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者謂十二處】 p0016

瑜伽六卷六頁云: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若異此者;諸修行者,唯知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不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