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八十九卷八頁云:於罵反罵,名為不忍。於瞋反瞋,於打反打,於弄反弄,當知亦爾。
二解法蘊足論八卷十三頁云:云何不忍?謂有一類,不能堪忍寒熱飢渴風雨蚊虻蛇蠍惡觸及餘苦事。復有一類,於他暴惡,能發自身猛利剛獷切心奪命辛楚苦受凶勃穢言,不能堪忍。即此及前、總名不忍。
三解成唯識論六卷十八頁云:云何不信?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障淨信,惰依為業。謂不信者、多懈怠故,不信三相,翻信應知。然諸染法,各有別相。唯此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是故說此心穢為性。由不信故;於實德能,不忍樂欲。非別有性。若於餘事邪忍樂欲,是此因果,非此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