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經,又稱十二分教,或十二分經。佛說的一切法,皆可統攝為一修多羅,類集為經律論三藏。由於一切經的經文體裁和所載的事相不同,故從三藏分出十二種名稱,通稱三藏十二部經,總則稱一切經,別則稱十二部,但並非每一經都具有十二部之名。

  一、修多羅、素怛纜,此譯為經或契經,如《四阿含》、諸大乘經、戒經以及三藏外的一切經典,皆名契經。但此處所說的契經,是單指經中直說法義的長行經文,故又稱長行經。

  二、祇夜,此譯重頌或應頌,頌有一定的字句,四、五、七字一句,三、四、五、六為一頌不定。凡經中偈頌,以偈頌體裁重頌前經長行經文之義,此類頌經,名「重頌經」。

  三、和伽羅那,此譯授記,凡經中佛於菩薩授當來必當成佛之記,於緣覺後世當得道,於聲聞人今後世得道,記餘六道眾生後世所受果報之處,即名「授記經」。

  四、伽陀,此譯諷誦,或孤起頌,不依長行,直以偈頌顯示諸法的經,如《法句經》等,名「諷誦經」。

  五、優陀那,此譯自說或無問自說經,凡無請問者佛自宣說之經文,如《阿彌陀經》,名「自說經」。

  六、尼陀那,此譯因緣經或緣起經,如《大智度論》卷三十三:「說諸佛法本起因緣,佛何因緣說此事,修多羅中有人問故,毗柰耶中有犯是事,故結是戒,一切佛語緣起事,皆名尼陀那。」如來說法必有因緣,即經中見佛聞法因緣,及佛說法教化本末因緣之處,如諸經「序品」,故名「因緣經」。

  七、阿波陀那,此譯譬喻,凡經律中所說譬喻,以譬喻顯示法義之處,故名「譬喻經」。

  八、伊帝目多伽,此譯本事,或如是語經,即經中講弟子菩薩聲聞等過去世行業事歷之經文,及教令精進求道解脫因緣之處,即名「本事經」。

  九、闍陀伽,此為本生經,凡經中佛說自身往昔行菩薩道時,修諸苦行,利益眾生所行因緣之經文,名「本生經」。

  十、毗佛略,此譯方廣,即一切大乘經之通稱,又指詞廣理正,廣辯諸法甚深真理的經。如《菩薩地持經》卷三:「十二部經,唯方廣部,是菩薩藏,餘十一部,是聲聞藏。」小乘的方廣經,唯以語廣,此類經文,名「方廣經」。

  十一、阿浮陀達摩,此譯未曾有,即經中說諸天身量,大地震動,曠古稀有,以及佛力不可思議之事的經文,名「未曾有經」。

  十二、優波提舍,此譯論議,即佛所說諸經,若作論議問答辯理,分別廣說之經文,即名「論議經」。
  (任 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