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蘊的可怕就是「變狀如是」

我們的五蘊身心世界本來是五種功能,就是一個色受想行識,就是一個因緣所生法,按照唯識學的說法叫做依他起性,它沒有好壞。比方說,你是一個男眾的五蘊,你是一個女眾的五蘊,每一個人各有各的五蘊。它只是一個色法跟心法的活動的功能,它沒有好壞。但是如果你不斷地逼迫它,你不斷地刺激它,它就容易出生煩惱。就是說,五蘊本身不是煩惱,但是作為凡夫你不能刺激它,你老傷害它、老干擾它,那這個就有問題了。

那麼它就會怎麼樣呢?我們看經文。

「其舍恐怖,變狀如是。」為什麼五蘊的這個宅變成恐怖呢?因為你老刺激它,它就會產生五種煩惱火出來。五蘊本身不是火。諸位!果報體是沒有善惡的,你不能說我的五蘊是善,你的五蘊是惡。五蘊只有苦樂的差別,你福報大,你的五蘊快樂一點;我的五蘊差一點,痛苦一點。到底快樂的果報比較好修行,還是痛苦的果報好修行,難講!你如果把痛苦變成一種激發的動力,那反而是一種逆增上緣。

所以,重點是安定,你要有一個安定的環境。但是,如果到了五濁惡世,它是越來越不安定,彼此間互相的刺激、環境的逼迫,所以這個五蘊就會產生變化。

這有三種變化:第一個,從五蘊產生煩惱,這第一種變化,煩惱障;煩惱不斷地活動,貪瞋癡慢,如果你不動,不阻止它,放縱它,它就會轉成業障,造生死業力;如果業力再不阻止,來生就變成果報,又創造下一個五蘊了。所以它有三種變狀:煩惱、業障、報障。

我們舉一個例子。在《大毗婆沙論》說,有一個比丘住在一個人煙稀少的寂靜處,晚上在自己的茅蓬打坐,突然間聽到窗外有兩個鬼在對話。這鬼都是晚上出來活動,就跑到這個比丘的窗戶旁邊,兩個就開始講話了。其中一個鬼就說了,他說:「我昔集珍財,以法或非法。他今受富樂,我獨受貧苦。」我過去世是一個大商人,做很大的買賣,努力集積很多的珍寶,「我昔集珍財」,我做人的時候可會賺錢了。

但是這個賺錢的過程,「以法或非法」,有時候是合法的賺錢,有時候起貪煩惱,就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去騙取。所以,我賺錢的過程,有時候是合法,有時候是非法。怎麼樣?煩惱出現了!當然這個地方他如果付諸行動,那就是有罪業了,這個煩惱業力都出來了。他本來是一個五蘊,但是他控制不住的時候產生煩惱業力。那麼這個業力結果呢?你看結果就是這樣子:「他今受富樂。」你看我的子女可好了,我的所有的努力,我的兒子現在正享受。那我呢?「我獨受貧苦」,我現在受餓鬼的痛苦果報。

好,我們看什麼叫做「變狀如是」。就是說,這個餓鬼,他上輩子不是餓鬼,他上輩子是個人,他怎麼就變餓鬼呢?「以法或非法。」就是,上輩子他的內心出現煩惱活動,這個煩惱還沒有變做果報的時候,他沒有阻止它,所以,他內心從一種依他起性變成遍計執,從一種中性的五蘊變成煩惱。第一個「變狀」的時候,他沒有採取行動,等到造業的時候他也沒有採取行動。好了,到了第二生,「他今受富樂,我獨受貧苦」,就變成我這個情況了。

這個餓鬼怎麼來的?就是三種變化。本來是煩惱,你不當一回事,後來變成業力你還不當一回事,來生你就知道怕了,「他今受富樂,我獨受貧苦」。這個人的生命就是這樣變出來的,就三種變化,唯心所現,唯識所變。煩惱你不管它,就變成業力;業力再不管它,就變成果報,就這樣子。這個五蘊的可怕就是「變狀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