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忍十種利益:慈即愛念,忍即安忍。謂修菩薩行者,於一切違順等境,皆能慈忍,故獲此十種利益也。
  一、火不能燒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違逆之境,了知身心,自性本空,悉無所惱,是以瞋恚之火,所不能燒也。
  二、刀不能割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橫逆之境,了知自身體性空寂,悉無所畏,是以瞋恚利刀所不能割也。
  三、毒不能中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人或有所加害,了知身心本空,不以為意,是以貪嗔毒藥所不能中也。
  四、水不能漂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順情之境,了知諸法本空,悉無所染,是以貪愛之水,所不能漂也。
  五、為非人護 非人即鬼神之類,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時處,鬼神之類,悉皆護衛也。
  六、身相莊嚴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愛念於人,是以能感色身相好莊嚴之報也。
  七、閉諸惡道 謂修菩薩行者,但為利益眾生,常懷慈忍之心,成就善法,是以惡道之門,自然閉而不開也。
  八、隨樂梵天 梵天即色界初禪天也。 謂修菩薩行者,慈忍具足,梵行無虧,故報盡命終,隨其意樂,而得生於梵天也。
  九、晝夜常安 謂修菩薩行者,常行慈忍之心,利益有情,而不惱害,故得身心寂靜,晝夜常安也。
  十、不離喜樂 謂修菩薩行者,常懷慈忍之心,利益眾生,令其各獲安隱,是以自之身心,亦不離於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