切東西,你死了以後,由不得你,自己做不得主,不如活著贈個好人,誰誰你相中了拿啥就拿啥,你現在不給他,你死了,他相不中,他也給你拿著,因為你一件也沒帶走,要明白,在這裡展開一點點。

前幾年,從前幾年起一直到現在,這是發生在南方,現在又流傳到我們北方了,一些大富大貴的人,從生前很健壯的時候,30多歲,40多歲,都開始造自己的墳墓,和秦始皇似的,活著就開始造陵了,造自己的墳墓,花多少錢,買上一片風水寶地,然後花崗石的,大理石的,等等,搞了很多很多,砌的很莊嚴。

這種情況,這個人死了的時候,肯定就去做鬼去了,因為他臨死的時候他就知道了,現在我已經從這兒離開了,我準備去,我已經準備好了的那個家,去住了,那個也很富有啊,搞的挺好,他自己設計的嘛,對吧,肯定他去當鬼去了。

在經典還有一個例子,就是這個吃飯,有一個比丘,就是有一個出家人,貪戀的一種美味,叫咱說的就是現在的類似臭豆腐,或者是橄欖菜一類的,他貪戀那種美味。這個比丘走了以後,另外的僧人吃東西了,吃那種類似的食品來,吃到一個小蟲子,可是那時候的人,都有相當的功夫。都有神通。

一下子觀察到這個小蟲子還是頭幾年,往生的那個比丘來,就是因為他貪戀這種飲食的美味,他上了這個瓶子裡面,這個小罐子裡面當了蟲子了。它在那趴著,就處在那個環境之下,這個一念失去,當了畜生了。

臨命終之時的那種貪心,確實是更不可取,所以印光法師教育我們,你臨命終的時候,把你這些貴重的就分開,救濟災民等等,然後呢,以此功德迴向西方,作為我們往生的資糧。

《印光法師文鈔 淨土法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