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種種之境,所感受者,於是起想。其想有三:
  一、貪 對於順境,所感樂受,而起貪慾之想,是謂之貪,貪者染著為性。
  二、嗔 對於違境,所感苦受,而起瞋恚之想,是謂之嗔,嗔者憎恚為性。
  三、癡 對於違順諸境,苦樂諸受,而起與道理相違愚癡之想,是謂之癡,癡者迷暗為性。
  此三謂之毒者,毒以沉毒為義,從喻得名。如毒蛇毒藥,觸必傷人,服必傷命。此三亦爾,能害眾生,壞其善心,故名為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