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中共 如無主山河等,多人之識,共同變現,變後多人同共受用。 二、共中不共 如有主田宅等,多人之識,所變相分,唯一人受用,又如一水四見。 三、不共中共 如浮塵根,初唯自己第八識變,生後他人,亦有受用之義。 四、不共中不共 如勝義根,初托胎時,唯自一念變現,生後亦唯自得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