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卷四頁云:問:何故名法智?答:智體是法,故名法智。問:若爾,餘智亦體是法;何故不名法智耶?答:雖一切智,體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智名。如十八界、十二處、七覺支、六隨念、四念住、四證淨、四無礙解、三寶、三歸,皆體是法;而但於一、建立法名。此亦如是。故不應責。復次法智但有一名。謂共名。餘智有二名。謂共不共名。為簡別故,說不共名。
三解 集異門論七卷一頁云:法智云何?答:緣欲界行諸無漏智,緣欲界行因諸無漏智,緣欲界行滅諸無漏智,緣欲界行能斷道諸無漏智。復次緣法智、及緣法智地諸無漏智,是名法智。
四解 品類足論一卷六頁云:法智云何?謂緣欲界系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諸無漏智。復有緣法智及法智地諸無漏智,亦名法智。
五解 發智論八卷四頁云:云何法智?答:於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所有無漏智。又於法智及法智地、所有無漏智。是謂法智。
六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三頁云:於欲界諸行及彼因滅加行無間解脫勝進道,並法智地中所有無漏智、名法智。無始時來,常懷我執;今創見法,故名法智。