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五十二卷十二頁云:復次云何名身?謂依諸法自性施設,自相施設。由遍分別,為隨言說唯建立想。是謂名身。
二解 瑜伽五十六卷二頁云:問:依何分位建立名身?此復幾種?答:依假言說分位,建立名身。此復三種。謂假設名身,實物名身,世所共了不了名身。如名身、句身、文身、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標句、釋句,音所攝、字所攝。
三解 瑜伽八十一卷一頁云:名身者:謂共知增語。
四解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名身者:謂詮諸行等法自體想號假立性。
五解 雜集論二卷三頁云:名身者:謂於諸法自性增言,假立名身。自性增言者:謂說天人眼耳等事。
六解 五蘊論六頁云:云何名身:謂諸法自性增語為性。
七解 廣五蘊論十四頁云:云何名身?謂於諸法自性增語為性。如說眼等。
八解 大毗婆沙論十四卷十五頁云:問:名身者是何義?答:是二名聚集義。是故一名,不名名身。
九解 品類足論一卷七頁云:名身云何?謂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