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執 又名我執,又名人我執。以五蘊假和合,而有見聞覺知之作用,固執此中有常一主宰之人我者,是名人執。一切之煩惱障,從此人執而生。 二、法執 又名法我執。不明五蘊等法,由因緣而生,如幻如化,固執法有實性者,是名法執。一切之所知障,從此法執而生。 唯識論曰:‘由執我法,二障具生。’此二者中,法執為本。蓋起法執者,非必我執;而我執起時,必有法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